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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87章 真·大结局(1 / 1)

终于又结束了。

最后的大局落幕,魔法界开始了全面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局面,逐渐完善魔法界与麻瓜界的经济发展体制,以和平发展、资本积累建造共同富裕为主旨,用魔法造福人类。

霍格沃茨很好,道门也很好。巫师大学依旧在办,最杰出的学生会被收为内门弟子乃至亲传弟子,转职修真者。

修真者越来越多,道门的总部也搬到了中国大陆上,巫师大学则更像是道门的外门。沉寂了四十几亿年之久的中国大陆终于迎来了人气。

而随着时间发展,修真在这片大陆上渐渐开花,发生了无数关于修真的冲突与荣耀,势力与逆袭,不过那又是另一个故事了。

张教授不久就飞升而去,作为道门祖师爷留下万古的传说,掌门由大弟子哈利接任。

因为张教授称呼的关系,哈利在道门的记载中都是叫波特,以至于千百年后,许多人认为这个道门一代掌门祖师是姓波名特,何况他本人还总是对外自称“波爷”。

波爷最著名的招牌是一句话,念起来很拗口:“本草纲目有记载,天天天山的雪莲很雪白,我波爷的招牌谁敢不败,如果你很嗨就拿钱钱来买买。”最后还特意著名版权是方文山,也不知跟说相声的李文山有没有什么关系。

波爷没多久也放下掌门之位,跟媳妇赫敏满大街玩去了。这位女侠手持玄冥双剑,动辄把人冻成冰棍,甚至导致几千年后,有千年前的强者破冰而出,面容如故,简直恐怖如斯。

道门最终在二代掌门珀西的经营下发扬光大,而在记载中这位二代掌门祖师姓韦名斯莱,成为大陆享受香火第一人,万人景仰。

世间一片安定祥和,飞剑与魔杖齐飞,修真共魔法一色。后来天地间落下了一块天碑,据说上面有关于这个世界的真谛,可没人能接近它,即便有大能接近了它,也看不懂上面写着什么。

直到又过了多年后,有一位少年无意中误入险地,莫名地能看懂天碑上的文字,只见上面最开头的一行刻着四个大字:

完本感言

关于剧情,我最开始为什么想写这段吃力不讨好的终极危机:古代魔法师降临,我是这么想的。

原著的格局实在太小了,与其说是魔法部、食死徒和凤凰社的三方争斗,倒不如说从头到尾就是老邓和老伏两个人的博弈,从故事开场前就是,一直到老邓死之后,还是。

剩下的人都是棋子,按照两人策定好的轨迹去完成一举一动的棋子。连哈利这救世主的命都可以在关键时刻被放弃,成为老邓计划中能不能消灭伏地魔的一个赌注。

老邓用复活石赌赢了,消灭了最后一个魂器,所以伏地魔死了。但他要是赌输了呢?

从头至尾,没有一个棋子跳出棋盘,棋手只有老邓和老伏两个人。

我一直在说,《哈利·波特》是一部很伟大的作品,单看它创造了超过几百亿美元的经济效益就知道了,从古至今没有任何一个文学作品能带来这么大的收益。

但作为儿童文学,它的局限性很大。罗琳始终在营造一种童话故事般的氛围,正义的一方打败了邪恶的魔王,从此世界安定迎来光明,就像是在给她女儿讲的一个睡前故事。

偷偷吐槽一下,难怪从九一年到九七年连续被退稿。当然,我们更愿意相信,这是巫师的魔法,故事中的时间线不结束,《哈利·波特》这本书就放不出来。

所以当九七年大战收尾,这本书通过了审核,九八年霍格沃茨大战结束,开始逐渐热卖。

原著的地点局限在英国一国,甚至还不到全国:北爱尔兰、苏格兰等地方都没有涉及,伏地魔逃命时才有流窜到阿尔巴尼亚的只言片语;而掌控局势的人物也仅仅局限于邓布利多和伏地魔两个人而已。

从头至尾,七本书几百万字,没有别的目的,只为了打败伏地魔,这很无趣,尤其是以成年人的视角看来伏地魔根本就是个傻*而已。

打败伏地魔的从来就只是邓布利多,预言是老邓故意让伏地魔听见下的套,反弹的魔法是老邓牺牲了波特夫妇做的局。

根据前景世界观设定,第一轮是老邓赢了,而且套路耍的伏地魔团团转像个傻*。而第二轮是伏地魔赢了,他死而复生,终于算计了老邓一把,老邓早预料到他会回来可没想到会这么凶。

但最终老邓以自己的死为代价麻痹了伏地魔,预先设下的后手像神一样每条都中,赢得了胜利。

可这其中,因为老邓的布局而牺牲的人有多少?他们有自己的选择余地吗?

