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这个,新买的,大小可能不是那么合适,先将就着点吧。”
“不需要。”叶凡冷冷的说。这小太妹显然早就吃定自己了,所以一切都是有备而来。打印好契约不说,竟连衣服鞋子都买好了。
“想啥呢?本小姐是担心那身臭烘烘的衣服待会儿别把我的车子给熏臭了!你放心,虽然没有额外的零花钱,但是你的吃穿住我们都包了,不计算在工资之内,你只需要在这三十年里好好听话好好工作就行。”
“穿新衣服算是工作吗?”
“不算呀?”
“那我可以不接受。”
“行……行”小太妹这才反应过来,“那你弄脏我的车怎么办?”
“我可以不坐你的车,你告诉我地址,我自己坐公交去。”
“好!算我服你了。”小太妹秀眉微蹙,“脾气还挺倔,那你快点去换衣服,我在外面车上等你,可没时间跟你耗,后面还有一大堆事呢!”接着随手一指胖头陀:“既然他不要,这些都赏你了。”
“谢谢!谢谢二小姐!”胖头陀躬着腰低着头连声道谢,如获至宝。
这些衣物都是按着叶凡的身材尺寸来买的,胖头陀那么高的个子显然都穿不了,不过看见袋子上印着“梦巴黎百货”几个大字,那里可是许州最高档的商城,据说里面一双袜子就得好几千元。自己穿不了没关系,这些全新的奢侈品随便一转手就能卖大几万,都快赶上自己一年工资了。
叶凡换好衣物,收好那半本道医神书《仙授秘方》,胖头陀一改往日盛气凌人的姿态,陪着微笑一路上点头哈腰,碟碟不休:
“兄弟,哦,不对,大哥。”
“请恕小弟眼拙,没看出您是大有来头的,以前小弟我有做得不对的对方,请您一定要多多包涵。”
“对了,我……我叫王柏伟,以后还请您多多关照!嗯,名字记不住没关系,都怪我爸不会取名字,如果叫王一什么的肯定能记住。你就叫我小王吧,或者实在记不住,叫我猴子也行,同事们也都这么叫我。”胖头陀说完还摆了一个孙悟空的造型,以便对方能加深记忆。
叶凡很无语,干脆不言语。
叶凡心想,自己刚刚和小太妹的对话胖头陀都看在眼里了,傻子都看得出自己显然不是她家的座上宾,确切地说应该是一个签了卖身契约的仆人,长工。犯得着来巴结自己吗?
王柏伟这个名字取得很好呀,很有先见之明,柏伟,摆尾,这个小王“八”不正象一条见了主人摇身摆尾的哈巴狗吗?还猴子孙悟空呢,就他也配?
走出拘禁所的大院,那辆桔红色的兰博基尼已经启动,暂停在那里。
小太妹招呼叶凡坐到后座,系好安全带,随即猛的一脚油门,伴随一阵千米以外都能听见的轰鸣声,兰博基尼如离弦之箭般驶出。
大约一刻钟左右,车停在了一栋豪华独栋别墅门前。
这是真正意义上的独栋别墅,因为放眼望去,就仅仅只有这一栋。
别墅只有三四层的样子,不过底盘体积庞大。
围着别墅一周建有露天游泳池和运动场,运动场又分有很多区域,看情形几乎涵盖所有运动项目。
别墅区之外都是绿化,整个犹如一座人造园林,绿荫环绕,鸟语花香,置身其间,顿觉心旷神怡。
所以更确切地说,这不仅仅是一栋别墅,称之为别墅庄园更为恰当。
这哪是凡人住的地方,说是世外桃园也一点不为过。
真是贫穷限制了想象,叶凡此时心里最想说的就是这么一句。
叶凡原本倔强的心在这一刻竟有一丝动摇。
难怪自古以来,王侯将相都是高门大户,因为那对于贫穷老百姓来说就是一种压迫性的震慑力,让你自觉和他们划清身份界线,不敢贸然僭越。
虽然已是二十一世纪,早已没了封建等级之分,但是只要贫富差距还存在,就不可能实现完全的人人平等。
当然,法律除外。
在法律面前,华夏公民享受人人平等。
现如今,叶凡负巨额赔款,无力偿还,自愿签订了三十年的“卖身契约”,今后少不了要夹起尾巴做人。
除非自己拥有一千万!
又不能另外找兼职,到哪里去弄这么一笔更大的巨款呢?
对了!
《仙授秘方》!
自己怎么把这本神书给忘了!
在拘禁期间,没机会研读上面的内容,里面到底记载了什么还一无所知,单凭一张封面,是不是真品也不敢确定。天下哪有那么巧的事,大街上无意间救了一乞丐,然后他就留下这么一本早已佚失的道医神书上半部,自己则不知所踪。
莫非他是神仙,特意下凡来点化自己的。
算了吧,这世界上哪来的神仙,学医的都应该是无神论者,不是吗?
