带着剧烈的痛楚,大胡子一瘸一拐的扶着瘦子,向着马车慢慢的走过去。这一段路并不算近,尤其走起路来,两条腿怎么都不方便,动一动都要痛的浑身发抖,那冷汗把衣服都湿透了好几层。
“大哥,这件事,咱们不能就这么算了。那些女人就是心眼多,下次不要怜香惜玉。依小弟的意思,要是有机会,先把那女人打的半死,让她连动一动的力气都没有。再怎么样,那就顺理成章了。”瘦子恨恨的说道。
他倒不是心疼那大胡子被打得七零八落,而是心疼自己本来有上去爽一下的机会,结果成了泡影。这一路上漫漫无期,那得忍到什么时候?再说了,青楼里有的是姑娘,但是那些都是一些风尘女子,说起相貌气度自然是远远不如。这个袁若眼瞅着还是个黄花闺女,虽然自己只能第二场上阵,但也过瘾的很啊。
看似不太远的马车在两人慢悠悠的脚步下,显得遥遥无期。大胡子正要骂咧几句,忽然领口一紧,他那几乎有两百斤的身躯竟然被人毫不费力的拽了过去,随即重重的摔在地上。大胡子用力睁开眼睛,七晕八素的看到眼前似乎有好几个人。自己的跟班瘦子,战战兢兢的立在一旁,动都不敢动一下。
“你们是那辆车的客人?”一个穿着精装的男子,缓缓问道。
大胡子不知道是怎么回事,还以为是遇到了劫道的匪徒。他立刻挤出一丝笑容,殷勤的说道:“原来都是道上的兄弟啊……真是大水冲了龙王庙。我们俩本来也是替天行道的好汉,只是倒霉,在扬州部露了马脚,官府布下天罗地网要捉拿我们。没奈何,只能去燕州那边碰碰生活。要是哥几个对这辆车有意思,不如咱们一起下手,拿到钱财,你们八,我们俩只要二。”
那几个男子顿时露出不屑一顾的神情,仿佛被这个大胡子认为是一路人,是一件极为丢份的事。
一记耳光重重的打在大胡子脸上,为首精装男子接着问道:“别套近乎,我问什么,你老老实实回答就行了。”
大胡子斜眼一瞥,见他腰间刀柄突出,再看那气度,手底下要不是真的见过几条人命,也练不出这等视人命如草芥一般的轻蔑。
“大哥,你问,我知道肯定答复你。”大胡子顿时老实了许多。
精装男子漠然道:“车队里是不是有一个年轻男子,身材高挑,年约二十岁,长的是这样。”说着,他身边一个人打开一张画像,里边画的赫然便是秦鸿的相貌,另有一人擦亮火折子,让大胡子看了个清清楚楚。
大胡子连连点头:“是有这么一个人,他不怎么说话,平素也是独来独往。看他打扮应该是家境殷实,是不是大哥们看上了他?难道说他是什么富家子弟?”
精装男子笑道:“富家子弟?你这辈子见过的所有有钱人,加起来只怕还没他有钱呢。”
大胡子顿时好奇起来,忍不住问道:“这是什么人?乔装打扮出门么?还是大哥们厉害,这样都能跟得上人。唉,像我这样吃江湖饭的,最怕就是人家乔装打扮出门,一个不小心就把人给丢了,一番心血就白白浪费。大哥,带着我一起干吧。既然是那么有钱的主,那二八我就不提了,大哥们吃了肉,丢下一两块骨头给我尝尝。”
其实就在大胡子的对面一共有六人,这六人都是江湖道上的狠辣人物,他们手中杀过的人,没有一百也有九十。随便报出某个人的名号,都能把这个大胡子给吓得尿裤子。能够请到这六位高手出手,也是郑家的财力势力才能办得到。郑南河郑裕雍都被秦鸿逼得有些没办法,虽然刀头舔血这种事,是七大家一般情况下不愿意去做的,但现在的情况,已经远远超过了一般。到了一个大家族生死存亡的时刻,做什么样的事情,都不再显得过分。
俗话说,兔子急了还会咬人,更何况是郑家屹立吴郡数百年的大家族,这只被逼急的兔子一旦开了口,咬伤的人可不止一个两个。
六人低声商议了几句,他们之中眼瞅着是那个精装男子为首,想来也是私下偷偷都较量过,此人定然是技高一筹。等到六人商量完毕,精装男子便走到大胡子面前,淡然说道:“相见就有缘,碰到了一块,不能不带你喝一碗汤。”
大胡子大喜过望,连声道谢。
“你也别高兴的太早。车队里的人不少,男男女女的。要是一乱起来,这么多人四处奔逃,又是黑夜,想要抓住那个年轻小子,有点难度。我们弟兄几个,出手就不能落空。就这样吧,你回去之后,把这个东西抹在那小子的身上。随后不管你用什么办法,把场面弄乱,最好大家一哄而散,我们就容易动手的多了。”精装男子沉声说道,并把一个小盒子递到大胡子的手中。
