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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乱世匪首(1 / 1)

“少当家李栋到底是一个什么样的人呢?”

张大狗眼神有些疑惑的看着前方羊场小路,作为黑风寨的中坚战斗力,张大狗跟少当家在一起的时间是最多的。

但是时间越是长久,张大狗却发现,自己越发看不透少当家了。

此时,张大狗蜷缩着他高大的身躯,带着柳条编的的伪装帽,身上披满了野草,拿着单筒望远镜向远处张望。

“羊肉怎么还没来?林子这家伙的情报,越来越狗屎了。”叹了口气,张大狗再次陷入了沉思。

往日如流水而来。

自己也曾是个铁骨铮铮的悍将,昔年鞑子入中原,身为皮岛毛文龙帐下李字营的猛将,负责偷袭鞑子后方,张大狗深入鞑子腹地,与众多兄弟斩贼首百余级。

此战之后,自己在辽东兵马中,也算是出类拔萃的人物。

但是与当今的少当家比起来,真的屁都不是。这让一向心高气傲的张大狗心里多少有些不服输。

“应该是山贼这个职业不适合自己吧。如果在战场上杀敌,我未必能比少当家的差几分。”

张大狗心里自我安慰了两句。

看着一动不动的草丛,张大狗忽然想起,自己第一次见到少当家时候的样子,吊儿郎当坐在炕头上吹牛逼。

兴头到了,就手舞足蹈的说道:“我们不要做流贼了,这样走下去所有人都得死,不如我们占山为王吧,从此大家的命运改变了。”

自己的职业也再次发生改变。逃兵-流贼-山贼。

一只令人厌恶的蚂蚱跳上自己手里的英格兰长弓,气恼的张大狗用舌头卷起蚂蚁,然后咯吱咯吱的给嚼了。

少当家说了,这东西都是蛋白质。

各种锋利的武器,各种新奇的想法,让张大狗莫名其妙的从傲气不行的大将,变成了少当家的贴身小弟。

他有一种强烈的预感,今天会有女人出现。只是少当家的举着的旗号是替天行道,会对过路的女人下手吗?

要知道少当家的虽然带着大家跟着响马盗玩过命,在官道上阴过官军,但是就是没有欺负过过路的女人。遇到苦命的,没准还要分她点金银。

自己最近很危险啊,怎么总是想女人,要是让少当家的知道了自己的想法,非得揍自己一顿不可。

“大狗,你说这一次会不会有女人。”一旁的三麻子笑着看了张大狗一眼,将铜锣扔在地上,一个劲的搓动着有些发麻双手。

“这乱世道要女人有什么用,我要一匹最烈的马,骑着战马跟少当家打下一片花花世界。才不像你,一点理想都没有。”大狗瞥了一眼三麻子,瞬间成为一名高尚的道德帝。

理想是什么东西?少当家说是,猫吃鱼,狗吃肉,奥特曼打小怪兽。奥特曼到底谁?少当家说他只需要有哔哔哔的声音,再冒个红光就能杀人,自己如果有那种本事,就好了。

大狗其实是有些后悔的,后悔自己没有见识,以前打劫的时候,大家都去抢金银财宝,抢牲口食物,唯独少当家捡取大家当柴火用的书籍,自己没有跟着少当家的学。

时间长了,少当家更厉害了,而当初的那些老人依然是废物一群。

现在少当家的藏书能够有一屋子,自己经常去沾点灵气。

张大狗最喜欢少当家给自己讲《水许》,自己喜欢叫水许,但是少当家的老是打自己,也不知道为什么。

自己喜欢里面的武大郎,因为他有个厉害的兄弟,还有个漂亮的浑家叫潘金莲,只是不知道后面的剧情怎么样了。

想到这,张大狗有些焦急,希望早点回去,也好听少当家的说书。

当初跟着老爷子打天下的军师不是一般人,是大明朝有名的秀才公,他都夸少当家是有本事的。

从此以后,大家对少当家的便更加信服了。

看着那个叼着狗尾草,脸上一副惬意的少当家,大狗就感觉少当家不是一般的牛13。

少爷说这句话的时候,自己一听就明白了,牛的那玩意可不是一般大,咱男人要是有那么大的伙计,那在男人群中,那可是面子大了。

李栋目光顺着这条山路,一直往前走,安静的等待着倒霉蛋上门,什么是倒霉蛋,前面有个大坑,但是你却在茫然不知的情况下,欣喜的走了进去。

他的脸上线条细嫩,鼻子虽然笔挺,眉头却非常纤细,尤其是嘴唇之上的胡须,明显是粘上去的。

虽然对于现实生活不满意,但是作为技术宅,日子过的很是很快乐的,但是谁能想到,自己有一天会成为土匪。

这职业在历史书上就没有辉煌过。

混的不错的那么几个,根本就没有好下场。宋江的水波梁山哪有那么厉害,还没出门,就让当地政府给剁了。张作霖,占了东北,还不是让小鬼子炸死了。

可是哪里有办法,这西北大地,根本就没粮食吃了,你不吃人,人就要吃你。

李栋也死心了,当不成顺民,咱就当土匪,谁说土匪成不了事,自己为什么不能做第一个吃螃蟹的人呢?

