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能是我之前过的生活太过理想化,一切的生活都被人安排好了,不愁吃不愁穿的,所以从来就不知道真正的生活究竟是怎样的。
真正的生活就是,挣钱,吃饭,喘气,外加最主要的,忍气吞声。尤其是像我这样没有灵力,没有幻力,没有翅膀的平民。
其实,麻烦有很多,打工挣钱是个不错的主意,但是没有像宠这样急速的坐骑是不可能长期干下去的,圣法堂就已经大得不像是个学院,让我大惊失色,超出想象了,而圣法堂与这一界的主城九域之间的距离大约恐怕就已经超出我所能表述的范围了。又不能总是借,那样的话夙辽肯定会知道,而如果打短工的话,钱又太少,干一天还付不起圣法堂的一顿饭钱。
不过,也管不了那么多了,先找着了再说。
在第二界,圣法堂是标志性建筑物,而九域则是第二界最繁华的城市。我脚下是第二界最繁华的土地,而我和我身旁的宠则是这片土地上温度最高的生物。
杯子!不就是个凡人吗?至于用这样**的目光烧我吗?
“放心,他们看的不是你,而是我。”宠,不,身旁的美美开口。我立刻石化,想抽它,臭屁什么,不就是个麒麟吗?不理它,它的话令我发指!
我自顾自地走,注意力全部放到道路两旁的店门上,看看有没有招工启示。而身旁的宠,还在絮叨,“啊,舒墨,你知道吗?天界的麒麟只有两只的。”
“物以稀为贵,所以,你比那些龙要贵重得很。”我随口应付,目光中却有了落点,几步朝一家小酒吧奔了过,心中不断庆幸,终于可以脱离苦海了,谢天谢地!
反正端盘子刷碟子也不需要多高的技术含量,所以我一头扎了进去,便找了老板说我是来应聘的。老板娘见了我之后,上下打量着我,几乎要我的骨头都看穿,最后又向外瞅瞅,然后垂下那双水泡眼,冷淡地拒绝。
我坚持,强调我会做得很好,会按时上班,肯定比其他人更快。可是,依旧拒绝,坚定而礼貌有加地把请了出去。
我郁闷得要死,第一份工作就这么飘了。
那宠在门外等得发慌,一见我的脸色不好,也没敢再罗嗦。我稍稍松了口气,可是,不对,它会罗嗦?!完了……
“不准告诉夙辽!”我恶狠狠地警告它。
“啥?”它故作不知。
“不准把今天的事情告诉夙辽,否则我给你起个更难听的名字!”
“啊?”宠当即傻眼,我奸计得逞,心里乐得开了花。
不过,悲惨的还是我,之后,我跑遍了九域的闹市愣是没人要我,而天却渐渐暗下来。
我纳闷,为什么没人要我呢?难道真的是我长得太丑?还是说我给人的第一印象太差?可是不对啊,我长得不是太差啊。突然间我想到了那只宠的话,“天界的麒麟只有两只”难道原因出在它身上?
于是,我做了个实验,拉近和宠的距离,果然,路人对我退避三舍。
“另外那只是谁的宠,不,是谁的坐骑?”我停下脚步,看着暂时安静的宠问。
“广厦的。”这次干净利索,不过语气有些冷淡。
我一听便明白了,天界的两只……一只是未来天官长的,一只是未来星神的,而我现在正和其中的一只在一起,人家看到这只宠,敢用我不是不想活了,而是下辈子都不用活了。
“离我远点,不然变成苍蝇!”我下命令,当然根本就没想过它会真的变成苍蝇什么的。
“苍蝇太难看,蜜蜂可以吗?”我汗,本来是说着玩的,可没想到它真的变了,转瞬没了,嗡嗡地在我周围飞着。
不过,这下好多了,在七拐八扭转进一个胡同之后,我看到了一个小酒吧,一看门上贴的启示便一头扎了进去,然后搞定,说好了一天只要工作五个小时便可以拿到一个金币。
不过,在那老板给我说明规则之后,还是有些汗颜。
眼前的老板个子高挑瘦削,笑容有些轻浮,尤其是在看我的时候,不过,我还是比较放心的,毕竟都是男的,还指不定谁怕谁呢,何况那只蜜蜂还在,仍旧在上上下下地转着圈,嗡嗡地絮叨着。
“首先,你必须穿指定的衣服,像那样”,他说着伸手指指远处端着盘子的侍者。没什么大不了的,就是领口低了点,其他地方都被黑亮的衣料包裹严实。
“如果做得好的话,钱不是问题,在这里,有钱的公子哥有的是。”他说着,抿嘴轻笑起来。
我立刻答应下来,只要有钱,哈……哈……
之后,我换了“工作服”,又戴上了一副薄如蝉翼的手套,正式上岗!
因为是第一天,而且急着往回赶,所以做的时间少了点。不过老板还是给了我一个金币。
在往回赶的时候,我趴在宠背上,看着脚下遍地的流光溢彩,恍然若梦,手里紧紧地攥着那枚刚刚得到的金币。而心中所想的却是广厦。
算起来,我已经很长时间没见他了,自在他七岁时,我离开光刹宫,之后便再也没有见过他。
其实,在我心里,广厦还是我在时孩子的模样,纯真可爱,但却需要人爱护的小东西,因为他恰恰和我相反,拥有亲人,但却不被爱,或者根本就不被接受。他的父亲、广靖根本就不爱他,因为广靖在他出生后便疯了,很正常的那种疯狂。
其实,我根本就不想离开的,如果我离开的话,就没有人照顾他们父子俩了,因为在广厦出生后,发疯的广靖便遣散了光刹宫里所有的人,只留下了我。
广厦是我带大的,这点毫无疑问。所以,我对他的感情很难表述。我比他大七岁,但他却拥有比我漫长几倍几十倍的寿命,所以从年龄上说,我不能算是他的哥哥,可除此之外,我想不出还有什么样的感情可以形容。
我爱广厦,这点也毫无疑问。但是,我对他的爱绝对是很单纯的那种,不掺杂半点贪恋和**。可是,我在走了之后便一去不回,从未再次踏进光刹宫。
我不知道原因。其实,如果我要想回去的话,是很容易的,可是,我没有,一次都没有。
我总是在夜深人静的时候,站在第八界的千黎宫,想象脚下、六层天界下的光刹宫的样子,想象广厦的样子,我在想,广厦肯定瘦了,因为广靖根本就不知道怎样照顾人。
其实,我是不辞而别,只是对广厦而言,他根本就不知道我会离开,也根本就不知道我为什么要离开,而我也莫名其妙地不想解释。
其实,也没什么要解释的,走都走了,还解释什么?
可是,我现在是在圣法堂,第二界的圣法堂,即便是圣法堂大得让我无法想象,可是,我总觉得第一界的千黎宫就在我的脚下、在我身旁,甚至在我眼前,距离近到让我疯狂。白天,我会和夙辽嘻笑打闹,和那宠游荡九域,和盘碗碟客打尽交道,可是,在一切都安静下来之后,我所想的只是一句话,
广厦,你知道吗?我现在在圣法堂,这里,是在七年后我距离你最近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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