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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 黑吃黑,还是英雄救美?(1 / 1)

白胜见此情景,一个念头顿时涌入脑海,若是出其不意干掉这几个喽啰,是不是可以将这马车中的财物据为己有呢?

这个想法很有创意啊!

当然,在这战场的附近动手是绝对不行的,因为围困任原的那些喽啰随时可以分出人手来援,又或许那杜迁恢复了行动能力,自己如何是他的对手?还是先跟着马车走一段才好动手。

想到了就做,揣着一颗砰砰乱跳的心,在林间悄悄潜行,听着那马车中女人的悲泣,女人哭了一阵又问道:“你们这些强盗!为何要为难我这弱女子?”

一个喽啰笑道:“这就不怪俺们了,谁让你长得漂亮呢?又是个识文断字的,俺们大寨主相中你啦。”

“可是我已经嫁为人妇了……”

“没事儿,俺们大寨主不嫌弃。”

……

马车在林间道上走了一阵,已经听不见身后的厮杀声音,白胜攥紧了手中的柴刀,咬了咬牙,心说不能再往前跟了,因为前面就是李家道口,那里有旱地忽律朱贵开设的酒店,就自己这身手,对付几个喽啰尚且不知胜负,估计是打不过朱贵的,再不动手更待何时?

除了赶车的那个喽啰之外,马车旁边还跟了三个,左右后各有一个,除了车后那名喽啰之外,其他三人都是看不见同伴的局势,白胜决定从车后这个喽啰下手。

林间的道路是狭窄的,堪堪容得马车通过,因此白胜突击出来,只一步便窜到了那个喽啰的身后,喽啰似有警觉,回头的同时,柴刀已经劈在了他的脖子上。

白胜确信自己在穿越前从未有过如此狠厉的心态,在现代法治社会里没有谁敢下这样的狠手,就是他这种经常打架斗殴的社会青年也不敢这样,砍人的事情固然没少干过,但从未怀有杀人的动机是真的。

然而此刻他是真的要杀人了,不杀就等于送上去被杀,在这个人命贱如草的时代里,杀与被杀就是这样一个辩证的关系。

拼尽全身力量挥出的一刀,小半个刀身嵌入了喽啰的颈骨里,鲜血喷射,刀却拔不出来。

喽啰惊恐地看着他的血喷在了杀人者的脸上,身体委顿下去的同时,发出了一声有气无力的惨叫。

“怎么回事?”“先停车!”马车两侧的喽啰已被惊动,同时回身向车后奔来。

白胜大急,只因那柴刀一时拔不出来,急切间照着即将咽气的喽啰猛踹了两脚,刚刚拔出刀来,两个喽啰已经一左一右扑了上来,左边一柄朴刀,右边一根哨棒同时兜头劈砸下来。

武谚有云:一寸长一寸强,一寸短一寸险,朴刀和哨棒都是长兵器,对比之下,柴刀就是短的不能再短,只能险中求胜——以短兵器对战长兵器,若是短兵器者后退逃避,那么长兵器者就已经立于不败之地。

危急中,白胜灵机一动,模仿着刚才任原的办法,不退反进,一头扎入两个喽啰之间,那朴刀和哨棒果然劈砸到他身后空处,打到他头顶和肩膀的是对方两人的前臂。

持刀和持棒的前臂能构成多大伤害?总不会有阮小五那一拳一脚的力道吧?间不容发之际,白胜哪里顾得上这些,右手柴刀抹向右侧喽啰的脖颈,左臂则同时给左侧喽啰来了一记肘击。

“啊!”“哟!”两个喽啰同时呼痛,脖子中刀的那个扔了手中朴刀,捂住脖子返身就跑,遭受肘击的这个吐出了一口鲜血,混着数颗牙齿,本欲继续厮杀,却因同伴的逃逸而丧失了斗志,直接跪在了地上,含糊道:“好汉饶命!”

