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64:岂不是很危险
笑愚:“就随便逛逛呗,日,你怎么跟一鸡婆似的,我去哪儿还得跟你申请啊?”
说完这话,笑愚只觉着心里很矛盾。因为,连他自己也不知道该去哪里……好像是找一个没人的地方静一静。
可是真能静下来吗?笑愚自己也没有答案。
聪健拦在了笑愚旁边,几乎用命令的口吻道:“我看你今儿个哪也别去了,就在这儿呆着,瞧你现在这神不守舍的窝囊样儿。一出门指不定就给车撞了……
慕云和思远马上双手赞成聪健的决定。不是他们意图非法囚禁笑愚,而是笑愚在某些特定地时刻比较疯狂,偶尔会一个人做出一些很扯淡很让人担心的事情。
笑愚也知道几人的意思,心底一暖,不过脸上表情很郁闷:“我日啊,你们这是绑架还是怎么着?哥们儿好歹也是成年男人了,连回家的权利都没?”
聪健把笑愚按在沙发上坐下,笑道:“你还真说对了。就算绑架又怎么样?今晚有球赛,你就不跟咱们一起看看?”
一听这话笑愚就有点心动了,几个老爷们儿一起喝着酒看球赛,其实是很过瘾的。但不知道出于什么原因,笑愚今天特别装逼,很是不屑道:“看完球赛后的漫漫长夜怎么渡过啊?铁子,你倒是爽了,有你老婆陪着。剩下我们几个大男人难道去单手扶墙啊?”
慕云马上就尽了地主之谊。很是二五八万道:“在我这儿,也不至于这么惨吧?实在不成,哥们儿给你找一小姐过来,行了吧?绝对是星级酒店来的。不是大路货……
笑愚有点兽血沸腾,不过他还是矜持道:“算了,我不好这口……”
然后思远突然冒出一句让笑愚崩溃的话:“我说,你是怕又忍不住劝人家姑娘从良吧?”
笑愚闭上眼睛就是天黑,顿时有一种挥刀自宫地冲动。
东部大陆——怡和钱庄
致远一下成了小有名气的人物。
他不仅得到了嘉奖,而且,怡和钱庄的大管事怡养财还破例要请他喝茶。
怡和钱庄很大,里面当然有让客人喝茶的地方,怡和钱庄最好的茶舍,就是“翠福阁”。
“翠福阁”环境幽雅、布置恬淡,茶具、茶长,当是茶中仙子‘白牡丹’”
致远一句话也没有答错,完全是茶商世家的派头。无论他是敌是友,至少通过了这次考验。
他是不是该松口气了?
考验才刚刚开始。
从屋外走进来四个人,一进来,就有意无意地站在四个角落,恰好封住了房间的每一个出口。
四个铁塔一般的巨人。
致远来之前,只要能收集到的有关怡和钱庄公开和不公开的所有资料,都尽量收集,来之后,又通过观察、交淡获得了许多有用的信息。
从四人的外表、神态、气质,致远可以很容易推断出四人的身份。这四人均为怡和钱庄著名的八金刚之一。
坐在门口的,一脸杀气,恨不得马上杀人解气,好象世上的每个人都与他有仇,大病初愈、情绪有几分低落的就是孙基。
一个刚刚掉了一只手臂的人,当然看谁都不会顺眼。
孙基就是一只坐在门口,待人而噬的一条疯狗。
今天的茶真的不好喝。
坐在东面的,是一个气宇轩昂的中年人,一身宽大的长袍掩不住古铜色钢铁一样的肌肤,这就是以跌打功夫闻名的郑魂。
郑魂,三十七岁。
外门功夫出神入化,几乎到了刀枪不入的地步。
出手五十七次,杀二十四人,失手八次。
每次失手几乎都受重伤,一个人在这种情况下还能活下来,他能承受的打击可想而知。
坐在西边的,与郑魂依稀有些相象,年纪要大许多,这就是郑魂的大哥郑洪。
郑洪,五十一岁。
出手一百二十五次,仅有三次败绩――实力与经验显然比郑魂高得多。
最后进来的是大象。
大象并不是一头真的大象,而是一个人,一个大象一样强壮的人。他拧断一个人的脖子就象踩死一只蚂蚁那么轻松。
身经大小二百一十八战,仅有一次败绩。据说那次是遇上了一次老鼠。他就坐在致远身后。
“翠福阁”不算大也不算小,四个壮汉进来以后,整个空间一下子显得拥挤、压抑。
四个铁塔一般的巨人如果同时从四个方向围上来,向中央挤压,会是一个什么效果?
