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三章梧州起义
“砰!砰!”的枪声响起,几个军官迅速冲进了屋内。“父亲,你没事吧。”其中一个少校军衔的年轻人,抱着倒地的马宁,紧张的大喊着。马宁的身边却躺着两具尸体,一个就是英吉利的梅利大校,一个是他的翻译官。原来就在梅利刚要开枪之际,门外刚好赶到的几个军官,抢先一步开了枪,这才把马宁从枪口下救了回来。而马宁因枪口对着头,在刚才枪响之时,也被吓的晕了过去。这时在经过一番急救后,他终于醒了过来。
“你是谁?为什么在这里?”马宁神智似乎有些不清,竟然不认识抱着自己的儿子。“父亲,你不认识我啦,我是洪武啊!你在仔细看看?”马洪武抱着马宁的身子,激动的问道。马宁一脸的傻笑,歪着头看着马洪武说:“你是谁啊,为什么抱着我,我要吃糖,你给不给我糖吃嘛!”马洪武听到这话,惊讶的看着眼前的父亲,什么话也说不出口了。
旁边的几个校级军官,听到马宁说的话,也都是一脸的凝重。好一会后,马宁的副官丁海才说道:“少爷,快找个大夫来看看,我想师长准是惊吓过度了。”马洪武觉的似乎有理,忙喊道:“警卫员,快去请大夫。”
“少爷,让师长休息一会吧,我们先办正事要紧。”丁海和马洪武把马宁送进卧室休息后,他不由提醒了一句。马洪武点了点头,沉思了会说道:“丁叔,城外的部队有没有送什么消息来。”丁海忙说道:“有,我出去找找。”
丁海在刚才的书房内,很快就找到肖云飞送来的信。马洪武接过一看,感慨的说:“这段时间我在保定,听到大家谈论最多的事情,就是这支当年帝国赫赫有名的七十九师,可谓是久仰大名,如今总算是见着了。我父亲走到今天这种地步,也是他咎由自取的,作为一名军人,不图报国为民,却甘愿与贼为伍,这实在是一不可饶恕的罪行啊!”
丁海是看着马洪武长大的,也了解他是个倔强的孩子。马洪武十八岁那年,因看不惯父亲为官作风,而愤然离家出走,这一走就是整整十年。这十年来,马洪武一直在保定军官学校,从开始的学员到现在的少校教官,可见他付出了多大的努力。
马洪武身材魁梧,为人豪爽,喜结交四海朋友,是个难得的肝胆忠义之人。
“少爷……”
“丁叔,你还是叫我洪武吧。”马洪武的拉着丁海的手,诚恳的说道。丁海微笑的点了点头说:“洪武,现在我们大势已去,起义才是我们唯一的出路,如今趁城内那三千红毛军队没有防备之际,迅速的把他全部给抓了起来,然后改旗归顺广西的新军。”
马洪武道:“我这次回来,本来就是准备劝父亲弃暗投明的,既然由我做主,那就理当如此。丁叔,你去帮我把各旅团长叫来,我们事先开个会,研究商讨一下。”
丁海欣慰的说:“好,我这就去办。”丁海走后,马洪武来到大厅,对刚才跟他一起来的两个军官说道:“二位大哥,今日之事实在抱歉,还望二位大哥见谅。”
其中一个长的雄壮高大的军官说道:“洪武,你我兄弟一场,今天怎么客气起来了,再说我曹阳又不是贪图富贵之人,兄弟有什么需要帮忙的,尽管开口就是。”曹阳原是直系的一名营长,因累次获得功劳,都被那些胆小怕事的上司给剥夺,愤怒的他竟然把自己的上司给杀了,这一年多来一直流落在外。后来又结识了同样落魄不得志的耿武,这次他们准备南下投靠七十九师的,不料在火车上遇到马洪武,三人一见投缘,便一起结伴而行,先来到了梧州城。
耿武满脸胡须,喜欢抽烟,黝黑的脸庞,一看就知道是个能吃耐劳的人,那双炯炯有神的眼睛,显得格外的精神。耿武原是奉系出身,在东北军中当过一任团长,因为人耿直,办事雷厉风行,得罪了太多小人,后被人诬告撤职。他和曹阳都是那种天生的军人,对战场有一种狂热的喜好。
马洪武和他们认识虽然不久,但却彼此却很了解,因为他们都是那种一诺千金的热血忠义之人。“二位大哥,我已经派人去召集各旅团干部,前来商讨起义之事,现在我把警卫团交给你们统领,如果等下有什么意外之事发生,我希望你们能够帮我。”马洪武意思很明确,如果有谁不服调令,可以便宜行事。
耿武和曹阳点头道:“这事就交给我们处理,你可以放心。”
马洪武在安排好一些应对措施后,各旅团指战员也都到达了大厅。大伙一听说要起义,竟然纷纷举手叫好,出奇顺利的通过了,着实让马洪武心中一阵大喜。马洪武随即下达,包围英法军的驻地,有反抗者格杀无论的命令。梧州城的军队,听说要打洋鬼子,士气一下子就高涨起来,士气高昂的士兵,迅速的把英法军的兵营给包围了,这么高效率的军事行动,在桂军之中还从来没有过,但事实却又是如此,这只能说明一点:“顺民心者,可安天下。”
马洪武随即又派丁海出城,前去商讨和平起义之事。马洪武这时亲自率领警卫团,来到英法联军的营地外围,准备亲自指挥这次讨伐战。二万大军把三千英法士兵,围困在小小的兵营里面,只等一声令下,便可以发起进攻。
马洪武是个懂政治的人,他知道城中的百姓对自己的部队没什么好感,为了让百姓们不在记恨部队的过错。马洪武想出一招讨好百姓的招,那就是派人去问百姓处理红毛军队的意见,开始百姓还有一些疑惑,但明白事情经过后,百姓群众纷纷叫嚷着:“打倒侵略者,杀光红毛猪!”