没有。

凤凰社跟食死徒本质上差不多,都是在为领袖一个人的想法而奋斗乃至付出生命。

所以,就像我一直说的:

老邓是正义的,他也能代表正义。但同时他更是一个谋略家和掌控欲很强的人,任何人都可以为他的目的而献祭和牺牲,从最开始的波特夫妇,后来的小天狼星,隐藏最深的斯内普,亲手选的救世主哈利,甚至于他自己的命。

亡命徒,政治家。那种为了利益和目的,一颗核弹下去抹平无数生命于无物的存在。老邓就像二战中的美国,扮演的角色是正义的,放核弹虽然不人道,但毫无疑问,哪怕是到了现在,我也觉得原子弹扔得好。

可如果你作为中国的角色,你毕竟不能把美国视作是可以依托性命,彻底站进他的阵营的队友。

这就是主角一直警惕老邓的理由,甚至到了一定地步,还要跟曰本建交,来以此制约美国对自己带来的压力。

降临的魔法师就相当于外星人入侵地球,如果有朝一日外星人入侵地球,那么我们肯定不止要联合美国,我们也需要联合曰本,需要他们的卡卡罗特、奥特曼之类的,共御外敌。

伏地魔从来就不是什么可以原谅的好人,就凭他把成千上万的活人杀死用黑魔法祭炼成阴尸,他就绝对属于那种搞过屠杀的战犯级别。

但是我希望他能够暂时被团结,不然通篇只有老伏跟老邓两个人打架、主角奋斗全书不过是为了跳出老邓跟老伏的棋盘,那也太没意思了。

恰巧,当年刚出《哈利·波特与混血王子》的时候,买到过一本盗版书,起点上能看到的,剧情很不错,跟《哈利·波特》的前景剧情设定也可以无缝对接,连神印王座都是用这本书提出的世界观,我也用了。

不过很遗憾,我还差的太远了,别说跟唐三比,哪怕就阅文这一片写哈利波特同人的作者里我都是垫底中的垫底,最后这一段我设计的魔法师降临的大戏也因为实在坚持不下去而大纲遁。

不过也许是个好事儿,毕竟我目前的实力真的还太差,如果真的让我全须全尾具体地把剧情写出来,或许比大纲遁更加的难看。

所以啊,就此落幕,就挺好。

从16年开始,写书两年了。怎么说呢,虽然写的不好,但我自认人品还可以,没有太监过。剧情或许不够好看,但我认为有一个优点,就是跟原著的契合、对原著的整理和剧情的逻辑绝对合理。

网球王子我把实力量化,而秦时明月大神棍我则具体地梳理了一遍关于盖聂、卫庄、月神、惊睨、六剑奴、胜七这群实力很迷的人物实力,或许别人不认可,但我个人认为是成功地给了他们前后战斗表现不一的一个最合理的解释。

而厨师长之中,除了哈利被我整个人魔改了,每个人的性格我个人认为还原的都很好。

因为我笔力的问题,看起来可能画风偏差很大,但仔细分析一下原著人物,就会发现,假如遇到我设置的这些事情,以这些原著人物的性格,大概率就会按照我写的这么干。

比如伏地魔,他看起来狂拽酷炫吊炸天,但无论是老邓还是他自己,都特意说明,他最怕的是“死”,在被老邓咒语击败的十一年里,伏地魔过着的就那种毫无尊严求生的日子,所以你只要能威胁到他的生命,什么就都好商量。