中间那个人会不会被挤压成肉泥?
孙基、郑魂、郑洪、大象,他们的实力也许不算顶尖,论单打独斗很可能都不是致远的对手,但他们的实战经验非常的丰富。
娴熟的杀人技巧、默契的配合,几人组合在一起就会产生巨大的优势。
何况还有一个莫测高深的怡养财。
据东部大陆传言,怡养财并不会武功,没有人见过他出手――至少活人没有见过,灵隐寺的高僧空大师却认为怡养财是目前东部大陆上轻功、暗器最好的十个人之一。
“我想看看你的剑,”
怡大管事一边品茶一边客客气气地说:“如果你不愿意,现在还可以走,一样是怡和钱庄的客人。”
“我来了就不会走,”致远平静说:“如果我真的想走,也不是每个人都能拦得下。”
他解下自己的佩剑,慢慢地递了过去。
这是一把古朴平凡的剑,甚至有些阵旧,以至于怡养财拨出来的时候,并没有通常的那种耀眼的光茫。
怡养财半眯着的眼睛却一下亮了起来。
甚至一直闷闷不乐的孙基也一下睁大了眼睛。
名剑并不一定要浑身缀满珠宝。
“好剑,”怡养财轻抚剑身,由衷地称赞说:“我并不是相剑的行家,幸好这里还有一位。”
“谁?”
“神眼。”
听到这个名字,致远也不禁动容。
神眼是当世一位相剑的大师,一生相剑无数,声名远播,是相剑行业的权威。许多铸剑大师都把新铸的剑送去给他相,只要他金口一开,一锤定音,有点石成金的作用。
阁外忽然刮起了一阵秋风,吹得树林哗哗作响,落叶随风飞舞,纷纷扬扬地落下来。
秋风扫落叶。
秋风中,响起一阵极有规律的“笃笃”声,一个瞎子拄着拐杖出现在小径的尽头,一头花白的头发在秋风中飘扬。
大家看到瞎子的时候,他还在很远的地方,可一眨眼,他就象一阵秋风吹来。一瞬间就站在了“翠福阁”中央。
瞎子已经很老了,满脸的皱纹诉说着一脸的苍桑,一头银丝般的白发在瑟瑟秋风中飞舞,显得说不出的萧索。
最令大家吃惊的,还是雍大管事客客气气的介绍:“这位就是名扬天下的相剑大师神眼先生。”
神眼先生竟是一位瞎子。
没有眼睛,他拿什么来相剑?
神眼先生一进来就象一头狼发现了猎物:“这里有剑?”
“是的”
“名剑?”神眼先生的声音显得很急促、兴奋。
“不错,当世一等一的名剑。”怡养财边说边把剑递了过去。
神眼先生表情变得非常庄重,象是在做一件需要沐浴更衣、焚香礼拜后才能做的大事,以一种虔诚的信徒才有的表情接过了剑。
他是以双手接的剑。
神眼先生用手慢慢地抚摸着剑,他摸得非常仔细、非常的慢,就象一位**的高手在轻轻抚摸一个少女的全身。
难道,神眼先生仅凭摸也能相剑?
神眼先生的表情越来越严肃,越来越郑重,仿佛一位最虔诚的信徒全身心地投入到了虚无缥缈的世界里。
他最后露出一种有些失望的表情,忽然将剑递还给怡养财,头也不回地往外走。
怡养财忙叫道:“先生,这是不是‘天涯’剑?”
