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的夜,灯火通明,霓虹灯下的诱惑,喷吐着浓郁幽香。进出的人群醉眼酥骨,挥洒着真实的自己。一道灵魂闪现,顿时风起尘落,弥漫着阴森之息。在穿过每个人体时,像是探查着什么。经过一路筛选,它最终来到一个小区。
小区的夜晚,宁静空灵。灵魂穿墙而过,最终来到理伟的房间。床上仰卧一人,双手放于胸口,被子覆盖于腹。灵魂从眉心没入,禁锢身体的魂魄。
“啊!”理伟忽感动弹不得,颇似传说中的鬼压身。糟糕,他心底发凉,以往睡前都会贴平安符,今日却疏忽大意。他拼命挣扎,却无半点力气。即使想张口说话,也是舌麻唇松,只能勉强呼吸。
理伟感觉在移动,却看不见周围的场景。“轰”的一声,他掉在地下,感觉很真实,屁股被坚硬物刺破,似乎在流血。他下意识地伸手下摸,已是潮湿粘连。抽出臀下之物,在迷蒙的光线中,显示是折断的腿骨。
他下意识向旁一闪,将一物推走滚动。歪头一瞧,居然是人的颅骨。“啊!”他挺身而起,踩出“咔咔”的脆响。提起双脚,撒腿就跑。
“咔咔”,听到这些响声,他确定脚下遍布着遗骨,很似传说中的乱葬岗。
灵魂化为人形,截住理伟的路。“别跑了,胆子如此之小,真是理氏家族的悲哀!”它一挥长袖,周身的黑袍将它包裹,只剩下一双摄魂夺魄的眼神。
理伟喘着粗气,发现前方被阻,他下意识向后逃跑。谁知无论他怎么换方向,飘浮的黑袍灵魂始终立在前方。靠,是鬼打墙!他确定逃不掉,就问:“你是谁,我和你无冤无仇,为何要害我?”
“接我传承,继我遗志,我便放你离开!”黑袍灵魂绿目放光,手中拿了一支毛笔,示意理伟接下。
理伟不愿被强迫,就说:“我如果说不呢?”
“那你将终日受梦靥煎熬,直到你拜我为师!”黑袍将笔扔出,转过身静静地飘浮不动。
“我偏不信!”他没有捡笔,咬破中指,点在眉心上。“啊!”他听到一声惨叫,似乎从黑袍灵魂那儿传出。呼的一声,他挣脱梦靥,倒在床上继续呼呼大睡。
清晨,理伟的房间和以往一样安静。房内面积不大,摆设也很简单,木床、书桌、电脑、衣柜。墙上贴着明星的大头照,以及影剧院的宣传海报。
电脑的屏幕还在亮着,网络导航搜索着“十年前灵异大事件”。他的父亲十年前失踪,为此他每天都在网络上寻找线索。
木床传来“嘎吱”的声音,这是他在翻身,在睡梦中似乎和人打架一般。
闹铃声突然响起,他揉了揉眼睛,起身打开窗户,吸了一口新鲜空气后,顿感睡意少了大半。
“高中实在太辛苦了,何时是个头啊!”他咕哝一句,拿起短袖衬衫时,发现有东西落下,歪头瞧了瞧,不由得惊道:“咦,哪来的毛笔?”
这支笔似曾熟悉,他忽然间意识到,昨天做的梦竟然真的存在。
他掂量着狼毫笔,感觉和老爸的那支非常相像。可以确定的是,梦中的灵魂并非老爸,这支笔又是怎么一回事?想起了老爸,他看了看电脑,无奈地点击关机。
从叔叔的口中得知,老爸是接到捉鬼生意离开。这一走,就是十年之久。
“不错,正是老爸捉鬼的法宝!”幼时的记忆出现,笔杆上的“理”字,就是最好的证明。不同的是,字体变粗,似有光华闪现。
双手托着狼毫笔,理伟来到一座雕像前,恭敬说道:“血祖在上,请告诉我,老爸究竟在哪里?”
眼前场景忽变,他睁眼一瞧,顿时吓得魂不附体。这里伸手不见五指,一股阴森之息扑面而来,只见两道绿光闪现,他一个趔趄,差点跌倒在地。
两道绿光逼近,又见梦中的黑袍灵魂。
“你是梦中的那位高人?”理伟嘴唇颤颤,牙齿上下咯咯作响。梦中的记忆随之打开,想到昨夜的经历,内心的畏惧反而减轻不少。
“没错!”高人转过身,面部除了两只眼睛,就只能看见黑袍,“昨日要你拜我为师,你可曾想好?”