可是仙授秘方,仙授,仙授,虽然据传作者是扁鹊的师傅长桑君所著,或许当初也是神仙传授给他的也说不定。否则的话,干嘛叫这个书名呢?
正在叶凡胡思乱想之际。
小太妹已经领他来到一楼的会客大厅。
沙发上坐着一妇人,全身珠光宝气,一双丹凤眼直勾勾地盯着叶凡。
叶凡觉得她的眼神有种摄人心魄的力量,脑海里随即闪过一个名字——《红楼梦》里的王熙凤。
“你就是叶凡?”
“是。”
“契约签过了?”
“是。”
“对里面的内容都了解清楚了?”
“是。”
“很好,你先坐,这里还有一份协议,你要签一下。”妇人摆摆手,示意叶凡在对面沙发上坐下。
随即命令身边的中年仆人,“去,刘妈,把我书房办公桌上的协议拿来。”
刘妈将协议取来放到叶凡面前。
开头几个字就把叶凡看傻眼了。
“入赘协议”
入赘?
小太妹千方百计地陷害自己,就是为了吴家招自己入赘为婿?
不能吧!
叶凡虽然对自己的长相还颇有几分自信,但是也有自知之明,漫说没有潘安之貌,就是比之娱乐圈“四大天王”也远远不及。大学毕业两年,小医生一个,现如今证件还被压着进不了医院上班。没什么大本事,生活上更是穷困潦倒。还有父母和亲戚基本上都在农村,更无家庭背景可言。
就这些个不入流的条件,怎么也不至于让这个千金小姐对自己一见钟情吧!
不过,叶凡想起第一次见面时她那些奇怪表情,特别是嘴角露出的那丝怪笑,正所谓“各花入各眼”,说不准她就喜欢自己这歀呢?
前些年那个韩国最有钱集团的大小姐不就单单选了一个无学历、无长相、无才华的“三无”司机做了乘龙快婿嘛!
有钱人的世界自己一个农村家庭的穷孩子根本不懂。
“看好了没有?看好了赶紧签!”小太妹催促道。
真的就这么急着要收了自己?叶凡抬眼看了看她,眼神里却并无一丝爱恋之意。
叶凡更加懵逼了!
行吧,赶紧往下看具体内容吧,和“卖身契约”一样,同样只有短短几条:
第一,不领结婚证,七日后与吴雨霏举行订婚典礼,自此成为吴雨霏名义上的入赘丈夫。
第二,生活中24小时照顾吴雨霏,随叫随到。
第三,除非吴雨霏要求,不得主动发生任何肢体接触。即使吴雨霏要求,也不得发生性关系。
最后又有一句话,如违反上述第三条,将报警处理。
下面左边空白处是自己签名的地方,右侧则已经签好了名字,上面是吴雨霏,下面写着监护人:丁莉颖
原来这小太妹名叫吴雨霏。
可是怎么还要监护人签名呢?
难道说她还没满十八周岁?
难怪不领结婚证,这么小的年纪确实没达到法定年龄。
第二条好理解,自己算是卖到她们家做仆人了,只要不违法,怎么折腾都不为过。
第三条也能想得通,毕竟年纪还小嘛,又不是正式结婚,哪能发生夫妻关系,万一不小心造了个小孩那可是让家族蒙羞。
看来这一切又是早就准备好的,叶凡觉得自己从一开始就落入吴雨霏的圈套里。
“签契约的时候也没说还要签入赘协议呀!”叶凡无力地争辩道。
“没说是没错,契约第一条明确写了,在不违法的前提下,你必须服从我家所有工作安排,你倒是说说看,让你名义上入赘违法了吗?”吴雨霏咄咄逼人的口吻道。
“没有。”叶凡叹了口气,想想确实没有,如果要真的领证结婚还可以说是干涉了婚姻自由。只是参加一个订婚礼,做一个名义上的赘婿,说破天去也不违法。
“那赶紧签字吧,别磨叽了!”
“行吧,我认了。”叶凡顿了顿,盯着吴雨霏,慢呑呑地说了句,“你真的想好了?”
“什么叫我想好了?”
“这毕竟是我和你两个人的事,虽然只是订婚,但也不能太随便吧。”
“我和你?”吴雨霏瞪大了眼睛,忽然扑哧一笑,“你想啥呢!不是我,是我姐!”
“你姐?”叶凡更加摸不着头脑了。
“没错,吴雨霏是我姐,我叫吴雨桐。是我姐要和你订婚!”
“……”叶凡闻言惊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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欲知后事如何,请看下一章:初窥神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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