第三章耻辱
「萍姊莫非对我有意思?」赵腾志神驰天外。
两人眉来眼去,梁燕萍的一颦一笑似乎都充满着魔鬼般的引诱。雪白酥胸衬以柳腰翘臀,令赵腾志热血澎湃,色授魂与。成熟美女带来的迷思,让他在这刹那间浑然忘了天地时空。
陡然间肩膀被剧烈拍击一下,只听刘大雄兴奋呼叫:「阿志,钱快到手了。」
赵腾志回过神,重新瞧着激烈的战况。
「百胜王」蛮力一发,将李毅的「大钢牙」整个身体顶上了半空。「大钢牙」后腿在砖面一撑,借力反扑。一时之间,两隻蟋蟀同时身子翻转,肚腹朝天,但彼此仍紧咬对手不放。
四下吼声如雷,紧张的气氛让全体情绪沸腾。
两隻蟋蟀一起翻来覆去,互有攻拒。赵腾志的「百胜王」似乎长力充沛,不断进击,突然之间将「大钢牙」逼的紧贴砖面。
「大钢牙」侷促一隅,在毫无退路可供转寰的情况下,被「百胜王」勐烈的挤迫,最终人立而起,背贴红砖。
李毅见「大钢牙」屈居下风,暗呼糟糕,果然牠锐气已竭,巨牙猝然鬆开,转身落荒而逃。
「百胜王」尾随追击,啼叫示威,直到把「大钢牙」驱离砖缝,方才回转。
看着「大钢牙」狼狈奔逃,欢呼和叹息声同时响起,悲喜两样情。
两砖夹缝这片窄小的空间,旋即成为「百胜王」宣示主权的地盘,牠在势力范围内来回巡逻,同时高高翘起翅膀,迅速摩擦,发出嘹亮的鸣啼声。
「服输了吧?」赵腾志意气风发。
「胜败乃兵家常事。」
李毅内心不快,表情却木然,边说边将「大钢牙」收回竹篓。
「胜败事小,输钱事大。幸好我有慧眼,这次押对宝。」大嘴雄沾沾自喜。
「你这隻「大钢牙」怎麽这麽不济事?枉我这麽看好牠,最近都没喂牠啃薑片吗?」
侯雨利因口袋失血,对李毅直发牢骚。
「前几日见你长针眼,八成偷看女生洗澡,现在看走眼了,只能算活该,废话少说,钱来。」大嘴雄幸灾乐祸。
输钱的人纷纷掏腰包,嘲弄声和咒骂声此来彼去。
「甚麽时候再战?」赵腾志发出挑战书。
「过两天再说吧..」李毅连输两场,意兴阑珊,毕竟手边上的了檯面的蟋蟀已无几。
远处突然有人大喊:「喂,阿毅在不在那儿?」
一个少年往这个方向过来,边跑边问,瞧他跑得上气不接下气的模样,原来是住李毅家隔壁的小屁孩,外号白贼兴。
「兴仔,喊我甚麽事?」李毅起身相问。
「阿毅,这下糟了。你家的大黄牛冲出牛栏,跑进王伯家的菜园去了。」
白贼兴弯腰俯身,双手按膝,大口喘着气。
「真的假的?你可别骗我。」李毅皱起了眉头。
白贼兴今年十三岁,年纪虽小,却早已是村中着名的撒谎专家,偷拐骗样样来,就只差年幼,无力行抢,假以时日必成头疼人物。
「真的啦。我哪敢跟你乱开这种玩笑。你爸妈都去参加农会举办的游览,只剩你瞎眼的奶奶在家,你不快出面处理可不行。那牛正在菜园吃大餐,你快牵回,再晚把菜啃光就闯祸了。」
「你不会帮我把牛牵回去啊?」
「我牵?」白贼兴手指自己鼻头:「我可还要命。你家黄牛的牛脾气你又不是不知,头上那对角又尖又利,我可不想上明天报纸的头条。」
大嘴雄一旁帮腔痛骂:「胆小鬼,黄牛而已,又不是老虎,怕个屁。」
白贼兴露出不以为然的表情,但又不敢回嘴。上回在鱼塘裏游泳戏水,因细故惹得大嘴雄不爽,被他强将头按在池塘裡喝水的情景,记忆犹新。这小子学乖了,不想重蹈覆辙。
李毅再无心情逗留,收拾傢伙,三步併作两步,匆匆离去。大伙见无热闹可瞧,也先后散去。
