庸国的南境,云州城内的一家酒馆内。
“哎,你们可曾听说,越三王子在数日前在渝山地区遭天灾泥石流和蒙面杀手的双重加害,命丧于那荒山野岭。”
“嗯,我也听说,那前来接应越三王子的将士最后只在一处沟渠中发现被流石咋的面目全非的尸体,只能从衣着和身形上判断出,那正是昔日越国精彩艳艳的越三王子。”
“哎,可惜了那满腹的经纶才华,想当年鹿麓书院与各色惊艳之辈机锋狡辩的他,是何等的英姿勃发,不想却是这样悲惨的下场。”
“哼,什么惊才艳艳之辈,不过是卖亲求荣之辈,听说其姐姐淑娴长公主就因为他才惨死异国他乡呢。”
“哎,要说这越国也是祸不单行啊。越王病死,三王子意外而亡,连越国第一美女淑娴长公主据说也死在了异国他乡呢,可惜了绝世的容颜,还是要化作那一抔黄土........。”
一袭素衣,手执折扇的青年安静的坐于靠窗的位置,对酒馆内的各色交流,置若罔闻。纸扇轻摇,发丝微动,信手拿起桌上的酒杯,慢饮一口,暗赞一声,庸国的酒果然香醇,比起我越国的酒少了几分浓烈,多了几分温和。这青年正是公孙止,三日前,他和高崇继而徐赫商量定下计策的大方向后,他就将此是交由高崇去谋划和实施,想来凭借高崇的智谋,这些事情处理起来应该是得心应手的。
于是他只带了几个亲兵,稍改装扮,一路北上,来到了庸国。老越王曾说,这几个大国里面,最应该忌惮的就是庸国,最应该结交的也是庸国,如果有个国家能有能力结束这乱世,成就一统,那么最有可能的就是庸国了。所以他很早便想来看看庸国到底与越国有什么不同,为何能让睿智的父王如此抬爱。只是一直没有很好的机会,不想这一次却是个不错的机会呢,想到这里,公孙止脸上露出几分讥笑之色。
初入庸国,最直接的观感就是,庸人虽然内敛,但是骨子里有股热血在隐隐流淌,因处于四战之地,因而心里的防备意识和斗争意识较重,一言以蔽之,有极强的忧患意识。加之地处中原大地,消息通畅,对各国的时政均有了解。这不在这小小的酒馆内,就有几个身穿粗布麻衣的年轻人在议论越国前段时间的是是非非。
“这位兄台,酒这东西一个人是越喝越寒的,在下秦云,实不想一个人饮这杯中之酒,可否与兄台搭个伴,温了这杯中之物。”公孙止正在一人独饮之际,耳边突兀传来此话,暗道自己大意了,竟然有人走进自己三步之内还未发觉。先前在突围时绷紧的神经,竟然不知道什么放松了下来,也罢左右现在的自己名义上已是个死人,那么自己换个就好好的活着吧,就轻轻松松的活一段时间吧,后面回到越国,家国大任之下,自己这一生就再也没有这样的闲情逸致了吧。心思百转千回,但时间却只是过去一瞬。
公孙止闻此言一转头,只见一个剑眉星目,美如冠玉的青年满眼笑意的看着自己。一袭白衣无风自动,眉宇间那股英气是怎么都掩饰不了的。不禁令公孙止暗赞一声,瞻彼淇奥,绿竹猗猗,有斐君子,如切如磋,如琢如磨,好一个翩翩美少年。
“想不到秦公子年纪不大,竟深得酒中的真趣,相逢即便是缘,在下岳王,公子请坐。”公孙止对这个美如画的青年没有多少恶感,反而对这股洒脱之气有种喜欢。于是化名岳王,亲为其斟酒一杯,邀其坐下。
这名为秦云的少年不是别人,正是易云。当日易流推测公孙止很可能遇到各方的围杀堵截,而公孙止很可能率队向庸国南境的云州城方向突围。易流对易云道:“我观公孙止此子非池中之物,若成长起来,必是不世出的雄主,但是在雄鹰还是雏鹰的时候,有太多的意外会让他飞不起来,此次南境的截杀,对他来说就是一次重大的考验。于我庸国而言,公孙止如埋骨于渝山地区,对我庸国的利益不符,我之前已经先手布置人去保护与他。有些时候敌人也是需要保护的,云儿你要记住,人之的成长不止是看清自己的路,有的时候近身观察别人的路,尤其是有可能成为雄主人的路,是十分必要的。你即刻启程去南境,去哪里学学你在鹿麓书院学不到的东西!”