“天涯?”神眼先生说:“徐大师穷其一身所铸造的‘天涯’?”
“是的。”
“不是,”神眼先生摇摇头,肯定地说:“徐大师在铸造‘天涯’的最紧要的关头,一丁点火星溅到了剑上,留下了一个针眼大小的疤痕。”
“这把剑太完善,没有一点疤痕。”
“所以,它绝不是‘天涯’。”
神眼先生走的时候的来的一样快。
还在说最后一句话的时候,他的人已在小径的尽头,一眨眼又消失在秋风之中,只余下拐杖拄地的“笃笃”声渐渐远去,余音绕梁,越来越低,终不可闻。
“幸好这不是‘天涯’”怡养财笑了笑:“致远是‘天涯’的主人,所以你一定不是致远。”
致远大笑:“我当然不是,”
“你现在已是我们的朋友,你什么时候想来就可以来,什么时候想走就可以走,怡和钱庄的大门永远为你敞开。”
许多年以后,神眼先生对他的一位最得意最信任的弟子谈起了那天发生的一切:――“那天,一摸剑,我就知道那是‘天涯’。”
――“徐大师在铸造‘天涯’最紧要的时候贱起的针眼大小的疤痕,正好弥补了‘天涯’纹路的不足,它已经巧妙地融入了剑纹之中,普通人用肉眼是看不出来的。”
――“‘天涯’剑已经融入了徐大师一生的心血、一生的激情、一生的寄托。”
――“所以,相剑不仅仅要用眼,更要用心去看,只有用心才能感受出来。”
――“当时,我没有说出来,是因为一位相剑的大师不仅要善于相剑,更要善于相人。”
――“剑不在于名贵,而在于用它的人。”
――“是人在用剑,人才是剑真正的主人。”
――“宝剑赠英雄,致远无疑是‘天涯’最好的主人。”
庄这一段时间所发生的事情连贯起来,反省有没有失误的地方。
细节决定成败、性恪决定命运。一个微小的失误足以要人的命。
致远推测,暴风城胡老板请他查奸细“针”,不外有两种可能。一种确实是请致远帮忙,毕竟这是一个多事之秋,又正用人之际。
还有一种可能,就是这根本是一个套。
一个设计好让他往里钻的套。
那一夜的激情呢?
致远忽然想到了喝酒。
即使是深夜,阿黄的酒馆也一直开着。
寒雨霏霏,致远穿着一双“听雨轩”提供的有汉唐古风的高齿木屐,撑着一把油纸伞,沿着青石板铺的街道往前走。
街上见不到一个人,其它商店都打烊了。
黑暗中有没有眼睛在盯着他?
卖酒的阿黄是个又矮又丑的独眼残疾人,一双手却很粗大。没有人知道阿黄的身世,单听名字,象是在叫一条狗。
他卖的是一种最烈最涩最贱的酒,来喝酒的人也往往是最苦最累最卑的人。奇怪的是,致远竟喜欢在这种地方喝酒,每次见到阿黄,心里总有一丝感慨、一丝凄凉、还有一丝温暖。
酒店里只有一位客人,是一位常客。致远来过几次,几次这人都在。
这人衣衫褴褛,神情瘘琐,穷困僚倒,嗜酒如命,一有钱就拿去喝酒,因为鞋补得好,才得以在怡和钱庄安身。
人人都叫他李三。
致远看见李三的时候,他正拿着一瓶酒,仰着脖子往嘴里倒。
李三喝酒,不是一杯杯的喝,而是一整瓶往肚里倒。
仿佛并不是为了喝酒,而是为了逃避什么。
李三并不象一般的酒鬼,到处找人喝酒,两杯下肚又高谈阔论,喋喋不休。
他显得很孤独、很寂寞。
一双眼睛总是空洞洞的,没有一点情感。在怡和钱庄安身近十年,一直是这个样子,一个人喝酒、一个人睡觉、一个人补鞋。
没有朋友,唯有酒。
致远喝第三口的时候,李三的那瓶酒已倒完。
一灯如豆,昏黄的烛光下,李三的眼睛显得更加空荡、更加潇索。只有对生活感到说不出疲倦的人,才会有这种眼神。
一个四面透风的酒店,穿着一件单薄的外衣,吃着一个又冷又硬的馒头,喝着一瓶又苦又烈的酒。
来喝过两次酒,小秋也从没有与人说一句话,没说话不等于没有观察,实际上致远一直观察的很仔细,他发现,李三无论倒多少酒进肚子里,竟从来没有真正的醉过!
