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主府,马元义摆了一桌宴席,名义上是宴请徐青衣姐妹,连同昨日连夜赶到的雁城裴绍等人,实则他的目光一直都放在了小石头的身上。一只鸡,三叠青菜,四碗驴肉,这便是卢龙塞的大宴。鸡是附近村民送的,菜是守军闲暇之时自己挖的,驴肉是民众摔死的驴接济的,这些东西,对于马元义以及卢龙塞所有守军来说,那就是奢饰品。北燕每年送达卢龙塞的物资确实不少,但是被蛮夷屠戮的村子更多,那些物资大半分发给了百姓。
裴绍本就是北燕悍卒,镇守北疆的百战将军,对于这些食物没多大感觉,倒是惊讶于卢龙塞的油水甚多,想来是为了自己等人破例,并不算如何英俊却也没多少粗犷的脸上露出了笑容,“马将军客气了,我们都是粗人,这些东西犒劳将士们就好,摆这些排场就见外了,我们北燕军不兴这个。”
马元义摇了摇头,眼中的恨意一闪而逝,冷冷道:“裴将军客气了,若不是雁城援军来得及时,哪怕是卢龙塞不破,我们还不知要战死多少兄弟。所以这才是应该的。还有这酒,我珍藏了三四年了,不是啥好东西,咱北燕的杏儿酒,来,举杯同饮。”
裴绍定定的看着马元义,那一抹痛他看得真切,挺了挺肩背,目光如炬,“好,同饮一杯。”
“敬死去的兄弟们!”,马元义字字铿锵,如刀似剑。
“敬所有敢于拼杀的北燕男儿!”,裴绍正色,两只大碗,清脆的碰撞在一起。将大碗中的杏儿酒一饮而尽,他看着似有些醉意,但不知是人醉还是心醉的马元义,眼中升起一丝疑惑,“马将军,方才那白衣负匣的俊逸少年是?”
方才府中大堂,裴绍也在,但那是属于卢龙塞守军的悼念仪式,他没好插嘴,却是对那位突然出现的少年有些兴趣。他为何能够扯马元义的胡子,为何那般悲伤,为何能够有着指点江山般的气势谈笑风生,为何马元义会对其言听计从。许久没吃过这般美味的小石头埋头狼吞虎咽的拨拉着碗中的饭菜,头也不抬。徐青衣细嚼慢咽见听闻裴绍的话悄然竖起了耳朵,她想知道那白衣少年的过去,想了解他以前到底是一个什么样的人。
马元义闻言微微一愣,随即放下了碗,抹了抹嘴,脸上有一抹追忆,苦笑道:“这个臭小子啊,叫做魏纪年,能猜到吧。”
“魏…魏纪年?”,裴绍脸上满是震惊,马元义淡淡一笑,他早知道裴绍会是这般表情,因为他知道纪年身份的时候,比之他的震惊少不了多少。他永远也忘不了那漫天大雪,北燕战神魏北威亲自登门,带走了魏纪年的场景。
身为北燕太子一般的人物,北燕王,北威侯、紫衣侯、勇毅侯、英武侯,这五位擎天柱一般男人的后代,他们得天独厚,在北燕的屁护下,个个都是世袭罔替的小侯爷小王爷,可谓是从小衣食无忧,前程的问题从来不需要考虑,可是这魏纪年偏偏不走寻常路。十二岁的年纪,哪怕是志在人屠的陈孝辅,生而金刚境的徐彦儒,玩世不恭却胸有沟壑的萧瑾年,他们都还在燕都过着王侯子弟该有的生活,而魏纪年孤身踏上了北疆,比他们先行一步。
这其中固然有纪年自身的各种因素所在,天才一般的身躯却不能够踏上修行的道路,从小遭受着世人的白眼与嘲讽,不善于表达内心情绪的他不知默默承受了多少。不光是这样,也可能是他果真有与众不同之处,闷葫芦陈孝辅虽然不争不显,但一身傲骨绝不逊色于其父紫衣侯,武痴徐疯子虽然头脑简单,但双脚踏地双手高举,仍是可顶天立地的铮铮男儿,再说萧瑾年,北燕王府世子殿下,真正的王朝太子,何等尊崇,何等傲气,就是这些从小便是一代人杰的苗子,在纪年并未踏上卢龙塞之前,哪位不得尊其为兄。
马元义低头思忖着,细细的斟酌言语,徐青衣一双如秋波般明澈动人的美眸看似盯着手中饭菜,实则俏脸之上满是期待,娇俏的双耳早已竖起。
马元义终于开口了,他的脸上带着笑容,“纪年这臭小子啊,四年前便来卢龙塞了,当时就跟那土匪进城一般,又好像没见过世面的农村娃娃进了燕都,有意思的紧。当时我特别的不明白,因为上头说这臭小子是个可怜孩子,父母死得早,无依无靠的,便是送来了卢龙塞从军,也是混口饭吃。我当时就想着,这他娘的不是添乱吗,就这小屁娃娃能干啥?挑水,用不着他,洗衣,咱卢龙塞守军也用不着,要说做饭,他能不能扛得动那大铁锅都是个问题,但是没办法,谁让人家是上头钦点的呢。”
马元义抬头看了眼一脸目瞪口呆的裴绍,笑了,顿了顿,继续开口道:“可是后来我发现这小子还挺能干,一柄北燕刀给他舞的是虎虎生风,倒像是从娘胎里就开始练的,当时老金看上了这小子,就让他参了军,跟在了他的手下。于是他便是整日练刀练个没完,也不知道从哪鼓捣来的一破箩筐旧书,这不又研究起了大周历史,老说这历史不对劲,在老子耳根子前念叨了四年,整整四年,差点没烦死我。本来也挺好的,后来让其试着跟随部队出塞磨练磨练,倒还真让这小子割下了几个满贼的头颅,这以后可就不得了了,每战必先,这是咱北燕军的条令,他倒是给实施的挺好,于是四年来死在其刀下的蛮夷竟是不少于一千,啧啧,这还能了得?”
