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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一十二章 赏金猎人(1 / 1)

借着漆黑的夜幕掩护,一个身穿夜行衣的男子悄然翻上了并不算太高的院墙,值得注意的是,所谓夜行衣并非像常人所想象的那样是如同在墨水里泡过的纯黑色,而是很深的蓝色。毕竟,且不提那些特殊情况,在地球上就算再怎么黑的夜里也终究会有一点微光,星星和月亮甚至路灯都愿意担当这一职务,让人眼中看见的环境接近却又没真正达到黑色,纯黑色的衣服在其中也是相当显眼,反倒是那些离黑色稍微有些差距的颜色容易被人忽略。

不仅如此,他身穿的夜行衣也不仅仅只是一层布而已,里面内置了整整一套袖珍的温控电路,可以让夜行衣的温度始终与外界差不多,防止被红外线探测装置抓住。而他的左眼经过改造,可以探测电磁波和红外线,到现在为止还压根没什么人能够顺利埋伏到他而不被发现。

从这三点就可以看出这个夜行者也算是个行家里手了,虽然置办这一身行头花的钱肯定不少,但一分钱一分货这句话大多数时候还是不假的,要不是有这些的话,他已经死了不少次了,他信任它们更胜于信任自己的直觉。

这里是“紫电掌”孔涛罗寄住的地方,却居然什么防御设施都没有,就算平民的家里有时都会出现红外线防盗器来着——从义眼中传回的数据让夜行人嗤之以鼻,这里的电磁波反应几乎为零,只有一个玩赏人偶的量。众所周知,为了防止事故,玩赏人偶的皮肤可以很有效地隔绝绝大部分电磁波向外扩散。

迂腐的家伙,宁愿相信睡梦中的直觉也不愿意相信精密仪器的蠢货,你这个早已经被时代所淘汰了的内家拳武者如果惜命的话就别再出来蹦跶了才对,不过既然你要这么不知死活地出来大出风头,那也怪不得我了。

夜行人掏出了一个不起眼的小金属罐,它的大小和口香糖罐子差不多,然而上面却有一个透露着危险气息的红色按钮以及一个计时器。

“这小宝贝可是我好不容易才从那些贪婪的吸血虫手里弄来的,老天保佑,这次的赏金一定要够回本的啊……”

将倒计时调整为20秒,他掀开了按钮上方的塑料壳,将手指贴在按钮之上,准备感受一下轻轻扭动手指就能让数十乃至数百人死去的滋味,然而——

有一只手拍着夜行人的肩膀,每一下看起来都像是轻抚灰尘,但力道却大的几乎让金属骨架都要开裂了,他那原本放在按钮上的手指也彻底不听使唤起来,无论机械化的大脑怎么下令,它都无法动弹分毫。

“半夜不敲门不说,还来翻墙,你是不是有点太不把房子的主人看在眼里了?要知道私闯民宅的家伙就是被打死了也不会受法律多少保护的哦。”

夜行人恐惧地向后扭头看去——并不是他不想反击,只是因为不知为什么他的身体就变得僵硬起来,完全动弹不得。他无法理解这种现象倒也不是什么奇怪的事,毕竟,身为一个现代人,想体会被天敌盯上的滋味实在有些太难,现在他的境况正和被狮子扑倒的小羊差不多。无形的杀气与狂气混合,便形成了一种有效的震慑,足以让心志不坚者的灵魂都颤抖不止。

“你、你是……”

夜行人不仅是被震慑到,甚至还被吓到了,他一直都没有发现一个大活人接近了他,就像幽灵一样没留下什么热量或者空气波动上的痕迹。他的上下牙不停打颤,几乎连话都说不清楚了。朱云感觉有点无聊,干脆一把抢过了那个小金属罐,然后就收敛了自己的气息。

现在,夜行人终于喘过气来,他一咬牙,手掌中已经弹出了一把锋利的刺刀,向近在咫尺的朱云腹部攮去。

朱云轻轻挥了挥左手,甚至夜行人用义眼的高频连续摄影功能都没发现他到底做了什么,刺刀就已经只剩下了刀柄,刀刃也在他的手中被揉捏成了极其奇怪的形状,同时,他用右手给了夜行人一拳,直接将他当场放翻。

“想死还是想活?”朱云微笑着注视自己的猎物,露出了令人不寒而栗的微笑。

“哈欠——已经搞定了,让我睡一觉先。”

大半个小时之后,广澜月满脸无聊地走出被临时改造成审讯室的房间,塞给朱云一张皱皱巴巴的便签纸,然后便毫不顾淑女形象地哈欠连天,趴在桌子上又睡着了。

信长给只穿了单薄睡衣睡裤的魔女小姐盖上一件大衣,然后盯着朱云撅起嘴来:“打搅女生的睡眠可不是什么好习惯,这种小事你自己做就可以了吧?”