李栋当然不是现在的李栋,他的名字,自己已经忘记了,那个名字在二十一世纪,也是个默默无名的名字罢了。

他本来是个技术宅,高贵的技术宅,自己编一个程序,起码够自己吃半年的。他喜欢搞技术研究,他曾经一度认为,如果国家科学实验室归自己使用,自己比那群老头子强多了。

他会制造各种武器,英格兰长弓,奥斯曼帝国的鲁密铳没有自己不会玩的,对于技术的爱好,可以说超过了他对普通生活的一切要求,他对技术有一种天生的执着。

除了技术,他还喜欢读书,读各种书,《史记》、《孙子兵法》、《六韬》、《尉缭子》。跟那些酒吧的妹妹们,吹牛13用的时候,格外的高大上。

他不止一次曾经想过,跟随潮流,进行一次时光旅行,来到大唐盛世,或者宋朝风月,那都是再好不过的事情。

当然,老天爷不是什么好东西,这大明朝的末日都来了,让我来这里干嘛?

于是他成了这支土匪的少当家,有个老爹叫李定远,有一百多个铁杆兄弟,天天算计怎么弄点粮食吃,活下去。

老当家的年纪大了,让他天天带着队伍抢粮食,李栋心有不忍,所以这个任务就落到了李栋身上。

他总结了土匪往日行径的利弊,花费了很长时间制作出了英格兰长弓,找了土匪中力气最大的伙计,虽然做法有点无耻,但是能不敌人近身就不近身。

看到周围兄弟崇拜的目光,李栋有些不知所措,自己可没有想过当一辈子少当家,只是这世道?

摸着手里的反曲弓,倒不是自己的力气小,拉不动英格兰长弓,而是好的弓箭都被他们抢走了。这一把还是自己的试验品,原因是大家都认为自己的箭法不好。

这些富人为什么这么小气,我们只是求一口饭吃,他们家里仓库有那么多粮食,为什么就不能给我们一口呢?

记得有一次,去抢劫一家大户,他家门口跪着一排排衣着褴褛的穷困百姓,饿的都去吃观音土了,地主们却将吃不了的牛羊肉喂狗。

人与狗抢食的场面,到底有多么震撼人心,到现在李栋都难以忘怀。

说了给粮食大家一起活下去就好,为什么不给我们吃,不让我们活下去呢?你不让我们活下去,我们能让你们活吗?

这个时代完全乱了,人不像人,鬼不像鬼,没有讲道理的人,只有跟阎王爷说委屈的鬼。

这里是西北的边地,地形险恶,树林中间一条小路,按照小说中的说法,实在是打家劫舍的好地方。

从平原到西北,或者从草原到平原,这里都是一条重要的通道。

这条路很明显不是官道,但是总是有不法商贩,拉着上好的粮秣,偷偷的在这里转道,然后卖给草原人,这些人真的是挣钱不要命,关键是挣得还是卖国钱。

李栋自从跟兄弟在这里立了根据地,就打着兄弟们在这里埋伏,等着倒霉蛋来这里。

当土匪不是自己的选择,他来到这里,就已经是少当家了,他想反抗都不可以,他成为李栋之后,一度连觉都睡不着,生怕一觉醒来,自己的脑袋,挂在大树上。上面写着二郎山,某某匪首。

他老爹甚至让狗头军师客串道士给自己驱邪,如果自己不想被别人当成疯子,就必须承认,自己就是李栋。

似乎有点想远了,回过神来。李栋看了看周围。

战马的嘴上都上了马嚼子,战马很安静的卧在一旁,马有灵性,鸡蛋主人舍不得吃,放在草料里,参合这给自己吃,所以战马的眼神中,都是忠诚,小耳朵一直在晃悠着。

以前的李栋,手无缚鸡之力也就罢了,还是个混混,每天就知道混吃等死,现在虽然没有什么变化,依然混吃等死,但是起码是为大伙混吃等死。所以现在提起少当家,大家都不得不说一声。

俺们少当家,那是能耐人。

人一直不来,李栋心里有点烦躁,寨子的粮食不多了,女人和孩子按理说该扔掉的,但是这乱世人命不值钱,但是李栋不忍心啊。

“少当家,肥羊来了。”身边人激动的对李栋说道。

张大狗手里拿着望远镜,看的比别人都远。

李栋回过神来,眯缝着眼睛,小蝌蚪吃多了,眼神好了很多,惊喜道,“是鞑子。”

土匪顿时骚动起来,就连战马都开始躁动。

谁都知道鞑子不是好东西,他们在九边就没有少干坏事,老百姓不分贫富,全都杀了,女孩不分大小,全部奸了。

所以李栋一直认为,自己起码还算是华夏人,这个鞑子到底是什么东西,他一直没有搞懂。

所以李栋虽然皱了皱眉头,但是仍然摆了摆手,“都精神点,别跟没吃饭一样。”

“少当家,那是鞑子啊,咱们跟他们咋呼什么啊,而且他们也没有粮食啊。”三麻子有些犹豫,虽然鞑子他不怕,这乱世求活,谁怕谁。只是这不占光的事情,有意义吗?

“看他们不顺眼,干不干。”李栋眯缝着丹凤眼,扫了三麻子一眼。

三麻子也不是没有本事,他只是不想找麻烦,既然少当家说干,三麻子一咬牙说道:“干就干,反正俺爹说你牛13。”

少当家的说过,在执行任务的时候,他的话就如同大山一般沉重,必须听他的。

“好像有个女人,皮肤还挺白的。”鞑子的速度很快,已经离小路不远了。张大狗眼神不错,他看到在鞑子队伍中,有个女人,虽然看不清相貌,但是从衣着上来看,应该是个大家小姐。

“二十一个鞑子,还有一个娘们。”李栋看了看女人,并没有什么心思,反而把心思放在了鞑子身上。

“三麻子,听我命令。”

三麻子听了李栋的话,连忙点点头,摸着手里的铜锣点点头,“没问题。”

“少当家,您呢?”

李栋摸了摸手里下的弓箭,当然去跟他们交涉了,能让他们投降也是不错的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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