得到百姓的拥护后,马洪武振臂一呼,几万大军枪声齐鸣,把包围在兵营内的英法部队,进行了猛烈的射击。小小的兵营内,几千英法士兵,根本没办法进行有利的反击,只能拼命的往外冲,企图冲出兵营。
桂军早占据了周围所有的制高点和有利地形,加上战士们对敌人的满腔仇恨,射击起来自然毫不手软,战斗一打响,就进入白热化的阶段。
每一个士兵的射击速度,都要比平时快上许多,因为他们这时在打红毛,打百姓憎恨的侵略者。
“弟兄们,上好你们的刺刀,给我杀光这些红毛猪!”马洪武是个很会把握战场情绪的人,他知道要激起士兵的热血,用刺刀要比子弹来的更痛快淋漓。
“杀啊!”战士们纷纷发出了怒吼声,端起枪杆,挺着刺刀,直接冲进了兵营内。
惨烈的白刃战,让战士们得到彻底的发泄,每一个人都杀得双眼发红,满身是血,一声声怒吼,犹如地狱的魔鬼一样,让人感到心的颤抖。
战斗结束后,整个兵营内几千英法士兵,没有一个活着的,每一个英法士兵的身上,都布满了伤口,兵营让鲜血染成了血红,血红……
兵营内躺着的尸体,敌我双方的表情有着天壤之别,敌人的脸部的表情都是一副惊恐的状,而倒下的桂军士兵,每一个人的脸上都露出了狰狞和微笑的神情,他们的目光连死后,都带有一种让人震撼的厉茫。
“报告,红毛部队全部消灭,我军伤亡三百。”战后的统计战果,很快就送到了马洪武手中。马洪武心情是激动的,一直以来他的梦想就是率领一支善战的军队。今天,今天军队的这场洗礼,将会让这支部队,在他的手中走向辉煌……
翌日,朝阳刚刚升起,梧州城的大街小巷,响起了惊天动地的爆竹声,家家户户张灯结彩,比过年还热闹。街上的到处挂满了花灯,舞狮跳龙灯的队伍,随处可见,百姓们脸上洋溢着欢快的笑容,给这个清晨增添了无数的希望和光彩。
梧州城门口,桂军两万四千部队,排着整齐的队伍,站列在街道两旁,战士们神情肃穆,昂头挺胸,等待着大军的进城。
马洪武、丁海、曹阳、耿武四人站在城门口,迎接着即将进城的部队。
肖云飞穿着朴素,但全身上下却十分的简洁,脸上带着亲切的笑容,大踏步的走在队伍前头。一军团的红色战旗,在微风中起舞,显得格外庄严神圣。
“敬礼!”随着马洪武一声令下。
身后的数万大军,动作整齐的举手行起军礼,同时扬声喊道:“请军团长阁下检阅,欢迎兄弟部队进城……”
肖云飞和马洪武同时向对方敬礼,两人的距离只有一步之遥,但彼此却互相凝视着,彼此都在用眼神进行交流。没有任何只言片语,短短的瞬间,二人却相互的哈哈大笑起来,一种英雄之间的惺惺相惜,让他们成功的走到了一起。
“欢迎你!”这是两人开口后,说的第一句话,虽然意思各不相同,但却表达了各自的心声。两双友谊的双手,紧紧的握在了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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