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沙丘、小镇、驼队、马贼
远远的已经可以看见沙丘了,在沙丘的这边就有可供歇脚的小镇了。到沙漠里的第一个补给点还有两天的脚程,在这小镇上要找驼队,因为沙漠里如果没有足够的水源,马队是走不远的。
“天黑前可以赶到小镇吗?”马车里传来的声音。
“是的,索里大人。我们需要在小镇停留一下,补给一下物资,顺便把马匹处理掉,再雇佣一只驼队,找一个向导。”马车旁的骑士回答道。
“一切尽快办好,希望两天的时间够了。”
“是,索里大人。”
马队有五十来号人,没有太多的货物,看上去像一个小商队,然而近瞧就会发现,这像是官方的队伍,虽然有三十来个佣兵在里面,但仍然有一辆有着华丽高贵外表的马车,以及马车两边的骑士。这个世界上所有的国家,骑士一直以来只有官方才可以拥有且调用的。
看为首的骑士的臂章,金黄色的在夕阳下还反着光,黄金骑士,懂的人都可以看出来。黄金骑士,那可不是一般的贵族可以调派的,最起码拥有伯爵的爵位,并且还要有皇家的调令。后面的二十来个骑士就有十个白银骑士。看来,马车里坐着的不是小人物。
小镇不大,百户人家。黄土的三米高的城墙围着小镇,只有两个城门,南北而向。
天黑下来,小镇上已经没有什么人在走动了。马队在南门口下马,牵着徐徐进入小镇。
在唯一的旅店门前停下,一个佣兵上前拍门。
“店家,住店。”
半晌里面有了回应:“这么晚了住什么店啊,今天客满。”
“店家,我们赶了一天的路了,镇上又没有其它的客栈。”
“天晚了,打佯了,明天再来。”懒洋洋的声音,没睡醒的样子,或许根本就是刚迷糊的睡去。
“这地儿,半夜的,挺冷的,行行好勒,我们给双倍的价钱,只要能在厅里住一宿就成。”
“多少人?”
“五十四个。”
“人太多,不行。”
“我们只在厅里挤一宿。不碍事。”
吱嘎的开门声,穿着破袄的老头站在门口。“马匹自己处理,店小,没处停。”
“好勒,谢了,老板。”
“老大,店里客满,只能在厅里挤一宿,还得双倍钱。”佣兵回到马队,对着一个像头头的人说。
“在厅里?挤?这破店,怎么可能客满?这破地方,一年也不见得有多少人路过,你这家伙,办事不力,扣你薪水。我去瞧瞧。”
“老板,不论你这有多少人住,统统赶走,我们要包了这个店,给你二十分钟,我不想看到店里还有不相关的人。”
“凭什么?你是人,别人也是人,我是开店的,顾客比一切都重要,钱算什么,在这破地方,钱算个屁。只有大厅,够你挤一宿的了,别不知足。深更半夜的不让人睡觉。”老头转过身,向后厅走去。一幅你爱住就住,不住拉倒,爱理不理的熊样。
“老板,你不去赶,可别后悔。来人,把店里人都赶出去。”
“算了,出门在外,能忍则忍。菲特,跟老板商量一下,要一间房,给夫人公子住。”马车里的声音。
“是,索里大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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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骑士大人,这位是马龙先生,专门做马匹生意的,你们细谈。”老头领着一个刀疤脸到黄金骑士菲特面前。
“你好,马龙先生,我想,我的马你已经看过了,就是门口拴着的那些。开个价吧。”
“骑士大人,像你们这种军马,我们可一般不大好出手啊,这样吧,三十个金币一匹,怎么样?”
“马龙先生,这是军马,虽然你说的对,不大好出手,但是毕竟质量不一样啊,军需部培养这些马的成本可都不止啊,黑市的价格可是一百五十金币一匹啊。这个您可不能黑吃啊,我们虽然急着出手,但也不能砍我们这么多吧。一百个金币,不能少了。”
“唉,骑士大人,近些年一直大陆都挺平静的,军马只能当一般的民马在卖啊。一匹千里马才不过三百金币,你这是强人所难啊。现在民马的市价不过四十金币,而且你这军马根本不能像民马一样在市场上卖啊。”刀疤马龙作痛苦状“最多给您四十金币了,骑士大人。”
“您就再加一点,八十金币。”
“四十五”
“七十五”
“五十五,不能再多了,实在不成啊,这么一批军马,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出手完啊,还要喂养,这花费可是挺多的啊。”
“六十吧,最少了,不能再少了,你给了钱,就把马牵走,我还得去找驼队。”
“六十,可以,不过,我也做驼队生意,你们雇佣我的驼队,这批军马,我就六十金币吃下。”
“行,驼队,十五匹驼子,不用护卫,得多少?”