马元义抬头看了看裴绍的反应,果真如他料想的那般,如遭雷击,双眼瞪得溜圆满脸的不可置信,他实在不能想象,高高在上的北威侯府大公子,竟是这般。徐青衣放下了碗筷,想来是吃好了,看着徐昭雪与小石头还在继续,他双手叠放于膝,静静聆听,这个废物公子,似乎真的不废物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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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年背负着剑匣,腰间挎着朱雀刀,脸上带着微笑一一与许久未见的北燕悍卒们打着招呼,就像以往那般,只是这些昔日的老战友们,亲切依然,眼中却带了些疏远的意味,纪年苦笑,他不打算去解释什么,这种东西,只能用实际行动来证明,证明他不是什么来北疆体验生活疾苦的大公子。
老金的营帐比任何人都要简陋得多,比任何人的都要在风雨中飘摇不定,摇摇欲坠,只是用一块破布遮掩,能挡风,不能遮雨。补丁又多了,纪年喃喃。帐中的摆设,简简单单的草席,破旧的桌案,一支笔,一台砚,一个火炉,再无其他。老金喜欢写字,他是军营中属于懂一些文化的那一类人,以往四年,纪年蹲着身子安静的磨墨,老金时而皱眉时而开怀,挥笔成章,他最喜欢将生活记录下来,一页又一页。
那时老金笑着说,纪年啊,你会写字儿不。纪年说会,然后他就乐开了怀,死拉硬拽着说道:你看啊,记录生活这可是个好东西,你想啊,当你五十岁的时候,把这本破书翻出来,但是你别看他破,你肯定会泪流满面。纪年哪懂得为何会泪流满面,于是他不屑的撇了撇嘴,耍起了玩世不恭的姿态,摆了摆手。如今他懂了,他多想自己能在将来看到老金那厚厚的写到五十岁的生活记录,可惜他再也写不下去了,他的生命在三十八岁的时候,停留在了纪年的心中,脑海中,挥之不去,忘之不掉。
轻轻地翻开了那泛黄的纸张,纪年蹙眉,再翻,眉头拧的更深了些,这不是老金的笔迹。倏地,他想到了老金与他说过的话:我这写记录的习惯啊,还真不是我自己想来的,我可没这好脑子,是一位年轻人,可惜啊,他死得早。当年他曾参加了卢龙塞北的那场旷世大战,百年难得一见啊,十万铁浮屠,啧啧,这该有怎样的气势恢宏,可惜我没能上战场。
老金说,后来那年轻悍卒回来了,却是拖着半死不活的身子,撑了两月,带着不甘与遗憾去了,但是他哪怕是在那两月的煎熬中,仍未放下,写下了生命中最后的一页。当时纪年对这些丝毫不感兴趣,只是对于那位年轻战士逝去的惋惜。如今,纪年脑子轰地一声炸了开来,陵安之战,这是陵安之战。
颤抖着手,纪年手忙脚乱的解下了背上的剑匣,顾不得砸下的大坑,就那么席地坐了下来,翻开了那泛黄的日记。
大周光瑞八年,十一月,严冬无雪,卢龙塞北,马嘶风啸,王旗重鼓。我很幸运自己能够参战,与北燕王一起,与北燕四大战侯一起,与北燕五万铁浮屠,两万乂字剑军一起,甚至我看到了五千铁雕剑士,盘旋于天空的雪雕,真叫个遮天蔽日,大燕黑龙王旗猎猎作响,足足两张高的牛皮大鼓,擂动间,仿佛连鲜血都在沸腾,风云也在变色。
北邙十万大军,当时在我看来就如同纸糊的一般,好像一只纸老虎,事实上的确是这样。但是仙女降临了,那是一名我没能够看得清容貌的女子,他手持亮银双刀,自北邙军阵踏空而来,生生的绞碎了北邙天门阵,然后我看到北威侯纵马上前,与那白衣倾城的女子低语一番,相拥许久。我十分的震惊,这,究竟是何人……
纪年没有再往下看,因为他已经失去了看下去的耐心,甚至失去了思考的基本能力。白衣双刀大破天门,如仙子一般飘然临世,飘然归去。纪年也震惊了,她究竟是何人,为何与老魏相拥,为何在那一战之后消失无踪,当年老魏又是为何十八骑破上京,纪年呆呆的坐在地上,他似乎有些明白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