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个月的暑假终于过去了,盼来了高中开学。这个假期是最轻松的,金凤没有像往常一样在家里预习新学期的书,而是干了一个月的暑期工,攒了点钱,偷偷的买了一件白衬衣,男式的,她知道黄启明最喜欢穿白衬衣,深色外套。
开学的第一天,父亲送她去市里的学校,没有太多的行李,只有几件平时穿旧了的换洗衣服,洗漱用品,还有母亲在开学前几天给她买的一件新衬衣,她想着去学校再穿,衬衣的底下,就藏着她为黄启明买的那件白衬衣。
好大的一所学校。一进大门,一栋教学楼矗立在眼前,和农村的校园简直是天壤之别!顺着老师的指引,去办公室办了入学手续,住宿手续,又处理了一些事情,楼上楼下整整跑了一上午。金凤的两只眼睛一直在搜寻着,怎么没见到黄启明,他也许分到了别的班。可是今天所有的新生都应该在这排队办理入学手续,他又去哪里了。
一个星期过去了,金凤渐渐地熟悉了学校的环境,也认识了几个老师。但始终不见黄启明的影子。她鼓起勇气,去办公室询问老师,黄启明分到了哪个班?结果让她很吃惊,新生当中根本没有叫黄启明的的学生!
金凤突然感觉自己像在野外迷失了方向,头晕目眩,她和老师请了半天假,躺在教室里,怎么也想不明白,黄启明怎么就消失了!他不可能不来上学,究竟去了哪里?金凤的心里乱成一团,昏昏沉沉的度过了一下午。
又一个星期过去了,对金凤来说,这个星期好像是很漫长,上课的时候根本不能集中精神听课,下课了,一个人默默地发呆,这个星期天,她决定回家,查个水落石出,他到底去了哪里!
终于,从一个上普通高中的男同学那里得知,黄启明去了另一个城市的一所高中上学。她的妈妈是知青,国家有政策,知青的子女可以转成非农业,户口落在母亲所在的城市。黄启明和他的妹妹都已经去城里上学了。
金凤的心好痛,憋得喘不上起来,她抱着那件白衬衣,跑到村外的小树林里失声痛哭!哭了许久,像一个没家的孩子在路上漫无目的的走着。也不知走了多久,发现眼前是一片竹林,郁郁葱葱,过了竹林,是一片开阔地,盛开着各色的鲜花,这些奇花异草,她从来没见过。这是哪?周围看不到一间房舍。
突然,有个人在喊它的名字,谁在喊我!金凤四下里寻找,没见到人。“金凤,你为什么不去上学?”那个声音又突然想起。“你是谁,你在哪?”“不用找我,回答我的问题!”“我不想上学了。”“你遇到什么困难了,或是有什么心愿,我都可以帮你。”
“你真能帮我,就请把我的智慧给我喜欢的人,帮他实现他的梦想,我就算学业半途而废,也无怨无悔。”“我可以帮你,不过你一定要想好了,以后后悔可来不及了。”“只要他能实现梦想,我永远都不后悔,即使变成一个傻子。”“那好吧,傻姑娘。”
“闭上眼睛。”金凤闭上眼,只感觉一只大手轻轻按住她的头。脑子顿时空空的,什么也没有,什么也不想,特轻松。“好了,睁开眼吧。”金凤想看看那人什么模样,轻轻的睁开眼,看了一下四周,没有人,还是村外的那片小树林,还是坐在那颗树旁,手里拿着那件白衬衫。衬衫已经被泪水打湿了一片。
难道自己是太伤心了,出现了幻觉,还是刚才睡着了,做梦,还是真的去了另一个世界!金凤怎么也想不明白刚才发生的事情是怎么回事,回想起来,特别清楚。不是幻觉,不是梦境,难道还真有另一个世界!