老邓就不一样,想说动他,要用大势,只有他认为时局动荡,需要稳定时,他才会出手稳定,而且一定是通过谋略和布局,不是直接用武力。

还有斯内普,原著中最有灵魂最震撼人心的一个人物。他看上去油腻、高冷,但他有着不逊于贝吉塔的自尊心,却又为了爱总是不停地低头。

其实他像个孩子一样,总有对现实发展的不甘和委屈,比如对女神归宿的无奈、比如对莉莉的死亡,还有被迫杀死老邓。

他的脆弱其实是会表现出来的,但他只对他觉得可以表现出来的人表现。

比如老邓。因为老邓知道一切详情,知道他的痛点,知道他的诉求,并且还给了他亲手实现诉求的机会,而且老邓武力很强大。

所以知道所有的详情、表现出同病相怜又武力强大到无法反抗的张教授总拉他去喝酒,甚至两人到最后成为好哥们,动不动就互诉衷肠,是完全合理的。

还有诸如见到沙克尔的德思礼会心平气和地对待因为他看起来“很得体”,说话又能说到德思礼喜欢的点上:在他面前谈经济发展趋势而闭口不提魔法,所以沙克尔是德思礼唯一一个喜欢的巫师。

事实上德思礼并没有描写的那么坏,他是个热爱生活、热爱家庭的人。

他打扮和谈吐得体(除了对巫师),他为了家人会拼命奔波,为了妻子也会不顾危险不顾尊严。

仔细看看,弗农·德思礼就是一个活生生的英国中年白领形象:一方面要维持英国人固有的绅士形象,一方面又要为日益削减的工资面对家庭的压力,好在不用还房贷,可他还要收养一个会带来危险的孩子。

而他养了。

那么当张教授以微软大股东的身份出现时,德思礼对哈利的态度变好就是理所当然的事情。

以及活了六百多岁的尼可·勒梅的实力问题,斯拉格霍恩的实力问题,三年级格兰芬多的门禁画像卡多根爵士的实力问题,在我的安排中,虽然不出彩,不好看,但我能拍着胸脯说,至少符合逻辑,经得起推敲。

而梅林、四大创始人、卡多根爵士,古代魔文课、哈利血脉中的古代魔法、伏地魔复生的古代魔法等等,只言片语中也都可以看出这世界在古时候的背景并不像现在的剧情那么简单,于是就给了我可以发挥的空间。

还有诸如禁止幻影移形的霍格沃茨却能通过消失柜和门钥匙定点传送进出、格兰芬多使用宝剑等等。

因此张教授使用古代空间传送法阵在学校满地跑,我们完全可以认为老邓制作门钥匙的那个咒语“门托斯”和飞路网就是古代时空系魔法的继承和发展,老邓既然能用一个简单的咒语就令人能在霍格沃茨随意穿梭,那么张教授刻画了半天的魔法阵自然也可以。

还有巫师间的决斗会拎着长剑这种看起来很毁三观的事情,这些其实都是最合理的也是我最满意的细节。

当然更多的人好像是女朋友,而作为一个太讲理智太讲逻辑的直男很难取悦她们,只有给反派无脑降智光环主角奋起打脸才能够受到追捧,这让我很遗憾。

我就像一个没学好专业还拥有直男所有缺点的IT男,捧着两把从楼下花坛的菊花打算献给我的女神。

更恐怖的是,原先我还可以半是嫉妒半是真痛心的骂街,说能追到女孩的都是那种除了长得帅或者有钱就一无是处的渣男,女孩眼光也有问题。然而现在我发现能追到女孩的,开始变成了五项全能的高富帅。

长得帅,有钱,还智商高。既有趣,还比我更讲逻辑。我要是女的我都嫁了。

以《大王饶命》为代表。

而且最近居然冒出一本叫《我只是个不用奋斗的小白脸》的不正经书,作者贼鸡儿知识渊博,是个整本新华字典都能开成赛车场的可怕司机,我很想跟他当个纯洁的py。

等一会,关于书的完本感言我刚才说道哪了?

算了,无所谓。

虽然不知道为什么这破感言写着写着就拐向了莫名其妙的地方,但是还是庆祝又一本完本,感激所有支持我的读者老爷,也希望我真的能有所进步,把下一本书真的写的好看一点。

告辞。

后悔有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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