「阿志,礼拜天到我那边去,有事请你帮忙。」梁燕萍给赵腾志来个临去秋波。
「甚麽事?」赵腾志一颗心没来由七上八下。
「你来就知道了。除非…你不想帮我这个忙。」梁燕萍语带玄机。
「我们这票人平常老是白吃白喝萍姊给的东西,妳有事待帮忙,哪敢推託?要不要我多带些人手?」赵腾志虽心痒难搔,极欲预知何事,但梁燕萍既不说,也只能按捺满腔好奇。
「不用了,你单独一个人来就好。还有,记得要穿短裤喔。」梁燕萍笑容可掬。
「这样啊?萍姊这麽吩咐,我定照做。」赵腾志猜不透她的心思,但他善能察言观色,嘴巴犹如含蜜。
梁燕萍称心满意的离去。
赵腾志愣愣目送她背影消失在枣林内。一瞬间脑海闪现无数形容词,「风情万种」「婀娜多姿」,尽是对窈窕佳人的讚叹。
梁燕萍柳腰款摆的背影,此时在赵腾志眼中简直是媚态横生,令他深为着迷,不知不觉便陷入天马行空的遐想中。
「嘿,真羡慕你,很快就有烧鸡可以吃了。」其他人皆已离去,只馀大嘴雄,偏偏他一开口便不怀好意。
「甚麽烧鸡,哪来的烧鸡可以吃?」赵腾志回过神来。
「少装蒜了。这烧鸡可不是烧烤的烧,而是风骚的骚。这隻骚鸡的滋味,想必令人口水直流。」大嘴雄嘻皮笑脸。
「你这张贱嘴再乱说,等一下打得你鼻血直流。这事乱传出去可不是开玩笑的。」赵腾志终于明白他意有所指。
「不要我胡说也行。改天嚐到骚鸡的风味,可得一五一十跟我说,就只我一个人听到,保证守口如瓶。」
「你这张透风的大嘴,用针线也缝不密,还能守口如瓶?乾脆叫白贼兴从此不要说谎,还比较有可能。」
「也别这麽说,独乐乐不如与众乐乐,朋友难道做假的?」
「行了,行了。再说吧。」赵腾志不想在这令自己发窘的问题上纠缠,草草打发了大嘴雄。
○○○
用过晚饭后,李毅独自一人坐在后院丝瓜棚架下纳凉。
后面牆角堆满瓶瓶罐罐和几只竹篓,裏头全养着李毅的宝贝蟋蟀。平常蟋蟀唧唧的鸣叫声,总令他心旷神怡,但今晚却反常勾起白天战败的耻辱。
李毅仰望皎洁的秋月,越想越觉心有不甘,全因不服输的个性使然。
「隔两日如果赵腾志再登门求战,自己拿甚麽应战?难道闭门高挂免战牌?以赵腾志的个性定要冷嘲热讽,自己真能忍下这口鸟气?」李毅反覆寻思。
他挺腰站起身,在院中来回踱步,不停左思右想,蓦地脑海灵光一闪。
曾听老一辈说起,蟋蟀中最骁勇善战的,莫过于「墓蟀」。这种蟋蟀专门在荒瘠的坟墓上挖洞筑穴,天性刻苦强悍,再加上整天于乾硬的坟土鑽进鑽出,练就铁嘴钢牙,等閒蟋蟀根本不是对手。
前年村裏的阿通伯在后山的乱葬岗抓到一隻「墓蟀」,就跟传闻中一模一样,勇勐非凡。那隻蟋蟀在村内大小百战,所向皆捷,后来拿去参加县际比赛,还得了全县第二名。
当时李毅羡慕不已,甚至动了歪念头,想将那「墓蟀」偷到手,据为己有。
如果能幸运抓到几隻墓蟀,就不用怕赵腾志了。李毅当下狠下决心,乘今夜月白风清,到后山一试。
眼盲的祖母向来早早就寝,李毅生怕吵醒她,轻手轻脚走进储物间,裡面摆满他捉蟋蟀的器具,包括手电筒、竹篓、木条、还有空的宝特瓶等,一应俱全。
李毅打点妥当,兴冲冲出门,火热的心强烈驱策着他,今夜绝不空手而回。
本书首发来自17K,第一时间看正版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