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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是银囊还是钱囊(1 / 1)

郑刚令很是喜欢自己的小外甥,见李日知乖巧听话,便笑道:“等你吃完的吧,嘴里要是有东西,那就算躲在屏风后面,可也没法保证不出声!”

李日知连声答应,甜糕太大,他没法儿三口两口的吃完,便放在了桌子上,看样子是打算回来再吃,用袖子把嘴巴擦了擦,抬着头看着郑刚令,等着舅舅带他去听案。

郑刚令颇感诧异,小孩子他倒是见得多了,可象李日知这样喜欢听案的,倒是头一回碰到,以前他从没有注意过,李日知有这个喜好。

郑刚令是坦诚君子,他有感自己太不关心小外甥了,便拉过李日知来,轻轻拍了拍李日知的头顶,颇有唏嘘地道:“时间过得真快,一晃日知已经这么大了,舅舅以前忽略了你,竟不知你的兴趣是听案,你的这个兴趣倒也与众不同。”

李日知却摇头道:“舅舅,不是这样的,我只是好奇破案子是怎么回事儿,会不会变成兴趣,现在还不知道,所以不是舅舅不关心我!”

郑刚令呃了一声,实在没想到李日知会这么回答,他只好问道:“那你现在的兴趣是什么,舅舅却也是不知道的啊,不会是卖专生儿子的药丸子吧?”

“不是的!”李日知小脸严肃地道:“外甥现在的兴趣是给人算命!”

“你还是把兴趣变成听案吧,舅舅愿助你一臂之力!”郑刚令长叹口气,颇有些无奈地道。

舅甥两个人去了二堂。

二堂位于大堂之后,是县令专门处理公文往来,还有会客的地方,屋子里的摆设简单,多以书架为主,整间屋子被一座大屏风隔成两个小半间,前半间是会客和办公用的,后半间放着一张胡床,是供县令小憩用的。

郑刚令让李日知在屏风之后待着,他自己则坐在前半间的书案之后,等着差役把那个寻死觅活的人带上来。

没等多一会儿,那寻死觅活的人便被带了上来,此时这个人已经换上了干爽的衣服,进了二堂之后,见了郑刚令便立即下跪磕头。

郑刚令摆手道:“平常百姓见本官,只不过揖手行礼罢了,你却下跪磕头,这于礼不合,想必你有求本官之事,且说来听听,如有冤情委屈,只要在本官的管辖之内,本官为你做主解决。”

这寻死觅活的人有些手足无措,从地上爬起来后,差役给他搬来一张胡凳,可他却不敢坐,直到差役催促,他才敢稍稍的坐一点边儿,还不敢坐实。

李日知躲在屏风后面,他可在胡床上坐不住,偷偷下来,趴到屏风上,透过屏风上的缝隙,观察那个寻死觅活的人。

就见这人长得五大三粗,身高体壮,脸上的皮肤被晒得黝黑,大脑门光秃秃的,头发稀少,胡子拉茬,鼻大眼小,嘴巴超大,下巴还往前突出,长相着实算不上好看,甚至还称得上难看,估计大多数人看了他的长相,都不会产生亲近之感,如果发生些什么事情,说不定还会先入为主,把他当成是坏人呢!

这人现在穿的是一身差役衣服,脚上也穿着双破旧的布鞋,不知是哪个差役借给他的。

李日知心想:“此人的相貌,对于他告状之事,大大的不利啊!世上的人常说不要以貌取人,可真正能不以貌取人的人,又能有几个?”

所幸,郑刚令便不是以貌取人的县令,他见这人不太敢和自己说话,便放缓语气,问道:“你姓什么叫什么,家住哪里啊?”

这个人说道:“草,草民叫王大碗,家住在管,管城,是德兴记的伙计,这次来荥阳是来,来来,来收债的。”他表情紧张,一句话说得结结巴巴。

郑刚令安慰王大碗道:“不要慌张,也不要害怕,先说说德兴记是卖什么的,然后再说说你来收债碰到了什么麻烦,是不是收上来的银钱,被人给偷走了?”

郑刚令问的这句话,直接就把王大碗给问哭了,他之所以想要投河自尽,就是因为收上来的银钱没了,他没法回家去向东家交待,一时气苦,这才想寻短见。

李日知见王大碗哭了,心想:“虽然这个王大碗的名字听起来象是个吃货,而且还是个长得很难看的吃货,但却不象是个奸滑之人,似乎是真的有冤情,只不过,银钱被偷,却是不太好找回来的,天下的银钱,可都是长得差不多的。”

王大碗哭了几声,强忍住心中的悲伤,这才道:“回大老爷的话,德兴记是卖纸的,卖的是专门糊窗户用的厚油纸,生意一直挺好,本州的窗户纸生意大都是我们店里做的,草民前几天来荥阳县收债,倒是挺顺利的,县里商家欠的债务都还清了,为了方便我带着走,还特地帮我换成了银子,足足四十二两银子啊,都放在一只银囊当中。”