他的脚下会变得越来越湿,只有修为极高的人才能把酒通过脚排出体外。
别人喝酒的时候,阿黄就倦缩在靠窗的火炉旁,看天上的残月,每当这个时候,阿黄白多黑少的独眼总闪出一种明亮的光芒。
也许正因为这种光芒,阿黄才能在人世冷漠的环境下生存到现在。
人,不能没有希望。
据说,狼在月夜里,常会对月长啸。
令晚有雨无月,阿黄显得有些平静。他升火、斟酒、上菜,每一个动作简捷有力,仿佛不肯多用一分力气,又仿佛计算得异常准确,总是恰到好处。
如果这双大手扼住人的咽喉,是不是一样简捷有力?
致远发现,怡和钱庄越来越有趣了。
从阿黄的酒馆归来,致远已微有醉意,这一夜他睡得很安稳,仿佛一个浪迹天涯、历尽艰辛的旅人终于回到了温暖的家。
饥饿的时候,家是一块馒头;寂莫的时候,家是心灵的港湾;痛苦的时候,家是最好的慰籍;劳累的时候。家是祖母轻轻抚摸的、满是皱纹的手;流浪的时候,家是地平线上永恒的目标。
一觉醒来,天已拂晓。
致远睁开眼,就看到一双大大的、明亮的、满是笑意的眼睛。
那是一双近乎无邪的眼睛。
这双眼睛看到致远醒来,忙又缩回窗外。秋季的天气变化无常,一连几天的淫雨居然终于停了,是一个难得的好天气。窗外青竹低垂、花影斑驳,难道是三月江南?
一会儿,窗外又慢慢冒出一双明亮的眼睛,好奇地看着致远,就象在盯着一个最奇怪最好看的动物。
被人当成动物欣赏,还是第一次。致远冲窗外眨眨眼,那双明亮的眼睛也立刻眨了眨,甚至还有一种甜甜的关切。
致远笑道:“进来吧。”
进来的当然是位十八、九岁,对所有事都感到新鲜的小姐,这位小姐有门不入,偏偏从雕龙绣凤、极为精致的窗楹上跳了进来,而且还在窗台上留下一个不太清晰的脚印。
这是一位无论从那方面看,都是十分美丽的小姐,身材健康丰满,皮肤白得就象月下的锦缎。最动人的是近乎无邪、单纯、明快的笑容,仿佛带进了满屋的春天。
小姐一进来,就装出惊讶的样子:“日头已经晒屁股了,怎么还有个懒鬼躺在床上?”
说完这句她觉得很调皮、得体的话,自己倒忍不住先笑起来了,笑声清脆如银吟。
致远喃喃自语:“这种好天气,为什么有人不去睡觉?”
小姐眼珠转了转说:“听说有种动物最喜欢睡懒觉。”
“什么动物?”
“大懒猪!”小姐大声说。致远也忍不住笑了,他简直有一种一见如故的感觉,这种感觉很久都没有体会过了。
小姐上上下下打量着致远:“听说来了一位用剑的高手,想不到是这样一头懒猪。”
致远叹了一口气:“你是不是很失望?”
