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是半夜的三点,就连街灯都已经熄灭,楼房与灯柱的阴影交错纵横,把月光映照下的大地分割得支离破碎。
气温已经到达零下八度,吹口气都能马上变成一团白雾,街边还有些积雪和冰霜。这种时候,大概没什么人会在街上游荡吧……
不,还有人,还有一个人无视严寒,正享受着月光的绮丽,不过他并非正常人就是了。
“那人”一手举着酒杯,另一手抓着酒瓶,不时停下脚步喝一口或是向杯中倒酒。他在街上一摇一晃地走着,却并非是醉酒,仅仅是他心情愉悦的外在体现。
值得注意的是,他此刻除了内衣以外,只穿着一件薄衬衫、普通西服长裤和敞口的大衣。而胡乱挂在脖子上的白围巾、纯白的丝质手套看上去更像是耍帅的装饰,完全起不到御寒的作用。
他此刻并没感觉到冷,无论从生理上还是心理上,而且还在为冰冷的酒液(混杂冰块)的滋味而咂嘴。
虽然举动类似酒鬼流浪汉,但没人会把他与那些人联系起来,虽然穿得很随意,但这些衣物无一例外都是高档货——并非暴发户的奢侈,而是一种发自内心深处品味搭配出的美感。
从以上数点,便可以看出他并非常人这一事实;但接下来的某件事,会让我们知道,他不仅非同常人,而且几乎到达了“非人”的境界。
就在这位夜行者兴致大发哼起小曲时,从他背后射来的亮光,把他到达影子拉长在面前的脚下。当他意识到有什么事将发生时,已经迟了。
吱——!
响起了刺耳的摩擦声,接踵而来的是一声沉重的闷响。
酒杯和酒瓶掉落在地,摔得粉碎。酒瓶上残破的商标,诉说着它高档奢侈品的身份,而这一口就能抵常人半个星期工资的酒液,此刻全都渗入了柏油马路之中。
代替那位夜行者出现的,是一辆蓝色跑车。车头很明显凹陷下去一块,看来就是它把夜行者撞飞了出去。
车中首先响起了一个甜腻的女声:“哎呀,这可怎么办呀敖少爷~”
坐在驾驶员位置上的年轻人愣了一小会,然后咬咬牙道:“哼,不就是个醉鬼嘛,大冬天晚上跑出来找死的家伙。一件小事而已,很好摆平!”
“那就快点咯,人家可是心急难耐呢……”后座上的女人又发出了媚笑。
年轻人迅速掏出手机,拨通了一个号码。
“喂!我是敖虎特,今天晚上我在郊区飙车,结果撞了个醉汉。”他那十分简明扼要的发言,就好像人命是件小事一样。
“老刘,帮个忙摆平麻烦,本少爷下次在老爹面前多为你美言几……呃,这是……”
原本趾高气扬的口气,突然变得惊惶起来。他一不小心将手机掉落,伸出颤抖着的手指向左边车窗伸去——那里正有一张微笑着的脸,虽然由于车窗结霜而难以看清,但正是这份模糊,给了年轻人更大的恐怖。
没错,此刻站在他窗外,把脸凑在车窗上的人,正是刚才被急速行驶的跑车撞飞的夜行者。
当、当、当。连续三下指节的敲击声响起,但车内完全没有反应,车里的人因为惊恐,完全失去了行动能力。
夜行者——名叫朱云的年轻人苦恼地挠了一下头,然后得出了结论。
“什么嘛,果然对付这种家伙就该暴戾一点,太有礼貌完全没用呢。”
下定了决心,他便不会再迟疑。
据说,只有果断点的男人才会招女孩子喜欢,现在自己好歹是个高富帅(朱云现有财产:一辆哈雷摩托、三套别墅、现金存款股票债券等合计共计一千二百多万人民币),居然还处于单身状态,实在有些让人难以接受呢。
所以,就果断点吧!
