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2章、史诗(1 / 1)

锈迹斑斑的剑鞘,简陋粗糙的几乎没有花纹,只是虚划了两道线在上面。腐烂的只剩下铁渣的剑柄,就像是刚从古墓中被挖出的劣质工艺品。

这是一把没法握住的剑。也是一把永远不可能被人握住的剑。

剑柄的腐朽,承受不住来自任何手掌的力量,能够拔出来它的,只有来自灵魂上的承载力。不过这种方法很取巧,并不算握住。

卢格简直感到惊悚。

也许这个世上,知道冰封魔剑的人不少,知道它厉害的也有不少,但清楚明白这件史诗魔物有多么可怕的,大概只有卢格。

如果没有第二份类似秘闻的话。

在梵光教会的藏书室里,收藏的书多且杂,手抄本的数量不少。那本坑了卢格的药剂书籍,就是卢格当初缴纳了信仰费后,从梵光教会藏书室的藏书里翻找到的。

而他在翻到一本手抄杂书时,械脑突然提示他书上的文字存在另外一个排版方式,他让械脑重新排列后,看到了一个他意想不到的秘密。

在泽洲,史诗魔物有很多,史诗神器也有很多。这些冠以史诗之名的器物,拥有悠久的历史,几乎承载了一个时代的巅峰力量。

不过恐怕少有人知道,其中真正称得上“史诗级”的,没有几件。更多的史诗之物,其实都是人为打造铸就的。只是因为它们蕴含的力量太过不可思议,超出常理,近乎能逆转生死,或者说打造它们的人是那个时代的巅峰强者,所以都以史诗级来赞誉它们。

真正的史诗级,都是从自然中诞生的。

“艾维拉斯之呼喊,是万物的凛冬。伊始的祭师,膜拜最初的魔剑,他们由此掌握了寒冷和冰雪。”

这就是卢格看到的那个秘密——冰封魔剑,是祭师的起源。

而据那本隐秘杂书上的记载,或者说是用两种排版方式写下那本杂书的作者,他的个人猜测,泽洲历史中,存在过的真正史诗级之物,在数量上,应该有四件!

祭师、门徒、冥士、巫师,不算最近几年出现的魔法师,很巧合的就是四脉非凡力量的传承。

卢格目光怔怔的注视着这把魔剑,可忽的,他松了口气。

整个世界化为了一片耀眼的白光。

当光芒黯淡下去后,卢格耳边立刻听到了人声,还有格尔的叫声。

“怎么回事?”它凑过来问,“那个女人走了后,你就莫名其妙的站着发呆!”

卢格揉了揉眉心,用械脑将刚才的发现记下,构建成全新的三观逻辑后,他才长吐出一口气,道:“不是发呆,是我刚才中招了。”

“灵魂攻击?”格尔诧异。

“就是幻觉时间。”卢格还是把刚才的遭遇,理解为了对他灵魂上的攻击,而不是遇鬼。

冥土的传说由来已久,甚至他亲眼见到了冥士消亡,对方的灵魂离奇消失。

但冥土到底在哪?却从来没有被人证实过。

话说完,他就见格尔眯着眼,目光中有奇异的绿光闪烁,然后它抬起头,朝着他摇了摇,“我没有发现。不过……”

“不过什么?”

“我没法确定,也许是我的错觉。先把安可需要的药物,弄到手吧?”格尔摇头说着,指了指一旁的书桌,“我说,你你写下来。有些东西我叫不出名字,但能够形容它们的大概,你再画几张图,方便识别。”

卢格噎了一下,对这死狗不靠谱的程度,又上升了一个感官。

低头看了眼那封咒杀信,安可的事要紧,这咒杀信的灵魂攻击他既然能够挡下,那么对他的威胁也不算大,倒是不用太在意。

随手把信丢在了一边,把满脑子的疑惑压下,卢格照着格尔说的,边画边写起来。

还好,他的绘画功底不错。

接下来直到夜幕降临,卢格都在为安可所需要的药物,来回跑。大部分东西,在威尔克都能买到。不过有些比较猎奇的,并不算在药物范畴中,甚至还有点违禁的,就比较麻烦了。

但有劳伦这个当地人在,卢格除了麻烦点外,很快就凑齐了。

然后一股脑儿交给了格尔。

不过这秃毛黑狗却让他找个药材加工作坊,按照一定比例加工成粉末,混在一起后,给安可泡茶水喝就行了。

“这么简单?”卢格感到惊讶。

“药剂魔物学本身就是医学上的一个分支,也是最为初始和简陋的。除开一部分无法解释的离奇荒诞外,很多都已经被现代医学所继承了。别看现在加工成粉末简单,但在当时的那个年代,可是困难无比,甚至需要借助魔怪的力量。”

卢格问了一个问题,格尔却解释了一大段。

末了,这秃毛黑狗又补充一句:“不是你弄的那种见鬼的毒药,那玩意儿大部分只能当泻药用吧?”

卢格顿时懵逼。

“你知道怎么不早告诉我?”他瞪眼。

“你有问过我?”格尔也瞪眼。

嘴角扯了扯,卢格觉得这死狗是故意坑他的。但对此他还真不好说什么,从头到尾,他确实没问过。

因为有械脑在,他学习医学知识很简单。那时候的内心,大概膨胀在盲目的自我中。

“自从离开了贝儿南斯,我是被一路打脸……”卢格感到烦闷,现在过得,可没有在贝儿南斯的时候,那般顺风顺水。归根结底,大概很多时候,应该都有鲁夫在帮他收拾。

毕竟督警司的情报,都能把他过去的经历,完全探查出来。

以鲁夫的地位,在留心后,没有可能会发现不了。现在想想,鲁夫装作不知道的可能性很大。

这般想着,劳伦跑了过来,“先生,有你的信。”

“拿进来。”

正奇怪是什么人给他写信时,卢格撕开信封,却是顿时骂了声脏话:“我艹!”

信封是常见的信封,收信人也写的清清楚楚,是他。

但信纸,却又是一张人皮纸。

稍微有点不同的是,这回,是两个鲜血圆圈。下面还有一行猩红娟秀的字体:再来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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