屋子还是那间屋子,但终究有点不一样。
沙发是原来的沙发,并没有发黄。墙壁是原来的墙壁,也没有斑驳。可那个使得这屋子生机盎然的男孩儿不见了,这里就呈现出一种无可挽回的倾颓之势。
方居然咔哒一声,打开了客厅的吊灯。暖黄的灯光倾泻而下,溢满整个屋宇。他盯着吊灯发了一会儿楞,挪开眼时,眼前还残存着一团明亮的光影,眨了几下眼,光影渐渐淡去,目之所及,又是一片空阔的寂寥。
头天夜里电闪雷鸣,一夜的雨打风吹,露台上已是一片狼藉。
花是残花,叶是败叶,零落在地却还残留着鲜妍的花瓣,被他一脚踏过,染上了跋涉的尘土。
金楚南所有的私人证件都被带走了,衣物倒还留了些,或许是忘了,或许是不要了。方居然在屋里一遍一遍地翻找搜寻,希望能找出一些证据,证明金楚南并不是离他而去,而是出门遛了个弯儿,或许下一秒钟,大门就会被人推开,他会提着装日用品的环保袋,牵着那条傻狗对他笑道:“今天这么早”
方居然从日正中天等到万籁俱寂,眼看着周边的住户一家家熄灭了灯火,等到更深,等到露重。他颓丧地想着,他大约确实是走了。
方居然斜倚在露台长椅上,拎了瓶伏特加,一口一口灌着,胃里火辣辣的,心却是凉的。
明月楼高,无人共倚。
一阵凉风吹来,他打了个喷嚏,嘴里没来得及咽下的酒液也跟着喷了出来。他不在意地拿袖子胡乱擦了擦,心想,天气预报倒是没说错,今天的秋天,确实是冷的。
然而方居然并没有就此颓丧下去,他毕竟是个身经百战的江湖人士,第二天醒来洗了个热水澡,就又满血复活了。老婆跑了就追回来,哪怕碧落黄泉,生要见人,死要见尸,就这么不明不白地分手,他可不干。
他醒来后认真思量了下,他前脚和江长堪乱来了一回,金楚南后脚就哭着走了,所以小金离开很可能和江长堪那事儿有关系,但究竟是个什么样的关系,金楚南究竟知道些什么,知道多少,都得找他当面聊过才知道。
方居然虽然觉得小金是因为江长堪离开的,但却并不认为是江长堪把这事儿透露给金楚南的。因为当天晚上江长堪一直和他在酒店,不可能分身到片场去。至于拍照片发信息这种手段,方居然虽然考虑了一下,但很快排除,因为在他看来,江长堪应该是没有金楚南联系方式的,即使有,江长堪也不至于如此下作。
思来想去,最有可能的还是当时和金楚南同在片场的某个人,不管是有意还是无意地,把那件事告诉了金楚南。那个人可能是闲聊说漏了嘴,可能是把金楚南当成小演员,和他胡乱八卦。也可能是被方居然狠狠骂过,趁机搞事情报复。
总之可能性很多,胡乱猜测也没有意义,当务之急是找到金楚南,弄清原委,才好考虑对策。
金楚南的交际圈特别小,要找到他并不是什么难事。他父母在北方,离得特别远,金楚南对家人又是报喜不报忧的性格,正值悲伤落魄之际,肯定不会回去给家人添堵,所以可以排除。但是为了以防万一,方居然还是给小金爹妈打了个电话,借问候之名,行试探之实。事情果然不出他所料,金楚南父母对他态度依然很好,并嘱咐他好好照顾小金。
排除了父母之后,他又把和金楚南稍微熟络些的朋友都联系了一遍,除了楚荆拒接外,其他人都表示没有见到小金。
这一轮筛选过后,目标就很明显了。
方居然凭着金楚南提过的剧团名称,顺利找到了剧团所在地。在表明了自己演艺圈制片人以及小金好友的身份,并且和剧团老板一番套磁之后,他顺利拿到了楚荆的居住地址。
出了剧团,他直奔楚荆家。等到了他家楼下,方居然惊得嘴都合不上。
这地儿能住人
楚荆住在靠近城郊的一片老式筒子楼里,这地方都不能说是小区,因为连围墙也没有,楼体既没粉刷,也没贴瓷砖,裸露着灰色的水泥坯子,搭配上各种裹着铁锈的防护栏和拉稀似地滴水的空调外机,简直不忍卒睹。
楼下是一片用竹竿和麻绳拉成的晾衣区,上面有棉被,有带点儿陈旧污渍的床单,还有内衣内裤。晾衣区两旁,乱七八糟地停着些自行车、三轮车、小电驴。有一辆电驴正在充电,电线从一楼的一扇窗户里拉出来,似乎线太短,小电驴直接停在了窗外那小得跟豆腐块样的花坛里头,碾趴了一大半的小灌木。
方居然从小到大家境都不错,刚毕业那几年爹妈也时常贴补,手头算不上紧。后期事业有了起色,虽然比较忙比较累,但钱是没少挣的,衣食住行上从没亏待过自己,所以这种又脏又旧的老房子,他是从没住过的。不止没住过,甚至连见都很少见,毕竟现在到处在搞土建搞拆迁,平城这片儿,市中心的老建筑基本上都拆了个遍。
方居然又抬头看了看楼门前那块斑驳掉漆的蓝色牌子,确定是三号楼没错,便踩着楼梯往上走。楼道里更是乱得千姿百态,绿皮扶手上积着一层灰,黏着一堆黑呼呼的“不知为何物”,墙皮掉得坑坑洼洼,上面用黑色墨水印着些开锁通下水道的小广告,还有小朋友乱七八糟的涂涂画画。
到了楚荆那层,他略微打量了下周围。
楼道里堆着各色杂物,有个中年妇女拿竹签子串着土豆火腿肠里脊肉臭豆腐等,看来是打算去夜市练摊儿的。
方居然为了见金楚南,特地捯饬了一番,弄得有模有样的,衬衫清爽整洁,合身的黑色长裤包裹着两条大长腿,皮鞋锃光瓦亮,还骚包地喷了点男士香水,配上他不俗的皮相,与这破旧的筒子楼格格不入,乍一看能唬人一跳。
至少那位正穿里脊肉串儿的大妈就被唬住了,怔楞之间,手里的一片里脊肉掉在了地上。大妈还没来得及反应,从屋里冲出一只小黄狗,一口咬住了肉片。大妈回过神来,出手如电,一手握住狗嘴上部,一手握住狗嘴下部,硬生生掰开,把肉抢了回来。
方居然目瞪口呆地看着大妈狗嘴夺肉,而后更加目瞪口呆地看着她将那沾满灰尘和涎水的肉片在一盆浑浊的液体中轻飘飘地涮了一下,直接就穿在了竹签上。
正惊讶间,旁边的一扇大门吱吱呀呀地开了,楚荆拎着一袋垃圾走了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