大胡子打开一看,小盒子里边一片绿茵茵的。他本就是走黑道的,怎么能认不出来?这就是夜里分辨人的利器,这些磷光粉,洒在某个人的衣服发肤上,一时半会都弄不掉。在黑夜里,尤其显眼。只要自己能把这磷光粉弄到秦鸿的身上,就算是完成了任务。
大胡子怎么想这都不是个事儿,平素大家你碰碰我,我挤挤你,在车队这么狭小的地方,是难以避免的。再说了,这磷光粉弄到秦鸿身上,即便被他发现,也可以说是不小心打翻了盒子。再不济就在他的头发或者手上擦一把,那就更难以抹去。
他点了点头,将小盒子接了过来。正准备向马车走去,却见瘦子被那精装男子一把拉过去。对方虽然没有说话,但是他很明白,这是人质。自己要是不能把磷光粉抹在那秦鸿的身上,这个倒霉的瘦子只怕就要来生再见了。
回到车上,身上的剧痛已经消失了许多。大胡子眼瞅袁若就睡在秦鸿的附近,他心念一动,打开盒子,把一把磷光粉抹在手上,缓缓的向秦鸿身边摸去。
这一切以为神不知鬼不觉,其实都落在马秋义的眼中。大胡子这种三脚猫的工夫,在马秋义看来,跟小孩子学走路根本没有区别,要是马秋义干这事,至少有三十种方法就悄无声息的留在秦鸿的身上。
磷光粉在大胡子的手上,被看得清清楚楚,马秋义并没有阻拦他的意思。既然秦鸿是出来做鱼饵,当然要给别人下手的机会。要是对方连秦鸿在哪都看不到,这鱼饵也就太没意思了。
大胡子轻手轻脚的挪到秦鸿身侧,手掌在秦鸿的衣衫上带了两下,顿时能看到七八道绿油油的光芒。大胡子心中暗喜,正要离去,忽然间,袁若已经惊醒,陡然看到大胡子摸到了身边,失声道:“你干什么?”
“闭嘴,臭娘们!”大胡子愤然骂道,他一想,这不是要制造混乱吗,索性就此开始。主意一定,大胡子就快步上前,伸手向袁若抓去,嚎叫道:“看你还假装清高,不过就是个千人骑万人睡的货色。”
这么一番闹动,好多入睡的人也都醒了,揉着惺忪的睡眼,看着大胡子纠缠袁若。
人性大多如此,看到这等事,并不是马上挺身而出前来制止,而是在一旁小声议论着,仿佛事不关己高高挂起。
精装男子看着远处的动静,冷冷的说道:“看来那边已经开始闹腾了。看清楚了吗?”
余下五人纷纷答应,夜里看到秦鸿身上那绿茵茵的光芒,还是很简单的。随即,六人身形展动,风急火燎的向秦鸿那边掠去。
瘦子顿时吓了一跳,本来以为大家是同行,现在看来,差距实在是太大了。这六个人只要愿意,随时能把他和大胡子变成两堆烂肉。他连连拍着胸口,感叹自己运气好,幸亏没有得罪这六个人,否则今后就是吃元宝蜡烛的命了。
秦鸿倒是也已经醒来,正要帮忙把大胡子推开,忽然看到远处几道人影,迅速的奔来。他心中一动,果然是来了。既然人来了,那自己的鱼饵当的就是值得。当下飞起一脚,又是重重踹在大胡子的裆.部。跟着翻身而起,向边缘处跑去。
马秋义悄然跟上,只是电光火石之间,便已经逼近了秦鸿的身侧。说时迟那时快,六人也分别到了这边。马秋义并不打话,手掌伸出,按住一人肩头。
那人心中诧异,要知道在江湖上本也是一路好手,怎么能随随便便有人就按住了自己的肩膀?他肩头一振,手肘后顶,连攻代守,这是一招妙手。只可惜,在高手的眼中,这种水平的妙手跟没有手并无区别。马秋义冷笑一声,手掌发力,清清脆脆的卸掉那人胳膊,随即揉身而上,以身体撞身体,一撞之下,只听到骨骼咔嚓作响,不知道那人断了多少根骨头,痛呼连连,便摔倒在一边。
余下五人不敢大意,将秦鸿与马秋义包围在其中。为首精壮男子笑道:“秦门大少,以身做饵,果然是备着后手。不知道这位是……”
他们看着马秋义手中无刀,便想着并不是名震一方的解琨。说起来,解琨的威名实在太大,他们六个人就算一起上,能留个全尸,就算是对解琨的胜利。相比较之下,已经退隐很久的马秋义,认不出来也就不奇怪了。
马秋义笑了笑:“我不过是个无名之辈,你们既然来了,就别走了。”
无名之辈也敢这么嚣张?五人脸色一变,不过就从刚才马秋义轻描淡写的灭掉他们一个同伴,就知道这位爷根本不好对付。
精装男子冷哼一声:“上!”