“骑士大人,这个,最近沙漠里马贼出没比较频繁,万一有个什么的,一匹驼子,价值可是比您这军马值钱啊。先付一半定金,每匹二十五金币,余下的,过了沙漠,交给我的付手。另外还得给我三佰金币的押金,过了沙漠,从剩余的雇佣金里扣除好了。您看怎么样?”
“太多了,先总给你六百金币,剩余的到地头再付。好了,您可以牵走我的马了,哦,是您的马。马龙先生,我想,驼队明天一早我就看到他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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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沙漠里,碰上风暴的天气,那么整个驼队很有可能成为沙漠里的一份。然而这个驼队显然运气不错,已经走了一天多了,再有半天就可以到达第一个补给点了,在这老牌的驼队引领下,没有多走一步的冤枉路。
太阳西落的时候,驼队已经到补给点,并开始搭帐,生火,做饭。看上去这个驼队经常跑沙漠的,整个50人的需求,半个钟头,就已经搞定了。
大漠的夜是很冷的,守夜的佣兵冻的抖缩着,细皮的骂着。虽然不是第一次过沙漠了,以往的轻松让他们认为守夜的多余。准备转个两圈还是回到火堆边上比较舒服。说不定还可以眯一会,在梦里想想老婆。
半夜,远处传来隆隆的马蹄声。大漠的半夜,为何会有马蹄声呢?商队?军队?马贼?两个小佣兵胡乱的猜测着。
“嗯?马贼?不好,马贼。快,快叫醒大家,有马贼。”
“马贼袭击,快起来,快起来,马贼袭击。”
“什么?马贼?这半夜哪来的马贼?”
“你听声音,马蹄的声音,大漠里的马肯定都是马贼。快起来。”
乱哄哄的,摸黑穿衣服穿错的,骂人的,踩着脚了。也只有那些骑士,毕竟是正规的军队出身的人,在佣兵还乱乱的抢装备兵器的时候,就已经列队在营地之前了。可惜的是,他们在大漠里没有适合的马匹,无法进行所谓的骑士冲锋,只能挨着等待马贼冲过来,提着十字剑。而且冲过去也不成,听那马蹄的轰隆声,不在少数啊,冲过去只能挨撞,然后在马蹄下面躲闪,一不小心就会成为肉饼。
混战的结果,满地黄沙染红,火烧了所有的帐蓬,遍地的尸体。一个不留是马贼的传统,也是必须,活口就等于马贼群体的灭亡。抬走自己的兄弟,牵走骆驼,拖走货物,留下的尸体等风沙来处理。
老方集拢着骆驼,用绳索把骆驼连起来,指挥着弟兄们把货物抬上驼背。这帮马贼中没有人知道老方是从哪儿来的,营里的老人年轻的时候,老方就是现在这个样子了,只是在沙漠中遇到的一个干枯的老人罢了,因为对骆驼的熟知,就留了下来,每次行动都来处理收尾的工作,典型的东方人,黑发黑眼。老马从来没有对别人提过他的过去,只是每每默默的做着自己的事。闲的时候,就会在营地的小酒馆里要一杯酒,细细的品,一直坐到晚上,从来不跟任何人搭话,还好他会说话,否则别人会以为他是哑巴,他从不多话,只在做事的时候确认一些事才会开口。
老方在走到最后一个帐蓬时,听到里面传来婴儿的哭声。
那是个混血儿,黑头发,蓝眼睛,哇哇的哭着告诉别人他饿了,也许是冷了或者是害怕。老方没有考虑什么,抱着婴儿搜索完最后一间帐蓬。
“老方,你抱着的是什么?”马贼的头头问道。
“桑兰特,是一个婴儿,应该是那对夫妇的。”
“杀了,留不得,你又不是不知道我们留下这么个婴儿就会有很大的危险。”
“他还是个婴儿,根本就不知道发生的一切,毕竟是一个生命的开始啊,就这样把一个未萌世事的婴儿杀了,你不觉得这连沙漠里的苍狼都不如吗?我会照顾这个孩子,如果你担心什么,那我可以带这个孩子离开这里。要不以我的人头做抵押?”
“老方,你是我们营里的元老了,我小时候还让你抱过,你这样做不是让我为难嘛。”
“这么多年了,我没要求过什么,这一次,就当给我老人家入土前的礼物吧。我也没有后代,这小子养大了还可以给我送送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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