他见郑刚令态度和蔼,心中恐惧少了大半,说起话来也顺溜了些,便把事情的前半段,说得清清楚楚了。

无论是郑刚令,还是屏风后面的李日知,都以为王大碗接着就要说银囊被人偷了,估计可能是在客店里丢的吧,客店里的小偷可能会比较多些。

王大碗接着说道:“只因城里的旅店都贵,草民又收完了账,没必要再在城里多花钱,昨晚便投宿在城外一家名叫慕容老店的通铺店里……”

李日知是不知道什么叫通铺店的,但郑刚令是知道的,通铺店其实俗名就叫做大车店或者赶脚店,因为住店的旅客都是睡在一张大床铺上的,所以才有了这个叫法。

一般来讲,只有最贫穷的百姓,才会选择住这种店,虽然住宿的条件差,但胜在便宜。

郑刚令摇头道:“你身上带着银钱,是不应该住在这种店里的,客人又多,进店离店的时间又都不同,却又睡在一张大铺上,要是有人偷了你的银钱,你都没法确定是谁偷的,甚至你一觉醒来,那偷你银钱的人,早就逃得无影无踪了,你不知谁偷的,本官都没法儿替你抓贼寻钱啊!”

屏风后面的李日知却摇了摇头,从王大碗进二堂后的表现来看,他是一个很胆小的人,只是外表长得有些吓人罢了,而且他应该很仔细,如果马马虎虎的,德兴记的东家是不会派他出来讨债的。

那么,按这种性格来讲,这个王大碗应该是不会抱着银囊睡觉的,所以就算是有小偷,也不可能从他身上偷走银囊。

李日知忽然想起,自己以前跟着父亲出外行医时,住店时父亲常常把重要的物品交给客店掌柜的,让掌柜的代为保管,只是不知通铺店是不是也这样?

按着王大碗的性格来推算,通铺店应该是可以为客人保管东西的,而王大碗也一定是这么做了,只是不知在做的过程中,不知出了什么纰漏!

李日知想了这么多,可郑刚令却没有,他很擅长读书,但擅长读书,却不见得也擅长断案。

所以郑刚令还在按着自己的思维往下问:“你记得当时睡在你旁边人的模样吗?本官可以叫画师来,画出那人的影像,悬赏捉拿,不过,那赏钱,却是需要你来出的。”

王大碗却摇头道:“草民的银囊却不是被小偷偷走的!草民进店时,把银囊交给了店里的掌柜,请他代为保管,并且立下了字据,只因当时在场的人太多,草民怕别人知道银囊里全是银子,钱财不能露白,得小心些才是,所以故意说成是钱囊,字据上也是这么写的!”

话说到这里,无论是李日知还是郑刚令,便都明白这案子的关键之处,就在于那张字据上!

虽然李日知年纪小,可也知道银囊和钱囊的区别,这时候一贯钱大概能换一两银子,尽管不同地区或是不同时期有所浮动,但大体上是这种兑换价格。

一个银囊里装银子能装四十几两,换成铜钱就是四十几贯,但如果说成是钱囊,里面放的是铜钱的话,顶多也就放两贯铜钱罢了,这中间的差别可大了!

如果那通铺店的掌柜吞下了四十几两白银,那他可赚大发了,用这些银子再开一家通铺店都足够了。

王大碗把后面的事情都说了出来,其实整件事情有也就非常简单明白了,和李日知想的一样。

基本情况就是王大碗早上醒了之后,便去找掌柜的要银囊,当他把字据递过去之后,掌柜的便给了他一只钱囊,囊是没有换的,可王大碗打开一看,里面的银子却被换成了铜钱!

王大碗当然不干了,他和掌柜的理论,说自己的是银囊,不是钱囊。可是,掌柜的指着字据上的“钱囊”二字,告诉他存的是钱囊,还的还是钱囊,这没有错。

而且钱囊鼓鼓的,明显里面满满的装满了铜钱,再也塞不进去了,这说明他完全没有动过里面的钱,是诚实之人,可王大碗却把钱囊说成是银囊,这是要敲诈啊,王大碗这个客人实在是太不地道了。

两人当场就吵了起来,不但惊动了别的客人,就连掌柜的妻子都惊动了,他妻子跑出来帮着吵,夫妻二人合力吵架,王大碗完全不是对手。

吵了半天,王大碗见自己落了下风,便开始找昨天在场的客人,当时他在存银囊时,周围可是有不少人呢!

幸运得很,昨天在场的客人,被他找到了六七个,不幸运的是,这六七个客人竟然全都说当时王大碗存的是钱囊,而不是银囊!

掌柜的得意之极,现在有客人作证,有字据为凭,这是人证物证俱全啊,他完全占了上风,而他的妻子得理不让人,其实就算没理,她也一样不让人,竟然扑上前去,对着王大碗吐了一口唾沫,正好吐到王大碗的脸上!

王大碗愤怒之极,拉住了掌柜的,就要扭送他见官评理,可巧的很,当时在店里面,正好有一个当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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