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婂最近心情比较阴郁。
起因和导、火、索以及根本原因都在于苏承。
原来她真的是自作多情,他压根没有和她一起看演唱会的意思。
她趴在电脑前叹了一口气。
正好被路过的赵一聪看见。
“怎么唉声叹气的?”
沈婂抬眼,见他从外面进来,笑:“没什么,开庭回来了?是不是下午还有个庭,真忙啊。”
“还好,不及顾蕴桐。对了,她人呢?我回来的时候路过85度c,给你们带了奶茶和点心,吃吗?”
活泼的小助理乔米听到,笑着凑过来:“聪聪哥,就给她们俩带呀,有没有我的份啊?”
“有有有,少谁的都不能少了我们米米大美女!”赵一聪油滑地接过话,将一份奶茶配甜点递过去,米米笑嘻嘻地接过和他打趣。
沈婂见他俩聊起来了,便自觉取了两份跑去找顾蕴桐。
顾蕴桐和她师父通常在独立的办公间办公,沈婂知道她师父不在,意思意思敲了下门便推门而入:“蕴桐,赵一聪给我们带了点心。”
顾蕴桐正埋头敲键盘,闻言抬了抬脸,黑色的框架眼镜几乎将半张脸遮住。
她习惯性地扶了扶眼睛,语气平淡地说:“放着吧,我一会儿吃。”
沈婂知道她性格偏冷,见谁都如此,便不以为意。将一份甜点放在桌上后自己也坐到了她对面的沙发上,一边就着奶茶吃提拉米苏,一边刷微博。
刚刷新了一下,便看到一个关于小学生劫杀女老师的新闻。
“头条新闻V:【守校女教师被劫杀,凶手竟然是2名小学生】18日,湖南某某县2名中小学生抢劫小学宿舍楼,持木棒殴打52岁女教师,并用布条堵嘴致其死亡,后将尸体藏至床底。”
因为2名嫌疑人均未满十四周岁,无法依据法律加以审判,为此,这条消息的评论区几乎炸翻天。
“皮皮的大大:未成年人保护法必须修改,不满14岁的杀人案件不少了,都知道有这个保护,从而杀人时临危不惧,现在十几岁的孩子长得比我都壮,假如还是一刀切说带回家教育,将来不知道还有多少小孩子会因此动杀机。”
“文文123:未成年人保护法的全称是未成年人渣保护法。微笑.jpg”
“我是国宝我怕谁:我觉得最好的办法是关到成年,然后在18岁生日当天枪、毙。”
“tata:他还是个孩子,千万别放过他。”
“草莓味:回复@tata:评论就服你。”
……
在声势浩大的讨伐声中,有几个不同的声音冒了出来。
“土肥媛:规定十四周岁以下未成年不负刑事责任的是刑法!刑法!刑法!关未成年人保护法鸟事!”
“YQ:回复@土肥媛:你说出了我的心声!每次出事大家都攻击未成年人保护法,看得我好想开普法课堂。抱抱.jpg”
“卡卡show:回复@土肥媛:多谢提醒,希望问题引起关注的同时对法律完善更有帮助。”
“土肥媛:回复@卡卡show:学术界对刑责年龄的下调是有讨论的,但对于一条法律的修改,需要众多专业人士经过严谨的讨论才能得出结果,况且法律学术与实务也有很大的差别,反复修改不利于树立法律的权威性,因此下调刑责年龄需要谨慎再谨慎。”
虽然有一些理智的声音存在,但舆论总体偏向于“杀人偿命”的观点。
沈婂又往下翻了翻,不经意地扫到一条评论。
“顾蕴桐Yentl:现行法律虽然有滞后、有缺陷,但法律是会进步的。在大家的努力下,相信不久的将来刑法中关于未成年人刑事责任的部分会有所改变。正义也许会迟到,但永不会缺席。”
沈婂眨了眨眼,确信自己没有看错名字,忍不住抬头,看向埋在电脑前噼噼啪啪打字的人。
“‘正义也许会迟到,但永不会缺席。’美国大法官休尼特的名言,用在这里还真是精辟。”沈婂想笑,她本以为顾蕴桐这么专注是在写材料,没想到竟然跟她一样在刷微博。微博名还是本人的真名,这风格实在很顾蕴桐。
她忍不住在这条评论后面点了个赞。
顾蕴桐抬头,扶了扶眼镜:“你也在看微博?”
沈婂吸了口奶茶:“都上新闻头条了,评论区乱的很。”
“网络的优势就是让非专业人士对专业问题发表所谓‘意见’,无知反而让其更加有恃无恐。”顾蕴桐严肃地发表完看法,便不再理沈婂,继续埋头打起了字。
沈婂吃的差不多,笑了笑便开门出去。
出去后看到陈律师从外面进来,沈婂礼貌地问候了一声。
谁知陈律师眼睛一亮,立即笑着说:“小沈啊,我的助理小刘还在病假中,最近有个案子蛮大,你没事的话跟我走一趟检察院。”
事实上陈律师接的这个案子她早有耳闻。
案件有些敏感,是关于三名未成年人涉嫌强-奸一名少女。
按年龄大小排序,三名嫌疑人依次是:熊某,十六岁;于某,十五岁;张某十三岁。
基于张某的年龄是不需要负刑事责任的,而熊某、于某同是未成年,即使罪名成立,量刑时也必然会从轻或减轻处罚。因此当时新闻一出,也像今天小学生杀人案一样引起了舆论的叫嚣。
陈律师受于某父母委托,成为嫌疑人于某的辩护律师,广受舆论关注,因此压力不小。
这几天沈婂跟着他跑检察院、走访证人忙得团团转,好不容易熬到周末可以松口气,贝珊珊一个电话打来,她重新振作精神,拿起包打车赶去贝珊珊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