“有一点,”小姐认真的说:“不过你长得还马马虎虎,还过得去,当个跟班之类的还可以。”
窗外,微风拂面,秋高气爽。一只五彩斑斓的蝴蝶从菊花丛中飞了进来。
蝴蝶上下翻飞,尽情地飞舞,将美丽尽情展现。
这是一种什么样的人生?从茧中的蛹,经过慢长的煎熬,最终破茧而出,化作蝴蝶,只为了自由的飞舞。
花丛中站着一位二十出头、英气勃发的年青人,眼睛正出神地望着这位调皮的小姐,充满了柔情。
看见这位年青人,小姐的脸忽然红了,显得很高兴又有些害羞,她一边从窗台飞身而出,一边丢下一句话:“我叫琴,以后我还会来找你的。”
看着这一对两情相悦的青年男女一起慢慢消失在花丛尽头,致远也不禁感到生命的美好,感到由衷的祝福,他也有过这样年纪的时候。
致远一下想到了与自己有一夜情的朱珍,他立马出门,暗中四处寻找。目前“怡和钱庄”还没有安排致远新的工作,他有许多的时间,可几乎走遍了整个钱庄,一点线索也没有,朱珍就象水蒸气一样地蒸发了。
旅馆、酒楼、甚至妓院都找了,找了几天,什么也没有。
她在何处?
沿着一条铺满鹅卵石的小径,就到了怡养财大管事的家。
无论多么忙,怡养财总要抽空喂一喂后院的鸽子,多年来这已成了他的习惯。一个人单独生活,总要找一点爱好。
养鸽就是他最大的爱好。
今夜,怡养财又独坐在后院。
他已坐了很久。
喂完鸽子后,他没有象往常一样进屋,而是坐在后院的凉椅上,半坐半躺,似乎在等什么人。
在渐渐寒冷的秋夜里,他在等什么人?
他等的并不是人,而是一只鸽子。
怡和钱庄一人之下、万人之上的大管事,独自在这样寒冷的秋夜里等一只鸽子,而且一等竟等了大半个时辰。
这是一只什么样的鸽子?
许多人养鸽,是为了吃鸽。
据说鸽子大补。
同样,也有许多人养鸽,是一种爱好,是闲暇时的排遣。这和那些喜欢养猫养狗没什么两样。
还有一种人,养鸽是为了传递消息。
怡养财属于后两种,既是爱好,也是为了传递消息。他养的全部都是信鸽。在那个年代,信鸽无疑是最快的信息传递工具。
最初养鸽纯粹是为了传递消息,时间久了,怡养财渐渐喜欢上了养鸽,劳累一天之后,与鸽为伴,与鸽为友,是一件非常惬意的事情。
今晚,他等的鸽子是从千里之外的、滇黔交界的吉祥村飞来的――那里是致远化名“秦恒”的老家。
怡和钱庄有很多的分支机构,有很多的客户,网络遍及各地。调查秦恒身世的命令,几天以前就通过信鸽,向滇黔分支机构发出了,算时间,今晚回信应该到了。
就在怡养财似睡非睡的时候,黑暗中“扑扑扑”地飞来一只信鸽,一下飞到怡养财手中。鸽子显得非常劳累,仿佛用尽最后所有的力气才飞回主人的身边。
鸽子的爪子下套着一个小圆筒,里面装的就是怡养财一直在等的消息。
圆筒里放着一张卷着的小纸筹,展开,上面只写着四个字“确有其人”
怡养财冷冷的笑了笑,小心翼翼地将纸筹放入一盆早已兑好特制药品的液体之中,慢慢地,纸的上方逐渐显出四个蚊蝇小字“幼年夭折”。
他终于会心地笑了。
怡养财立刻转身奔回书屋,查找他所需要的资料。
在书屋左面第一至第七个书架上,放着许多人物丹青,上面画的是东部大陆中所能收集到的一切稍有名气的人。
捉笔的是最擅长人物速写,过目不忘的柳诗青。只要他见过一眼的人,事后都能凭记忆将此人画得一分不差、栩栩如生、跃然纸上。
就是他没有见过的人,他也能凭别人口中的描述,将此人画得十不离**。
在第四个架子上,第六层第二百七十二小格中,怡养财终于找到了所要找的丹青。
画上是一个神采飞扬、英资勃发的年青人,跟名叫“秦恒”的年青人长得几乎一模一样。
只是画上人物的名字却是:――致远!
