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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八十章 热血青年宋兵乙(1 / 1)

“确实不符。但也存在即是道理,其实这宋兵乙身上的潜龙之鳞只得白金级,也是有其原因的。”曙光耐心解释道:“原本这份潜龙之鳞的价值应该如先生所想,为最强王者级。然而因为某种原因,令到这份原本应该是最强级别的潜龙之鳞一分为三,分别落在宋兵乙、平民甲以及一个无名囚犯身上,一白金,两钻石,如此而已。”

哦?!

凌云仔细想一下,貌似自己以前还真在网上看过类似的帖子,星星在那部不能口述名称的剧中,一人分饰三角,其中宋兵乙戏份最多,亦最为脍炙人口,知者甚众,另一个完全没有脸部特写的平民亦名列于片尾字幕,还有最后一个身份,却是连片尾字幕都没有的无名囚徒,被超女用来练爪功抓死。

相比起宋兵乙,的确是另外两个角色的反差要更大一些。

如此一白金,两钻石虽出意料之外,却在情理之中!

解开了心中的疑惑,凌云当即不再废话,伸手一指,光幕中其他选项进阶散去,唯有潜龙之鳞被保留下来,且将之放大:“这个潜龙之鳞你自己留着并无更多用处,但对我却颇有价值,我可以用武功秘籍进行交换,你意下如何?”

“可以!”宋兵乙在此事表现出了一个热血青年应有的果决,当即问道:“不知我能换到什么样的武功秘籍?”

“本座交易首重公平,你给出的潜龙之鳞价值非凡,本座亦给予你自行选择的机会,供你选择的秘籍包括单纯的内功、轻功,亦或是拳法、掌法、指法、刀法、剑法……这其中的区别在于,武功类别的秘籍会附带内力运行法门,而单纯的内功,修炼起来效果更好,但却不包含武功招式。”凌云解释道。

“我想学枪法!”宋兵乙毫不犹豫的说道:“我要成为像岳王爷那样的大英雄,名留青史!”

“交易成立!”凌云大手一挥,一册《问天枪决》秘籍悄然浮现在宋兵乙面前:“将这本秘籍中的武功修至大成,当可于你所在的那方世界傲视群雄。”

“真的?只要练成这本枪谱,我就可以成为高手么?”宋兵乙满眼雀跃却又疑窦重重。

“我说过,你能够得到本境散于各界的令符乃是你的机缘,又拥有足以完成交易的交易物品,更是缘法,只要你足够努力,初心不移,他朝登临顶峰,绝非痴枉!”凌云沉声道。

眼见宋兵乙满脸尽是喜色,凌云忽而心念一动:“吾尝听人言,这世上会有三张相似的面容,若是阁下他朝能够得遇相似的面容,可将之引荐至本境,若来人拥有足够令本座动心的物事,本座自会给予阁下相当的报酬!”

凌云话音未落,旋即意识连接曙光,“曙光,此人既然有缘来此,更成功交易,或者还能带来额外的机缘,能够给予其另一块诸天交易令?”

曙光即时回应:“先生,诸天交易令乃属特殊物品,系统商城之内并无售卖,只有通过特殊抽奖有一定几率获得。同时希望先生不要太在意这种东西,诸天事务所毕竟不是诸天交易所,望先生不要本末倒置,不过若先生想要留下一份因缘,倒也无妨,那宋兵乙得到的诸天交易令尚未消散,只要再注入本境特有属性能源就好,但如此的额外交易只得三次,三次之后,诸天交易令即时湮灭!”

凌云点点头,又对宋兵乙说道:“本座已经在你手中的那块诸天交易令之中注入新的能量,可使用三次,然而你却需谨慎选择使用,若你随意动用,将一些不三不四的货色引入本境,本座将会追究重责于你!”

那宋兵乙又惊又喜,再三称谢之余,身影消散,回返出身之世界!

凌云眼见宋兵乙身影消散,又再向曙光询问道:“曙光,三元令可以由会员、解元、状元三令合一,若是三块或者更多的潜龙之鳞合在一起,会不会出现很有趣的状况呢?”

曙光罕有地迟疑了片刻才道:“一如先生所料,确实会出现有趣的变化!”

“这样啊……”凌云微微点头道:“反正未来如何谁也说不准,就当做一个消遣也不错。对了,貌似我之前干掉那个什么青铜门,还有一次抽奖机会吧,现在抽奖。”

“好的先生。抽奖开始……抽奖结束。恭喜先生获得特殊物品,三元令一枚,可以随时进行提取。”曙光的声音简单明了,就连抽奖的过程也一并省略,那叫一个干脆利索。

又是三元令?

凌云不禁暗暗失笑,原本还想着将这玩意当做终极底牌,不想现在这玩意竟是越来越多,加上这块,自己手中已经有三块三元令了。貌似这玩意也不是如现象中那么难以获得嘛,还是说,我今天的运气特别的壮?

忽然凌云眼前红影一闪,身高一米八的火儿赫然出现在大厅之内。

这个贪吃猴此次出现的造型却是着实吓了凌云一跳。

却见这家伙此刻头戴凤翅紫金冠,身披锁子黄金甲,脚踏藕丝步云履……这造型,再配上它天生的一副毛脸雷公嘴,如果再拿上一根棍子,整个就是大圣下凡啊有木有?

唯一的区别,大概就在于,火儿的毛发是红色的。

“主人!”见到凌云,火儿立刻兴奋的说道:“这个叫做诸天事务所的地方,简直就是天堂!想要吃什么水果都能直接变出来,相信就算比传说中的仙界都要强十倍百倍!”

“你这泼猴,就知道吃。”凌云凌云笑骂一声,跟着随手一招,那颗被花火嫌弃了的《灭世魔身》真元已经浮现在火儿面前:“既然你那么喜欢吃的话,就把这个也吃了吧。”

原本这颗真元凌云是打算留给花火,助其功体尽速大成,就算花火不吃,由凌云自己来用、兼修灭世魔身也是不错的选择,毕竟步氏神的先例在前,两者兼修并不为难,只会功体更甚。但在刚才听过花火那句“这和吃人有什么分别”之后,再想到自己要吞下这个玩意,竟是怎地都觉得恶心,竟再也生不起吞下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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