“不行,老爸不让我涉足灵异界,也不许学捉鬼之术!”理伟想起幼年的事情,一口拒绝。
“你父亲是捉鬼师,若想找到他,就必须习得此术!”黑衣灵魂声如宏钟,带有训斥之意。
理伟仍想拒绝,可是为了能找到父亲,最终选择答应。传法完毕,高人满意地点了点头,身形一动就消失于黑暗之中。“昨日恶因,今日善果。我在未来等你!”一道声音从虚空传来,随之存入理伟的大脑。
“尘梦术”,修炼之法就是入梦。第一阶段将体质蜕变,具有抵抗阴邪之力。使用的兵器,正是那支狼毫笔。这支笔,可以引导入梦,并能化为一杆铜枪,具有强大的杀伤力。
回归现实世界,他急忙穿衣穿鞋,来不及洗脸刷牙,只好嚼了一支口香糖。
小区的清晨并不安静,奔走的人群不是上学,就是赶点上班。理伟一路狂奔,周围也无人见怪。都市的生活节奏本来就快,与时间赛跑已经司空见惯。
高中的节奏似如流水,上课下课午餐转眼而去。在这一天的时间里,他多次将狼毫笔拿出,每次都进入梦境,却再也没有见到那个传法师傅。
由于入梦的原因,上课时经常开小差,有时连续喊上半天也没反应,为此还特地将校医喊来救治。结果一针扎下去,进入梦境的他,瞬间恢复了正常。
班主任为此特别恼火,在下课期间就到班上训斥:“放学后,你来我办公室!”
“哦!”理伟知道霉运降临,这个班主任人长的虽美,但火爆脾气一出,就会判若两人。凡是被她叫到办公室,不被骂的哭爹喊娘,她是不会善罢甘休。为此,学生给她起了个外号,叫“火焰山”。
他忐忑地向办公室走去,路上有不少同学围观,都想看看理伟的笑话。
“你今天是怎么回事?”班主任直奔主题,炯炯双眸平和闪亮,却有令人窒息的宁静。起伏的胸脯,外加衣衫的衬托,乃是名符其实的“火焰山”。
“我,我也不晓得!”理伟有意抖动,顺手将狼毫笔塞入书卷。
“拿出来!”班主任眼光锐利,一眼就发现了蹊跷。
“这是老爸所留,并无特别之处!”理伟话一出,就后悔起来。班主任精明过人,双眸如电,越是掩饰,就越显得“此地无银三百两”。
班主任接过狼毫笔,灵魂忽然出窍,似要离开。她稳定魂魄,手掌紫光闪现,一切又归于平静。
“你不好好学习,为什么要学这些?”班主任乃捉鬼行家,让她吃惊的是,狼毫笔外观普通,却似通灵之物,杜绝陌生人接触。
“我没学,只是留作纪念。老爸失踪十年了,只有看到这支笔,我才会感受到老爸的存在!”理伟没有说实话,相反却打出悲情牌,希望能顺利躲过“火焰山”的追究。
“既然如此,这支笔就暂存于此!等高考结束后,你再来取!”班主任盯着狼毫笔,脸上表情凝滞,双目却带着一缕莫测的深意。
“那我可以回去了吗?”理伟没被责罚,感到十分庆幸。狼毫笔被没收,早有心理准备。发现班主任没啃声,他转身就离开办公室。
班主任看着这支笔,神情有些发呆,十年前的往事历历在目。有情人不能成为眷属,都是此人在作梗。父亲这般,儿子也想做英雄!“好吧!我就成全你!”她从腰间拿出一个玉壶,随之就有一团魂魄飘出。魂魄露出喜笑,瞬间开始猎艳。
“滚,找别人去!”她知道这是一头色鬼,也知道此鬼一出,会有多少女子受害。可是在仇恨面前,她已经丧失了理智。
回去的路上,尾随的同学紧盯着理伟,想要看他哭后的耸样。谁知好戏还没开场,就已经落下帷幕。“火焰山”变种了?理伟走大运?这是他们的议论。
理伟回到卧室,就见一物端坐于桌。此物长约二十公分,乃是一头黄鼠狼。嘴里叼着笔,正是被收缴的那支狼毫笔。一双小眼睛闪着精光,正目不转睛地盯着他。
“狼毫笔?”理伟非常惊讶!据他所知,班主任不仅会捉鬼,而且还会收妖。莫说小小的黄鼠狼,就是厉害的怪兽,也休想从她手中逃脱。
黄鼠狼放下狼毫笔,用两个前爪抹了抹嘴,又舔了舔,就说:“主人,那个女人不是好人!这支笔,我帮你带回来了!”
“你喊我主人,没搞错吧,我认识你吗?那个女人不是好人,那你是人吗?再说,她仅是我的班主任,是好是坏关我鸟事?”理伟出生于捉鬼世家,对于灵异事件并不陌生。至于能开口说话的灵物,却是生平第一次遇见。
“我是笔中的灵兽,据你爷爷的爷爷等等,在铸成这支笔时,我就已经存在了。若是后人有无法避及的灾祸,正是我出世之时。”黄鼠狼装腔作势,有倚老卖老、显摆辈份之意。
“我活得好好的,会有什么灾祸,你再胡言乱语,小心我把你活炖了!”理伟有些气愤,仅仅器灵而已,却这般得瑟!若依它所言,今后就要像祖宗一般的供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