暴风城。
那间巨大的房子里,唯一的一张赌桌旁。
老山羊一样的胡老板一个人在不停的洗牌。
只是洗,并不发。
每次遇到大事的时候,他总爱坐在赌桌旁,哗哗地洗牌。只有这个时候,他才感觉最紧张、最清醒――赌徒在赌钱之前是不是都这样?
萧四就站在胡老板面前。
在老板面前,他只能站。
跟随胡老板多年,他早已知道老板的这个习惯,知道在老板思考成熟之前,最好不要开口。
除非老板发问。
胡老板发问了:“你知不知道为什么我从来不给你发牌?”
萧四摇摇头。
“因为一发牌就会有输赢,”胡老板解释说:“有输赢人就会兴奋,就会很难控制自己的情绪,头脑难免就会发热。”
“我不给你发牌是希望你头脑一直清醒,特别是在关健的时刻。”
这些都是胡老板的经验之谈。
暴风城能够在群雄逐鹿的东部大陆屹立不倒,风云数十年,绝不是偶然。
其间,他所付出的汗水和鲜血,绝非常人所能想象的。东部大陆上对他的评价是“老谋深算,诡计多端。”
骨瘦如柴的胡老板在宽大的桌子旁显得更加瘦小――瘦小并不等于弱小,从萧四毕恭毕敬的神色就可以看出来。
胡老板继续说:“目前,正是关健的时刻,怡和钱庄一定不会甘心受到打击,一定会有所反应。”
“我非常了解邹夕峰这个人,他一定会先部署准备,只要他一旦完成部署,他就会发起迅猛的反击――很可能是意想不到的――甚至是致命的打击。”
“所以,我们一定要思考,邹峰会从什么地方动手。”
“这也正是这几天让我劳心费神的地方。”
萧四在暴风城坐的是第四的位子,尽管以他的才干和贡献,早就可以坐上第二的位置了,他却一直非常安于目前的位置。
这也是让胡老板最赏识的地方。一个没有野心而又有头脑的人,毫无疑问是最容易获得信任的人。
萧四也一直在思考,先计算,后冒险,是他的风格,他说出来的话同样让人信服:“以属下愚见,怡和钱庄近期内不会发动大规模的进攻,不会有大的举动。”
“首先,我们的反击已给对手巨大的损失,他们从打击中恢复过来需要的是时间。”
“其次,邹峰做事一向稳妥,没有绝对把握的事他不会轻易做,他从不打没有把握的仗。”
“最后,是因为致远。”
“致远?”胡老板眼睛一亮。
萧四一字一句道:“因为致远后面有‘风。’”
“风”是东部大陆上目前最神秘的一个组织。它没有首领,没有场所,甚至没有固定的成员。只是为了一个目标聚在一起,完成了这个目标之后又马上散开,直到下次有了新的目标再聚在一起,忽分忽聚――就象一阵风。
但一个共同的宗旨将这些人联系在一起。这个宗旨就是:替天行道、除暴安良。
所以,这也是当今东部大陆声誉最隆、口碑最好,年青人最向往的一个组织。同样,这也是“怡和钱庄”之类想独霸东部大陆的最痛恨最忌讳的一个组织。
萧四继续陈词:“象致远那样出名而又爱管闲事的人,怡和钱庄一定会有办法查出他的底细,我们绝不能低估对手。”
“他们会将注意力放在致远身上,致远并不是一个容易对付的人,‘风’也并不是一个容易对付的组织。”
“致远岂不是很危险?”说这话的时候,胡老板一点担心的表情也没有。
屋子一下静了下来,静得连一根针掉在地上都听得到。
他们很久没有说话,也许是他们说得差不多了,也许是他们不想再提到致远这个名字。
良久,胡老板放下手里的牌:“我们需要做什么?”
