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生气是因为你的行为,实在是太冒失了。”她的声音虽然越来越小,可还是很清晰,“我不怪你是因为……我好像,好像……也有点儿喜欢你。”
他一怔,心里一阵狂喜——她说什么?她也喜欢他?虽然只是有点儿,可也是喜欢啊!
哈哈哈哈,他周远人生第一次表白有回应了!
但很快他又想起了那件事,于是犯了糊涂,傻乎乎地问道:“你有点儿喜欢我,那你男朋友怎么办?”
“我男朋友?”她抬起头,疑惑地看着他,“我没有男朋友啊。”
他更是糊涂了:“上周送你回宿舍的那个男生不是你男朋友吗?”
明晴想了好一会儿才知道他说的是谁,摇摇头:“那不是我男朋友,是我亲弟弟。”
原来那个十三号不是她男朋友?还是他未来的小舅子?
他嘴角抽了抽,强压一腔喜悦,立马一脸严肃道:“那么,你和我在一起好不好?”
“为什么?”
“因为我喜欢你,你也有点儿喜欢我。我不想和我喜欢的女孩子错过。”他一字一句,认认真真地说道,“刚开始,我一看到你就会觉得满心欢喜,而现在,已经到了一心只想跟你待在一起的地步了。”
他不知道怎么证明自己没有骗她,于是笨拙地拽过她的手,轻轻搭在自己手腕上:“正常人的心跳和脉搏是一致的。你是学医的,知道怎么把脉,心跳是不会骗人的。”
他把她的手放的位置不对,根本就不是脉搏的位置。她没打算提醒他,也没打算真的去把他的脉,只是盯着他的手看。
“今天是十一月二十二号,正好是光棍节后的十一天。不看月份的话,就是两个单身的人相遇,成了一对;看月份的话,两个一后跟着两个二,也是两个单身的人后来变成了一对,各自的世界里不再只有自己一个人,还加上对方,成了两个人了。”说完这一串话后,他小心翼翼地问道,“所以,你愿意和我在这么一个好日子里在一起吗?”
见她还是没开口表示,低下的脸也看不到表情,他的心跳一滞——是自己说错话了,还是逼她逼得太紧了?
他声音低了下来,带着点儿哀求地哄道:“要是你很纠结的话……那你就当试一试好不好?过了一段时间后你发现真的不合适的话,想跟我分手……我也不会拦着你的。”
终于,她轻轻点了点头。
他欣喜若狂,但还是不确定地用眼神又询问了她一遍。她只能开口道:“好啦,我答应你。”
他觉得自己要高兴坏了,全世界里他就是最快活的那个人。他一高兴,居然把她整个人给当街抱了起来,转了几圈。
“你干什么啊?”她被他这么猝不及防地抱起来转得有些头晕目眩,虽然心里甜蜜,可总觉得怪怪的,因为从小到大他还没跟哪个男性在公众场合做出这样亲密的举动。她使劲拍了拍他的肩膀:“放我下来!”
“不放!晴晴,我真的太高兴了!”
“你别得了便宜还卖乖!”她被他转晕了,只感觉天旋地转。为了不摔下来,她只好停住拍他的动作,手下意识搂着他的脖子,无奈道:“周远,我头晕了……”
一听到她说头晕,他果然马上停下来了。他老老实实地把她重新放回地上,担心她站不稳手扶着她的肩膀,歉疚道:“对不起,我高兴过头了……”
她心里有点儿恼怒,瞪着他,而他也盯着她的脸看个不停。
她被他看得莫名其妙;“你看什么?”
“看我女朋友。”
她凶他;“看出什么名堂了吗?”