金凤回到家,反复用凉水洗了几次脸,怕母亲看到她红肿的眼睛。感觉好困,躺在床上,沉沉睡去,不知睡了多久。母亲叫醒了她。明天该上学了,要赶上去城里的末班车。金凤感觉此时的脑子特别清醒,心里也特轻松,也不难过了。她决定好好上课,争取考上大学,也许将来还会和黄启明考上同一所大学,她觉得和他不会就这么轻易分开了。
金凤回到学校上课,让她意想不到的事情发生了。老师讲的课她怎么也听不懂,就连学过的知识她都不会了,只要是努力思考老师提出的问题,头就会很痛。难道我的智慧真的被拿走了?我该怎么办!金凤越想越头疼,只得和老师请假回家。
父母看到她这样,后悔当初没把她的头疼病看好,当时以为好了,没在意,现在又犯了,只能向学校申请休学,明年再上。金凤心里清楚,她可能永远上不了学了。如果说这次的头疼病是因为黄启明,上次的头疼休学,也是命中注定要遇到他。
金凤所遇到的事,无法用科学的逻辑去分析,如果自己的誓言成真了,智慧真的给了黄启明,能够帮助他实现他的人生梦想,自己也真的是无怨无悔,命中注定的也好,自己选择的也好,怪不得别人。
她想去北京二姨家待几天,看看那有没有适合自己的工作。母亲思考了一下,还是同意了,知道金凤最喜欢上学,怕她在家呆着憋出病来,跑了十几里路,去邮局给她妹妹发了电报,告诉她去车站接金凤。
星期五的下午,在朝阳市一所高中的操场上,有个中等个头,体型偏瘦的男孩,在那里站了许久,他来操场上不是为了锻炼,好像是在思考着什么问题,时而沉思,时而眺望远方,他就是黄启明,看着墨绿色的操场,平行的跑线,他的心里能稍微豁亮一些。
自从和父母来到这个城市,他心里总会不由自主的想起金凤,想起同窗三年那些美好的时光,想起那甜蜜的糖果,关切的眼神,曾经多少次,下了晚自习,他悄悄地跟在她身后,送她回家,两个人根本不用语言交流,一个眼神,就会配合的那么默契!他甚至有时候冒出一个奇怪的想法,他俩是不是孪生兄妹。
黄启明的智商应该算是挺高的,就是有一个缺点,表达能力差,心里的话说不出来,在家里,他不像妹妹那样能说会道,外人面前也很少说话,众人面前言语少,十人见了九人嫌。久而久之,他有什么话也不愿和别人沟通,别人也不知道他心里想什么,也不愿和他交往,只有金凤,不用语言的交流,就知道他心里在想什么,难道这就是传说的心灵感应。
他从心里不愿意来这上学,知道金凤一定会很伤心,但是又没有好的理由劝说父母,本来嘛,国家有这么好的政策,自己从农村的孩子变成了城里人,这是很多人都羡慕的事,他只有在心里默默地祝愿,将来能和金凤上同一所大学。
不知道什么原因,最近他觉得老师讲的课他特别容易听懂,新知识也学得特别快,觉得还是父母说的对,来这里上学是明智的选择,会让人的智力增加好多,他不知道,现在他的脑子里是两个人的智慧。
黄启明的智力大增,学习也更加勤奋,高中三年,都是名列前茅。眼看着快要高考了,不知道是因为复习太紧张了,还是别的原因,黄启明总感觉头晕,犯困,甚至有时候白天就能睡着了,父母担心他高考会顶不住,让他尽可能多休息,还给她买了好多补脑的营养品,就这样,他有时候头还是会突然间发晕。
高考的头两天,他几乎每天晚上都会梦见金凤,和他一起学习,白天复习的时候解不开的题,晚上会梦到金凤在他旁边帮他解题,但从不说话,真的奇怪了,醒来以后,一直解不开的题就会很轻松的解开,还能举一反三。
他百思不解,难道金凤她会不会出了什么问题!还是自己有什么问题。高考的那两天,他觉得脑子特别轻松,考试也很顺利。。高考结束了,终于可以轻松一下,他想回趟老家,顺便打听一下金凤的消息。
万万没想到,他听到的消息是金凤早已辍学,去北京打工。怎么会这样,她学习那么好,又考的重点高中,不可能不上,是不是因为自己的突然离开,他明白金凤的心思,虽然两个人都没有说出来,彼此却心知肚明,而且这三年时间,黄启明也成熟了很多,每当回忆起那双眼睛,他觉得,眼睛里流落出来的,满满的,都是真情,挚爱。
黄启明终于以优异的成绩考上了一本大学,这也是他意料之中的事。金凤的辍学,才是他意想不到的,他总有一种预感,不管是什么原因,金凤不会就这样轻易放弃学业的。哪怕是为了他,他要上大学,还要考研,读博士,她知道自己的理想,也了解自己的性格,心中有目标,就要奋斗到底,她不会让他们俩的距离拉得越来越远。
“黄启明!”金凤突然间从睡梦中惊醒,她又梦到他了。不知有多少次,她梦到和黄启明在一起上课,课堂上就他们两个人,课桌不是原来上学的课桌,教室也不是原来的教室。原来的同学一个都不见了,教室里静悄悄的。