萧四笑道:“我们不妨去喝一杯。”
“好,好,好”,胡老板也不禁展颜道:“走,我们去喝一杯。”
他们确实应当喝一杯,因为一切的变化都在控制之中。
致远呢?他是不是该喝一杯?
杨柳岸晓风残月致远依然每晚去阿黄的酒馆喝酒,一连几晚,天天如此。
这天,致远醒来的时候,头裂得就象要爆炸,全身疼得象要散架。
他躺在一个阴沟里。他只依稀记得昨晚在阿黄四面透风的小酒馆喝酒,喝了许多又苦又涩又烈的酒,喝了出来,不知什么原因,在外面又与一位叫牛二的泼皮打了一架。
然后,牛二就叫来了许多泼皮,再然后的事致远就记不清了。
近一段时间,致远明显感受到“怡和钱庄”加强了对他的监视,似乎有无数双眼睛在暗处某个角落盯着他,就连他如厕的厕纸都立刻会有人偷偷地捡去分析。
就象野兽在面临危险时所激发的本能一样,致远也察觉到了这种看似平静下面的危险正步步逼近。
现在,阴沟旁边正有一大群人围着看他,就象在看一个怪物。前几天被那位叫“琴”的小姐当成猪看,这一转眼又不知被人当成什么怪物看了。
致远不禁笑了笑。
“这人在这躺了一整天了。”有人议论纷纷:“这人现在居然还能笑出来。”
致远头一歪,又睡着了。
此刻,最狐疑最想不通的,是怡养财大总管。
这一切当然马上就有人汇报给大总管了,他实在想不通,在这种节骨眼上,致远居然还能喝酒、还能笑、还能睡、甚至还能与泼皮牛二这样的人打架。
难道致远不知道“怡和钱庄”是龙潭虎穴?
如果一个怀有目的之人潜入敌阵,他至少会非常谨慎。
在睡觉的时候眼睛甚至都应当是醒的,他怎么还敢这样喝酒?
致远再次醒来的时候,已是正午。
这次,他没有躺在阴沟里,而是躺在一个香喷喷、暖哄哄的卧床上。精致华丽的床,丝绸锻面的被――他又回到了“听雨轩”。
只是今日却没有雨可听。
有艳阳,有微风,还有一首歌从窗外漂进来,歌声清新婉约、高亢动听,循着歌声望去,致远就看到了琴小姐。
琴正在小桥流水旁、一丛竹篱下,一边唱歌,一边洗脚,一边戏水,一边抹着风中额前飘散的刘海,一边在烤着一个香喷喷的大红薯。
难道是这位小姐把他带回来的?
诱人的香气就随着微风随着歌声飘进来。
致远忽然感到饿了。
他这才想起,一天一夜粒米未进了。
琴已经看见了他,冲着他笑,又指着烤红薯向他打手势,还在喊:“快来,快来,红薯马上就熟了。”
致远立刻将一切抛向脑后,管他什么,先填饱肚子再说。
“我知道你已经饿了,”琴柔柔地:“一个刚刚从地里刨出来的红薯,刚刚烤熟,不知你喜不喜欢?”
致远实在是很喜欢。
三两下吃完红薯,掬一掌溪水,他感到一种从未有过的惬意,实在很想说几句感谢的话。
“你不用感谢我,”琴快乐而调皮:“我让人把你从阴沟里拖出来,只不过觉得你这个人看着很顺眼。”
“而且我恰好又没有什么别的事情做。”
致远忽然开始反胃。
“你是不是开始有些想吐的感觉?是不是肚子很不舒服?”琴眨眨眼:“我一不小心在红薯上洒了一些泻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