五人齐齐扑上。
秦鸿随手从怀中取出一支甩手箭,扬天飞出,一股凛冽的刺响划破夜空,带起一串碧绿的光芒。
马秋义在五人中仿佛一条抓不住的小鱼,不然游刃有余,更是把秦鸿保护在其中,令任何人也无法伤了他。
“没想到啊,我们车队里竟然有这么厉害的人。”围观着的车队中人,喃喃说道:“看着身手,就像说书先生经常说的那种江湖奇侠。那个年轻人也很镇定,都不见慌乱。”
袁若倒是有些不好意思,本来她还想着要给秦鸿一些钱,弥补一些自己偷吃的过失,现在看起来,这笔钱是不用给了。能够身边带着如此高手的人,要么是高贵门阀,要么就是财大气粗。无论是哪一种身份,都不是她那些银子能够打发的人。袁若心中转了不少个念头,她骨子里还是有些傲气,并不愿意白白占了人家的便宜,哪怕对方是个门阀子弟,又或者是巨富二代。
马秋义在人群中穿梭,片刻之间又打倒一人。他下手很重,被他一击打中要害的人,都是闷哼一声,倒地不起,虽然暂时不至于有生命危险,可是想要爬起来逃走,那是绝对不可能的。不死,是因为马秋义留了手,可想要逃?马秋义可没给他们留下力气。
转眼之间,许多火把在附近的树丛之中亮起,许多穿着精干服色的年轻人冲入其中。他们面容冷峻,整齐划一。每个人都带着尖锐的兵刃,根本就不费吹灰之力,就把那五个人全部制服。
秦鸿笑呵呵的说道:“你们也真的有趣,我当个鱼饵,你们就来吃。难道是算准了,吃下我这个鱼饵,也不会咬到鱼钩吗?想法总是很美好,现实却是很残酷的。几位,这就是你们倒霉了。落到我的手中,你们想要不招供,就绝不可能。”
三木之下可求无语。那几个人脸色为之一变,本来自诩是赫赫有名的好汉,可是人家不但早有防备,更是马秋义一个人就在他们中间游刃有余。这种失败,最是摧残他们的信心。
精装男子颓然问道:“敢问这位好汉大名。我们就算是死了,也做个明白鬼啊!”
秦鸿笑道:“这位啊?不知道几位有没有听过马秋义这个名字?”
马秋义三个字一出口,那几人顿时色变。这都是很久以前就在江湖上被人称为最顶尖的高手了。很多年来,马秋义毫无消息,甚至有人猜测他是不是已经死了,被仇家杀了又或者得了什么不治之症?结果?自己六个人一脚踢在最硬的铁板上。不但崩烂了脚趾头,更是连腿都废了。
马秋义摇了摇头:“现在还提我的名字做什么?已经不吃江湖饭很久了。后生小辈,又有几个人能知道我是谁?”
其实马秋义自己很明白,俗话说,学得文武艺,货与帝王家。现在这个年头,帝王家就是扯淡。三大门阀才是整个大燕朝的根本。他在江湖上飘零了很多年,得到了什么?虽然刀头舔血的日子看似风光,但内心的孤独寂寞和恐惧,又有几个人能知道?看似威风八面不可一世。他心里很明白,自己有多少个仇家,有多少人会想尽一切办法要自己的性命。哪怕到路边的摊子去喝杯茶,都会习惯性的想要试试毒。有时候,看到几个身手不错的人,走到自己附近,都会下意识的觉得是不是来寻仇的?
人不能永远绷紧了神经去活着。再说,就算不为自己考虑,也得考虑自己的后代吧?
门阀子弟是可以代代传的,可高手嘛,不但需要自己的努力,更要加上运气。在他早年出来行走江湖的时候,多少次都是生死间的刹那,靠着命运的眷顾和自己的勤学苦练,才侥幸活了下来。他的儿子呢?孙子呢?又能保证他们也成为高手?也会被命运一次次的眷顾?
再说了,说到顶尖高手,自己还真不是头一号人物,至少有那么几个能和自己不相上下的。至于秦家的那位……不提也罢,反正都不是对手。
即便是从这儿考虑,马秋义也不能再沿着那条路走下去。
很多年轻人总觉得,刀头铁血,那才叫生活。怒马豪歌,轻衣名剑,那才叫人生,才叫乐趣。那是因为他们年轻……当然,他们中的大多数,就早早的死在了马秋义或者比他低一些的高手手中,在生命之花还没有来得及绽放的时候,就已经催催落去。
活到了这份上,想的太多,总是要找个归属的。马秋义现在是柳凡书身边的第一高手,这地位自然不同凡响,而靠着柳家的关系。如果儿孙能够读书,自然能找到柳家的人稍微提拔下。柳家当年的书童,就有外放到地方去当个县令的啊!如果儿孙根本就没有读书的命,那也不要紧,毕竟自己是个高手,名师出高徒,也能传授他们三招两式,至少还能继续在柳家当个高级护卫。这也是能长久吃下去的饭!
这些话,都是马秋义的心声,只是不能在秦鸿面前表现出来,他可明白的很。秦鸿这位小爷,将来必然是整个大燕朝举足轻重的人物。也许……自己还得踏上他这一条船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