他没说话,得寸进尺地捧着她的脸,凑得更近了。看着他近在咫尺的眼睛,她的心怦怦乱跳,脸颊有点儿痒痒的、发胀的感觉,可还是故意板着脸瞪他。
“看出了……”他扬起了嘴角,仿佛发现了新大陆,笑得一脸灿烂,“我的女朋友,傲娇起来更可爱了。”
明晴严重怀疑自己是不是上了某个甜言蜜语说多了的感情骗子的当。
结果周远话音刚落,他的肚子就很不给面子地“咕咕”响了起来。他尴尬地松开她的脸,揉着肚子难为情地笑。从陈庭铭那儿出来到现在也有快五个多小时了,他那时没多少胃口,只是一听到“椰汁千层糕”五个字就条件反射地嘴馋,觉得好像有点儿胃口了。可真正吃起来也只是喝碗粥和吃了一小块椰汁芒果糕。现在他的肚子才是真正饿得慌了,居然在这么好的气氛下发声抗议,实在是太不给他面子了。
看他这个窘迫的样子,她忍不住笑了起来:“走吧,我肚子也饿了,吃东西去。”
她刚转过脸去,才发现有不少路人在看着他俩笑,大抵是因为刚刚他抱着她原地打转的时候动静闹得太大了。这些围观的路人基本上也是C大和医科大学的学生,笑容里并没有恶意,满是对甜蜜而又张扬直率的爱恋的羡慕或是祝福。明晴觉得自己的脸烧得烫烫的,垂下眼不敢看他们,心里却像所有初尝到恋爱的甜的女孩一样,或多或少都会带着点儿虚荣的满足感,嘴角不住地上扬。
周远跟在她身边,瞥见大家脸上的笑意也有点儿难为情了,不过心情是大大的好。他看她好像是害羞了,就笑嘻嘻地凑过去问:“我们去吃煲仔饭好不好?我知道榕园街有一家小食店的叉烧腊肠最好吃了。”
他说的那家小食店应该真的是不错,这个饭点店里客人爆满,乱哄哄的一片。找不到位置的客人急得在店里走来走去,一看有人吃饱喝足后起身也不等着桌面的残羹剩饭来得及收拾就一屁股坐上去占着。当然也有“按兵不动”者,站在店里的一角暗中观察,一有空位便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窜上去,一看就是抢座老手。负责收拾桌面的小妹不断在店里和后厨穿行,一手端着装着残羹剩饭的托盘,一手麻利地三下五除二地擦干净油腻的木制桌面后就风风火火地进了后厨,不到几秒又出来了,站在店里的中心,手挥舞着那方深蓝色的抹布,眼观六路,一有人要起身离开就麻溜地赶去收拾,绝不耽搁。叫号的齐刘海姑娘声音又利又尖,因为叫号机坏了,所以她只能凭着她嗓子一个接着一个号地叫,效果却丝毫不逊色于叫号机,站在店门外都能清楚地听到她的声音,有客人第一次听她的声音便吓得打了个寒颤,以为是谁家的一场骂战即将在店里展开。
周远当然比不过这些老油条客人抢位置抢得厉害,但他现在可是有女朋友在身边,所以绝对不能失手。既然他抢不过,那就靠守致胜。他眼珠子快速地转了转,瞄到了不远处有两位客人快要吃完的样子,于是他转头对明晴说:“你看着她们。她们应该快吃完了。你守着,我去点餐。你想吃什么?”
明晴食指无意识地轻轻按在唇边,远远地看着点餐柜台上的菜单广告牌:“你不是说这家店的叉烧或者腊肠最好吃么?我要叉烧的好了。”
周远点了餐,取了小票。只听叫号姑娘声嘶力竭地喊着:“一八零九号,一八零九号!”
周远拿着小票对了对流水号,不禁纳了闷——真是奇了怪了,他也才一百一十五号,怎么排他前面的客人就到四位数的号了?后来他仔细一听,才发觉原来是姑娘的声音本来就尖锐,现在使劲喊起来破音了,把“百”发成了“八”。
“一百零九号!一百零九号取餐!”
是极度不耐烦地催促。
如果不是听过她叫前几号的客人也是如此,很有可能会让人生疑这位一百零九号客人是不是和她有什么大仇。
终于到一百一十五号了,没等她喊第二遍,周远就匆匆从点餐台旁边挤了进来,把小票递给她。他先端着明晴那份回到叫明晴守着的位置。他的抢座果然没错,明晴已经顺利抢到了那两个位置。他托盘一搁,又脚底生风地赶回去取自己的那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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