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段时间过得很平静,没有特别多的工作任务,在周若兮的带领下大家正在逐步适应这里的工作。萧琛最近似乎很忙,经常看不见他,不过也好,在公司是老总,回到宿舍还是邻居,这样的情形多少让人感觉不太自在。以前总听人说,同事不要住在一个楼里,工作的时候天天见,下班回家还见,那该多烦啊!不过,像周若兮可以这样近距离接触老总的待遇,有的人可是很羡慕的。
任小雅这个八卦女王,不知道从哪里知道,周若兮和老总住在一个小区,还是一栋楼的同一单元。居然趁着休息的时候,凑到周若兮身边说:“听说你和萧总住在一起!”周若兮又好气又好笑地看着她,说:“大姐,拜托你慎言!这话可不能乱说,毁人清誉哦!你不怕我告你,也不怕老总追究?”任小雅很不服气地说:“本来就是么?你敢说你不住在新苑小区,萧总在那里可是有房子的。”周若兮坦然地说:“我的住处的确是在新苑小区,是公司安排的,这是之前谈好的,不过这个不能说明什么吧!”任小雅还想说点什么,但又不知道怎么组织语言。周若兮懒得再纠结这事,拿着水杯,就走开了,留下一句:“别琢磨了,只能说我们同住地球村。”
人们常说一个女人等于五百只鸭子,足以说明女人是多么聒噪的生物。女同事多的地方总是会喜欢叽叽喳喳地议论女人的话题,哪里都一样,未婚的谈论的多是朋友、恋人的话题,已婚的多是老公、孩子以及婆媳话题。周若兮喜欢目前的这个团队,是因为都是年轻人,有共同的话题,起码不是一帮小媳妇和更年期妇女,那样的环境总让周若兮感到是在家属生产队,实在没意思。“向日葵组合”都是吃货,他们最爱讨论的话题就是美食,比如本市哪里的小吃比较有特色,各自家乡的特色食品,还有能够开火做饭的周若兮、顾蕾和项琪三人切磋好吃的做法。
田佳来找周若兮的时候,深深感受到这个团队和谐的气氛,不免感慨:“若兮姐,你们这个队伍感觉可真好!”一有实际工作的时候,周若兮就能果断分配好任务,大家各司其职,互相帮助着速战速决,又能保证质量,真是没得说。在管理上,并不是高气压下严厉的作风,虽是一派和气,却不是松散懈怠。真是一张一弛,让人佩服。不过,田佳这次可不是带来了好消息,而是告诉周若兮本周末要和萧琛出差去B市。按说刚上班不久,就被钦点出差还真是挺少见的。周若兮不排斥出差,让她介意的是周末就这样没了,自己的周末计划也打乱了,本来要去林小冉她们学校逛逛的。快下班了,看着手里的资料,这是田佳送来告诉她是出差要用的,周若兮懒得看,心想:“下班回去,抽空再看吧。”
打卡下班后,周若兮就坐公交回去了。到了小区,进屋换上家居服,就开始忙活起来。拿出周末时在超市买的那包米,淘了米,放进电饭锅,加水,然后通电。然后拿出西兰花,掰开,用热水过一下,捞出放在一边。切好了蒜和胡萝卜,这样等米饭好的时候,就可以炒菜了。
这时候,电话响了,周若兮接起来:“您好,我是周若兮。”对方回答:“我是萧琛,你在哪里?”周若兮暗道:不好,又要抓我加班么?周若兮硬着头皮答道:“我在宿舍,做晚饭。”萧琛一听,马上说:“那好,半个小时后,我和萧潜就去你那里蹭饭好了。”周若兮很想说:“堂堂老总还来我这里蹭饭,真有追求!”最终,还是撑着笑容说:“好啊,欢迎!”
挂上电话,周若兮愤愤地走进厨房,拿出木耳用水泡了起来,从冰箱里拿出一棵白菜和两颗油麦菜、一小捆菠菜、两个西红柿。可恶,他们要是不来蹭饭自己做一个菜就可以了,这下可要把一周的菜都差不多消耗了,真是过分。这回,橱柜里那套新的餐具得用上了,那并不是周若兮买的,所以她没动,平时都用自己买的那套餐具。炒了西兰花,把菠菜和油麦菜都用水焯一下,菠菜放上酱油醋蒜末等调料勾兑的汤汁一拌就可以了,切好白菜片和泡好的木耳炒一炒。这样三个菜都好了,电饭锅中的米饭也呈保温状态了。
刚把菜和饭端上饭桌,门铃就响了,从门镜里看到了是萧琛和萧潜,周若兮忙打开门,皮笑肉不笑地说:“欢迎二位老总大驾光临宿舍,属下甚是惶恐!”从鞋柜里拿出了新拖鞋,二人换上后,径直走到了餐厅。周若兮想:“真当是自己食堂呢!”看了桌子上的菜,萧潜大叫:“都是素菜啊!”周若兮边说边走到厨房:“多吃青菜有益健康,爱惜身体得远离高胆固醇。”打开豆豉鲮鱼罐头,加入油麦菜一炒,就端上了桌,最后用西红柿和鸡蛋紫菜做了个汤。总算是四菜一汤了,周若兮一点也不愧疚地说:“厨艺一般,条件有限,二位老总凑合着吃吧!”不知道是这两个人饿了,还是他们不挑食,周若兮吃的不多,他们倒是把饭菜都吃完了,连汤都喝光了。
看他们还没有走的意思,周若兮收拾完,就拿出了自制的果茶给他们一人倒上一杯。幸好,之前超市搞活动买了一连纸杯。萧潜看着纸杯,说:“这是什么茶啊?那个橱柜里不是有一套茶具么?”周若兮知道他说的那套茶具,一看就很考究,很有品茶的雅趣。周若兮心想:“那又不是我买的。”周若兮对萧潜说:“这是我自制的果茶,山楂加冰糖,尝尝吧!你说的那个太专业,我也不会茶道,什么凤凰三点头之类的,平白破坏了雅趣。”萧琛喝完后,说了句:“不错,味道挺好。”萧潜也喝了,说:“还真挺好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