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零零八年五月,绝对是一个被魔鬼诅咒了的季节。
就在我沉浸在失去叶灵的悲伤之中时,五月十二日的汶川大地震发生了,而这个时候,杜雅礼正在四川为我的《峨眉》系列拍摄封面取景。
她一直酷爱摄影我是知道的,但对《峨眉》的重视是我始料未及的。
胡冬朵说,这大概就是爱惜你这颗大脑袋人才吧,她说,你让马小卓去给你拍试试,马小卓宁肯送一座金子打的峨眉山。
哦,忘记说了,现在的胡冬朵又回到了马小卓的公司,因为与江可蒙合作工作室的那个老板突然被捕入狱,导致一系列的失败,所以,无路可走之下,江可蒙又带着胡冬朵重新回归了马小卓。
马小卓这人一直有个最大的优点,就是心很宽厚,不计前嫌。
不过,但是我就差点想把胡冬朵给捕杀掉——原因出在《那么伤》上面。
胡冬朵走的是和一身荒凉,她跟我说,不知道为什么,那些往日对她笑脸相迎的作者突然开始不给她供稿了,让她和江可蒙的新杂志看尽了世态炎凉。
原本《那么伤》是别人牵线给杜雅礼的,杜雅礼跟我提及时,我给拒绝了,因为胡冬朵想为江可蒙索取,以带动她们工作室后期的图书。
这本书马小卓也想要,马小卓一贯就爱拿钱砸人,他让夏桐转告我,他愿意高于我现在稿费的一半拿下这本图书——其实,我明白,让马小卓愿意砸钱的不是这本《那么伤》,而是他对于江可蒙和胡冬朵离开的愤怒。
多出了这么多的稿费对于当时的我来说是个不小的数目,可是我竟然眼睛都不眨地回绝了,真的眼睛都没眨啊,现在我回忆起来,确实是眼睛都没眨,心都没动,就低价给了江可蒙。
那一年,我二十三岁,还是那么信仰情意的年纪。
我知道,我的好朋友的工作室需要一本这样的图书,在他们举步维艰的创业时代。
当然,这本书的稿费,对于江可蒙来说,还是抵押了房屋才凑齐——我当时拿取稿费的方式是,签订合同后首付50%,交稿之后付50%。但是,因为江可蒙在创业,我就没索取首付,直接交稿后付清。江可蒙后来让胡冬朵跟我商
量,可不可以交稿后付50%,另外的50%出版后两三个月再付。
我拒绝了,因为马小卓吓唬我,说,天涯啊,我偷偷跟你说啊,你那份合同是跟长沙的另一个老板签订的,可不是跟江可蒙,你可得小心啊,那老板名声可不好啊,不是所有老板都像我这样不拖欠稿费啊。
挂断马小卓的电话,我这个二货就连忙回去看了一眼合同,签字的果然不是江可蒙——于是,按照惯例,也担心那老板出了问题江可蒙也照顾不到我这里,我就给拒绝了。
这让江可蒙不是很开心。
我一直以为(本章未完,请翻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