她还有潜台词没有出口:这种小事也要叫另一个女生来帮忙,这不会是所谓脚踏两条船的前兆吧。

“问题是她才是专业人士,如果只是把犯人打断腿严刑逼供的话你我还有比尔和孔涛罗都行,但审讯犯人得到无误的情报并从中判断有效信息什么的我可就是睁眼瞎了。别看她那样,好歹也是能延命一百年的三星级神秘测轮回士,放在中世纪已经算是当之无愧的魔女了,这点疲劳还难不倒她的。何况她挺擅长玩弄人心的魔术的,不是吗?”

说着,朱云将便签纸展平,仔细辨认着那上面由于书写者快要睡着所以显得格外歪歪扭扭的字体。信长也趴在他肩上跟着凑热闹。

由于之前某个莽撞的白痴炸了一栋摩天大楼,军队都已经开进城搜查一切可疑分子,青云帮的大人物相信孔涛罗躲不了几天就会被顺便揪出来,于是有了撤销巨额悬赏的想法——为了收购上海电脑义肢公司青云帮可是几乎掏空了家底,甚至还有不少或集体或个人的贷款,正指望着公司能为他们赚钱弥补赤字,现在赚钱是想都别想了,再支付那足足七位数的赏金实在不是什么好主意。

这夜行者正是一位杰出而大胆的赏金猎人,为了抢在悬赏撤销之前把赏金揣进裤兜而又不被军方第一时间发现,他干脆动用了许多关系,最终弄到了一枚改装过的小型毒气弹——也就是朱云抢下的那个小金属罐,只要启动,这个不起眼的小东西就会释放出足以让一千平方米内的人都在一分钟内死去的毒气,最关键的是中招的可怜虫根本不会有什么感觉,直到将死的时候才能察觉异常。虽然神通广大的轮回士们十有八九是能够及时察觉的,但不怕一万就怕万一,朱云还是用个稳妥的方法保存比较好。

当然,这小宝贝的价格也是相当可怕,如果没能拿下孔涛罗的话,这个拥有“夜狸猫”称号的赏金猎人就会变成一只死猫了,因为他为置办这宝贝向许多人都借了钱,万一还不上,他很可能会被气急败坏的债主们塞进水泥里做成桩子打进黄浦江江底。

如果没有灰道队在的话,这位仁兄大概会成为一名十分成功的投机者,获得大笔报酬并且能好好享受上好几年。如果用枪炮强行轰击的话孔涛罗都会感应到杀气而及时逃跑,但这带定时装置,几乎毫无杀气的毒气弹足以让内家武师都防不胜防,哪怕内功好也只是能提早一些感觉到中毒情况,绝不可能在毒发身亡之前跑出毒气区。然而现在他已经被广澜月用几个简单的黑魔术就搞得神经衰弱,彻底失去了再当什么赏金猎人的可能性。

值得注意的是,广澜月从他口中得知,还有其他的一些赏金猎人都不肯放过这最后的机会,准备拼一把将七位数的赏金拿到手。尽管有许多小说都大肆渲染了佣兵和赏金猎人的正面形象,比如讲义气和守诺,但不可否认的是他们的本质其实就是一群贪婪的鬣狗。

“一群贪婪的鬣狗,真是棒极了。既然对面的小队被打疼了不敢冒头,我们总得乘机给自己找点事干吧,就算拿几百奖励点外快也是好的——鬣狗,嘿,鬣狗……朋友来了有美酒~,豺狼来了有猎枪~”

朱云大笑着唱了两句,却一不小心把广澜月吵醒了,她耷拉着松弛的睡眼,用一种无奈而哀怨的眼神瞪着自己的队长大人道:“我知道您的歌喉很好,但现在是半夜三更。要么等任务完成回归之后我请你K歌,要么我现在就给你唱哈斯塔之歌听,选一个吧……”

一想起敌方小队那个浑身布满脓包,还差点被从内到外炸烂的可怜虫,朱云也不由得打了个激灵,连忙摆手说道:“行,你睡吧,我送你回房。”

踏!信长用鞋跟狠狠碾轧着朱云的鞋尖,还不停地转来转去,如果是普通人的话脚趾骨一定早就彻底被碾碎了,朱云赶快举手投降。

“天可怜见,我又没打什么歪主意……这样吧,信长,你送她回房休息好了,我出门去转两圈。”

说罢,他所站的地方只剩下一阵清风,他的人已经消失无踪。

“还休息什么啊?不是说好了为了稳妥起见要转移阵地,就此连夜搬走吗?离定好的时间也只有半个小时了诶!”此时,信长才反应过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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