通过“跑偏”到感情问题上的思索,他已经下了决定。
朱云刚才一直都用右手敲击车窗,左手一直背在身后。他现在举起了左手,一条细长的金属物在月光下闪烁光芒。
不会有人认错的,那就是一根钢管,十分普通,生活中常见的物品,刚刚被从花坛中拽下来。但当它被朱云握在手中的瞬间,就注定了它不会普通。
朱云露出了满怀歉意的微笑,就好像一个彬彬有礼的侍者在向客人道歉一样。若有心理学的大师在此,大概可以看出更多的东西:那笑容里暗藏的恶意之浓厚,就算他是个侍者,也一定是恶魔侍者,或是死神的侍者。
“抱歉,破坏你的车子,我可不会赔偿。”
随着呢喃般轻声的话语,朱云挥动左臂,钢管向车窗狠狠刺去,银光一闪即逝。
车窗玻璃上几乎没出现一点裂痕,也没发出多少声音。当然不是他的劲道太小,而是另外一种情况——
他的劲道太大,加上用力的精准,居然用钢管瞬间就刺穿了钢化玻璃的车窗,几乎没有多余的力量损耗,自然不会对别处的玻璃造成严重损伤。
下一刻,朱云潇洒地转身,甩动的右手如同一根鞭子,狠狠劈在水管的末尾。
哗啦!以水管刺入处为原点,钢化玻璃上瞬间出现了数十道裂痕,它们飞快地扩散开来,然后,泼洒出漫天的“豪雨”。
淋浴在玻璃碎片之中的朱云面带残酷的微笑,转头望向那个开车撞人还不想负责任的混蛋。
“嗨,这位仁兄,可以请你去死个一两次吗?”
“呃……呜哇啊啊啊啊啊啊啊!!!”
从车内传来惊恐至极的叫喊声,然后名为敖虎特的家伙就惊慌地打开车门逃跑了。
不得不说,人在生死关头爆发的潜力还是非常大的,这个明显身体一般的小白脸居然跑出业余运动员的水准,一下就窜出去好几米。
“很抱歉,让你跑掉的话我会很困扰的。”
温和的声音响起,但这声音对于敖虎特来说几乎冷若寒冰,他压榨着浑身上下所有力气,希望能跑得更快一点,但此时朱云出手了。
一阵剧痛从他的后脑勺传开,随之而来的眩晕,让他脚步踉跄几下后就倒在了地上。
然后,一根钢管掉在地上,发出悦耳的金属声,正是朱云投出的钢管,远隔近十米把他击倒。它反射出月光的皎洁,还有从他身后靠近的人影。
“想做个明白鬼吗?我可不是什么善男信女,而是这几天传言很多的那位——”
“你、你是…那个杀人鬼?”
敖虎特浑身都变得僵硬了,这也难怪,毕竟在他面前这位,可是连续上过三次报纸头条,以随性连环杀人而闻名的怪物。
不仅如此,他杀掉的人少说也有一百多,更别提那些还未被发现尸体的倒霉鬼,却从未被警察抓住过一次。被害者很少有丢失财物的情况,可以断定这位杀人鬼绝不会为金钱所动。
至于权力——古人都知道的:哪怕是一国之君,被刺客贴近三步之内后也和常人无异。
所以说,他这次注定,小命要玩完了。
三秒之后,一阵凄厉的惨叫响彻夜中的街道。
朱云收起被血弄脏的手套,重新换上一双干净手套。确认了身上没粘血后就从尸体上拔出钢管,向着跑车走去。
十秒后,那个被吓得双腿发软的女人也被钢管贯穿了心脏。只是,当她的尸体瘫倒的时候,一部手机掉在了地上。
这部手机正处于通话状态中,而对方的电话号码似乎就是本地的警察局。
“啧,这次真是失策了呢。”
朱云一脚踩碎手机,又收起了地上酒瓶的碎片,用打火机点燃残余的酒液后,便迅速地离开了。
在路上,他迅速掀起了一个下水道井盖,忍受着臭气,将凶器水管扔了进去,合上井盖后便继续逃跑。
倒不是说这位强悍的杀人鬼害怕警察什么的。说实话,那种小口径警用手枪很难给他造成致命伤害,他对付那种连枪都拿不好的废柴完全可以以一当十。但他现在的身体状况糟糕至极,没精力和警察纠缠。
就算是强悍如他,也只是个人类而已。被大口径的枪打中会流血,被车狠狠撞上也会受伤。
刚开始的时候倒没什么感觉,但现在的就很不舒服了。搞不好自己得在家静养上几天了,只希望不要因为这事就被警察怀疑吧。
想到这里,他强忍住疼痛,脚下的步伐又加快了一些,窜进了一条小巷。
就这样,纯白的身影消失在夜色之中。
说实话,传奇般的杀人鬼终究忽视了一个问题:不论他的身体有多么强壮,内脏也不比常人坚硬多少。
虽然他在被撞时就做出了卸力的准备,虽然他自信可以空手搏杀一头疯牛,但那撞上他的东西终究是一辆时速上百,让他都来不及躲闪的跑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