于是易云化名秦云来到了云州城,他本欲直奔渝山境内的,但却被易流派来的保护自己的人拦阻下来,原因是哪里太过危险。当易云终于甩开他们前往渝山地区时,那里的争斗已经结束了,大雨早已洗去一切阴谋,只有被掩埋的驿站和不时露出土面的残肢诉说这里发生过什么。乘兴而去,败兴而归的易云心里十分不爽,于是这几日都在这酒馆里消遣,一边饮酒,一边听听酒馆里的各色人等的见闻和议论,倒也是有几分惬意。
”我观兄台在此独饮有些时候了,观兄台的面相,非是一般人物,不知竟是何等难事竟能让兄台在此不得不解酒消愁呢”易云接过酒,施施然坐下,这一番话在若是别人第一次见面就问来,多多少少会有唐突之感。但是出自易云之口的言语不知道为什么会让人主动过滤掉其中的情绪,无法升起厌恶之感。
公孙止心里不住称奇,庸国果然人才辈出,不足弱冠的少年说话竟也能让人产生这样如沐春风的感觉。当即笑道:”不知秦公子可听说近日盛传的,那越三王子以其姐姐淑娴长公主为媒,阴结吴王,奈何淑娴长公主乃性情刚烈之辈,不忍吴王的苛待,在吴王寿宴上自杀,血洒长殿。而后吴王怒越三王子和淑娴长公主损其颜面,派兵追至渝山地区,将越三王子袭杀,秦公子以为此事是否真实“.
"喔儿,岳兄缘何对此事深为挂怀,难不成岳兄与越三王子和淑娴长公主有旧”易云轻啄杯中酒淡淡的问道
“非也,我只是听说那越三王子是不世初的英杰之辈,但现在大家好像都接受了此说法,却没有人质疑此事的真假,感概世间之人的口风转换之快,想那风华绝代的淑娴长公主却也不能有好的结局。更遑我等凡夫俗子,这世间的芸芸众生活着究竟是为了什么呢,世人皆说,学成文武艺,货与帝王家。但是帝王之血脉仍然不能左右自己的命运,这不是自欺欺人吗。”公孙止很巧妙的将自己塑造成怀才想卖与帝王家但是又纠结与命运难测的文士。
“愚民可欺而已,岳兄不挂怀此事,我等文人的路,就是要改变这种境遇,而非简单的卖与帝王之家,若通过我等的努力,世间之人,皆能有自己的言论观和是非关,才是我等文人的成就啊,路途虽然很艰难,但是不是不可以走通的,岳兄不可轻言颓废啊。”易云看看眼前面露踌躇之色的公孙止正色道。
“秦公子大志,但生逢乱世,生死旦夕间,温饱亦不能足,你口中的世界,于我看来仿若空中楼阁,实难实现啊”。公孙止虽然觉得易云的论调不错,但是具体到现在的生活环境和当下的劳动能力,他觉得这种想法太过深远了。
“路漫漫兮其修远兮,我辈当上下而求索,虽说知易行难,但我辈读书人理当为此大道而尽心竭力,路在脚下,一往无前的走着,虽不能一蹴而就,但终有一天是能走到的”。年方十四的易云,有着少年人该有的英气和豪气,在鹿麓书院的潜心修习鲜少入世,这让他的现在的想法有些理想化也是在所难免的。
这番话一出,公孙止顿觉眼前的少年郎虽有些书卷气,但是心中的大志,以及说这些话语时的豪气干云,让他心里还是十分佩服,毕竟如此年纪能有这样的见地,也着实不简单,当下不再与之争辩。静静的饮着杯中之酒。
“兄台似乎不相信我的话语,这无可厚非,但人要有梦想,并为之努力呀,万一实现了呢。让这华夏万万民,都能识字读文,有自己的是非观和言论观就是我的梦想”。易云饮完杯中之酒朗声道。
“咯咯,好,好一个要有梦想,万一实现了呢”一声娇喝,打破了二人有些尴尬的局面。易云一转眼,看到一个矜持中带有洒脱的明眸皓齿的红衣少女,那一笑宛若芙蓉盛开,手中马鞭轻轻挥舞,仿若有香风隐隐流动。只见那女子走到易云的面前轻嗔道:
“好你个云哥哥,说好了要带我去那钟平山的摘果子采鲜花的,竟然一个人偷偷跑到这里喝酒,让我一路好找,哼,我不管,我今天的梦想就是与你一起去那钟平山,你去也不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