终归是心里放不下的人,才会一次次梦到。“唉,”金凤叹了口气,这都是命。披衣坐起,屋子里有点冷,暖气不是太热,狭小的屋子里,堆满了杂物,将将能塞下一张单人床,金凤在这狭小的屋子里,睡了三年。
三年前,初到城里,觉得挺新奇的,时间久了,觉得城里的生活很无趣。老姨和老姨夫都上班,表弟上学,自己一个人在家很烦闷,自己也是快二十的姑娘了,整天除了看点书打发时间也没意思,再说又是住在姨家,老姨和母亲都以为自己头疼病犯了,好好休息明年还得去上学呢。只有她自己心里清楚,当年在小树林里遇到的情景恐怕是真的,自己永远也不可能上学了。
她央求老姨给她找份工作,正好他老姨的一个朋友家里需要找个保姆,带小孩,管吃管住,一个月六十块钱的工资,这工资在当时已经是不低了,一个大小伙子在厂里上班,一个月才一百二十块钱,金凤虽然没干过这个工作,也欣然同意了。
还有个原因,让金凤决定在这家做保姆。这家的少主人越看越像黄启明!老姨第一次带她来的时候,老姨朋友的儿子也在,金凤第一眼就觉得他和黄启明好像,几乎都惊呆了,小伙子看到这个农村小保姆愣愣的看着他,觉得奇怪,热情地招呼他们进屋,金凤才如梦方醒。自己这是怎么了,又产生错觉了。
小伙子姓赵,满族人,妻子小文也是满族人,刚刚歇完产假,有个三个多月大的女婴,需要照顾,母亲有高血压,一个人带孩子很吃力,这才想着找个小保姆,一家人挺喜欢金凤的,农村的姑娘,实在。
“赵伟,我觉得那个小保姆看你的眼神怪怪的,”晚上,妻子小文不知不觉的又聊起了小保姆金凤。“神经兮兮的,我以前又不认识他。”赵伟看着电视,啃着苹果,斜着眼看了一下妻子小文,“真的,我看得出来,她看你的眼神,好像是认识多年的老朋友。”
“胡说,我什么时候认识她的。”赵伟脸上的表情有些怒色。他觉得小文的话里有话,酸溜溜的。“看你这模样,开个玩笑你就要急,要说也是,她一个农村小姑娘,你上哪认识她。”小文见赵伟不高兴了,赶紧哄他。
不怪小文这样说,金凤自从来到他家做保姆,总觉得赵伟身上有黄启明的影子。不管是五官,还是神韵,都有几分相似,但是他和黄启明又毫不相干,竟长得很像,也是挺奇怪的,看到他就想起黄启明,金凤的眼神里会不自觉的流落出来。
一晃小女孩已经三周岁了,就是不愿意去幼儿园,整天缠着金凤,主人家惯着孩子,暂时没有辞退金凤。“小凤,今天咱家来客人,多预备点菜。”“好的。”女主人招呼着金凤,她也随声答应着,三年了,她已经习惯了这里的一切。
三年中,她偷偷的流过多少泪水,从一个高中生变成了一个保姆,寄人篱下,任人使唤,也第一次体会到生活的艰辛,真的渴望回到学校念书,无数次的回忆起和黄启明一起读书时的快乐,可惜这一切越来越遥远,估计和黄启明永远不会再见面了。
金凤买菜回来,大包小包拎上楼,听到女主人的卧室有说笑声,估计是客人到了,赶紧钻进厨房,忙乎着做饭,主人家经常来客人,她不会关心来的是谁,只是习惯性地竖起耳朵,听主人的吩咐,然后赶紧动手准备饭菜。
“小凤,洗点水果过来。”女主人习惯喊她的小名,随着金凤老姨这样叫她,显着亲近。“来了,阿姨。”金凤答应着,赶紧洗了几个苹果,端进去,没敢抬头看客人,只是用眼角的余光扫了一下,大概是两位客人,这样她需要准备几口人的饭菜,心里就有数了。
客人中一个是中年妇女,另一个是年轻小伙子,她突然间觉得,那个小伙子很像黄启明,金凤真想给自己来两个嘴巴,自己真是情迷心窍了,看谁都像他!不控制自己,将来非得神经了不可,赶紧做饭吧,晚了,阿姨的脸又会拉得老长。
金凤这次没有看错,这个小伙子就是黄启明!原来,这家的女主人是黄启明的姑妈。他父亲的亲姐姐,十七八岁的时候,来北京当保姆,后来经人介绍,嫁给了他姑父,他姑父比他姑姑大八岁,前年,因病去世了。
金凤开始来的时候,和主人在一起吃饭,总觉得不习惯,也吃不饱,后来干脆等主人吃完了自己再吃,尤其是有客人的时候,要等客人都吃完了,收拾完餐桌,自己把剩饭剩菜端到厨房吃,这个时候,她心里会莫名的心酸,委屈,在家里,父母绝对不会对自己这样,转念一想,自己这是工作,在家是休闲,能一样吗?
黄启明和他母亲在这住了三天就回家了,按理说,三天当中,他有很多机会和金凤相认,命运真的会捉弄人,他吃饭快,等到金凤进来收拾餐桌的时候,他已经去了表哥那屋,而且这三天的时间,都是和母亲,姑姑去逛街,几乎不在家。
若无缘,心心念念总会擦肩,近在咫尺,却未能相认,也注定了他俩一生会心心念念,天各一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