白胜也不理睬,疾奔几步赶到马车头里,那赶车的喽啰本就赤手空拳,眼见一个伙伴捂着脖子亡命狂奔,早已吓得胆裂,哪敢看来者是什么人物?急慌慌从车辕上蹦了下来,追着伙伴跑了。

转眼间打退了四名喽啰且有惊无险,白胜满心喜悦,走到马车厢边挑开了车门帘子,正要劫掠钱财之时,却看见了一张清丽端庄的脸,脸上泪痕宛在。

白胜顿时呆滞。这女子长得太美了!美到什么程度不好形容,总之他在现代没见过这么美的女子,什么是梨花带雨?什么是清水芙蓉?这女子的长相已经诠释了一切。

这一瞬间,洗劫车内财物的念头已经打消,白胜尴尬地看着女子,不知该怎么说。

车内女子却好像已经明了,微微欠身道:“赵李氏,多谢这位少侠相救之恩。”

白胜感到有些晕眩,这一不留神,黑吃黑就变成了英雄救美了,这还怎么继续洗劫的计划?刚刚穿越过来就被美女认作少侠,顿时有些飘飘然的感觉。

那就先把美女救了再说吧,留在这里是肯定不行的,必须马上带人离开,因为前有梁山的援兵,后有杜迁的队伍,他不相信任原只凭一人就能打败杜迁手下的近百名喽啰。

“快跟我走吧,留在这里太危险了。”决断清楚之后,白胜说了这样一句话。

马车必须抛弃了,因为车身无法穿林而过,白胜用手里的柴刀斩断了两匹马的辔头,用缰绳把马车内的两件包袱连起来担在马背上,打算与女子人各一骑回归安乐村。

过往里,拍武打片经常会有骑马的镜头,近景拍摄时,那些大腕演员都是骑拖拉机的,而在远景拍摄时则需要他这样的替身演员骑上真正的马匹奔驰,因此白胜是懂得骑术的,而且很不弱。

“你上那匹马。”白胜自顾自骑上了一匹。

“我不会骑马。”女子有些窘迫。

白胜打量了一下女子的衣着,立时明白,就是会骑马她也骑不了,因为她穿的是筒长裙,要想骑马,得先把裙子撕了才行。

“要不你跟着我跑?”他想不出别的法子。

女子摇头道:“不行,我行路太慢,只怕无法逃脱贼人的追赶。”

白胜低头看了看女子的裙下便已恍然,人家是三寸金莲啊,裹出来的小脚怎能跑步?就是漫步行走也走不了太远的。

“好吧,那你上我这一匹,我带你一起骑。”白胜再次下马,将女子抱在臂弯之中,轻轻送上了马背,让她侧坐稳妥,感觉这女子的身体很是轻盈,最多不过七八十斤的样子,不禁心中感叹,现代女人还特么追求瘦身,人家宋朝女子居然天生骨感,真的没法比。

事急从权,顾不得男女授受不亲,女子虽不忸怩,但终究免不了晕生双颊。

搂着女子的纤腰,白胜策马穿过了树林,只觉得女人的身上有一股清雅的幽香,很是怡人,闻着闻着身体就有了变化,心说只可惜她是有老公的人了,赵李氏已经说明了她老公姓赵,不然娶了她做老婆该有多好?

女子似乎感觉到了身后白胜的某处变化,一时娇羞难耐,身为过来人,当然明白那变化是怎么回事,虽然事属从权,但贞节总是不能失了,在身体无法挪动的情况下,羞得面红过耳。

白胜也感到尴尬,看到已经离开了李家道口甚远,便闲聊道:“你们女人都是这么瘦的么?”

女子也急于从尴尬中脱出,立即低低回道:“大多如此吧,只是我格外瘦了一些……”

似乎是为了提醒白胜她已经是有夫之妇了,所以女子沉吟了一阵又补充道:“我在未出嫁时便有个绰号,叫做李三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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