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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王,你的信。【高品质更新】”

“哦好。”

吃饭的时候叶迅喊他,周吴郑王放下手中的汤匙走过去接了来,将信放到桌子边上,用汤匙敲敲碗。

“你不吃了?”坐他旁边的陆浩问他。

周吴郑王摇摇头,将饭推给了对方:“给你。”

陆浩直接将碗端来,几口就吞下肚子,然后咂咂嘴,教训起周吴郑王来:“我看你也不像是娇生惯养,怎么就这么挑嘴。”

被对方这么教训,周吴郑王哭笑不得,只能摆手:“这不是吃不惯嘛。”

“都两年了还吃不惯?”

“这是不以人的意志而转移的。”周吴郑王一本正经的反驳,引来陆浩怪异的神色。

“你这人,真是奇怪。”

监狱其实是个很奇妙的社会,它有自己的一套法则,里面的犯人居然也能正常的运作。

周吴郑王的日子被繁忙的劳动填充满了,只偶尔夜深人静的时候躺在床上,他才有机会想想别的事情。

比如上辈子,比如日月明,比如男公关。

再比如赵钱孙李。

他一直有给周吴郑王写信,一开始周吴郑王没收到过,后来大概是对方打了什么招呼,信件才能到他的手上。

那个时候,已经有厚厚的一沓了。

赵钱孙李的字并不怎么好看,他对这个也不在意,在周吴郑王点出的时候,也只是回信表示自己更习惯于用计算机而已。

相较而言,周吴郑王的字要写的好看的多,他对书法一道还勉强算是有些造诣,监狱里虽然没有这样的条件,但写信寄信时在赵钱孙李的字迹的承托下,还是显得他的手迹愈发飘逸非凡起来。

赵钱孙李的动向很清楚,其实他在外面,并没有比周吴郑王在监狱里快活到哪里去。

周吴郑王是个很强大的男人。

不是说他的权力——事实上他也并没有——也不是说他的武力——虽然这个确实值得赞扬。

而是他的精神。

虽然他为人倦怠,还有点不合时宜,也懒散的很,拼命三郎的架势几年见不到一次,偶尔拼搏一次还要人追在后面鞭策,但这都不是问题。

对周吴郑王而言,一切外在事情加诸在他身上的苦难,都不可称之为苦难,他人生际遇波折,却始终不曾改变本性,这才是人的强大之处。

也正因此,即使在监狱里,他也从未觉得困苦。

自从同赵钱孙李一别之后,二人并未再见过面,赵钱孙李去了遥远的边疆,周吴郑王揣测这或许是他自己的选择,但也有可能是贺家施压的结果,赵钱孙李没有对他说,他也就不问。

一开始赵钱孙李会给他写信,长长的,铺满几页纸,满满的都是废话,周吴郑王都有些讶异,明明赵钱孙李完全不是热衷于话唠的人。

到后来,信件来的越来越少,内容也越来越短,周吴郑王将信都收了,只偶尔得了空寄出去一封,问候一声是否安好。

反正他自己在监狱里,是再安全不过的。

陆浩是周吴郑王的上铺,他们两个人一间牢房,幸亏对方虽然长的极为壮实,却并不是个刺儿头,相反的是性格很好,对周吴郑王多有照顾。

周吴郑王刚刚入狱的时候,一如赵钱孙李担心的那般,监狱里都是雄性动物,总有要泻火的欲wang,周吴郑王生的极为英俊漂亮,首当其冲的成了这些人的目标。

那个时候他初来乍到,大家都等着看这个新人的笑话,唯独陆浩在淋浴室里一直陪着他,才让旁边虎视眈眈的几个姐妹花放弃了想法。

其实周吴郑王哪里需要别人的帮忙,若不是为了维护监狱的和谐,他把这些人废了也不是不可能,但到底旁人的好意还是应该心领,因此周吴郑王对陆浩也颇为感激。

监狱的等级观念十分奇怪,陆浩个头大,体格壮,因此很受尊敬,叶迅有门路,能搞到别人搞不到的东西,在监狱里也有几分体面。

而周吴郑王,等到别人听说他是个杀人犯,还是杀了个军人进来的,顿时一扫他是个小白脸的看他,对他肃然起敬。

对此,周吴郑王哭笑不得,却也只能随它去,这个地方混乱邪恶,他暂时既然无力纠正别人,就不该做无益的争执。

“这老给你寄信的是谁啊?”叶迅分派完别人托他的门路拿到的东西,跳到周吴郑王跟前问:“我琢磨着,这么情深意重的,该是你娘们儿吧?”

他这措辞十分粗鲁,和叶迅高中没毕业的身份很是匹配,周吴郑王这么想着,随即才想起自己也高中没毕业,顿时也有些抑郁起来。

“你小子长的好看就是好啊,这都跑这地方蹲着了,还有老相好大老远的寄信过来。”叶迅拍着他的肩膀嚷嚷:“我特么当年就是出个门打工,回来自己婆娘就挺着肚子和别人搞起来了。”他说的极为爽快,半分没有要讳言的意思。

“我当时气疯了,抄起个铁锹就把婆娘和那男人敲死了,死了才发现居然是我们村支书,卧槽一把年纪了和我爹一样大,以前还喊我大侄子呢,居然搞我的女人。”

这事迹被他说了好几遍,旁边的人耳朵茧子都听出来了,周吴郑王也听过几次,伸手拦住他道:“你不是图一时爽快,进了这里吗?”

叶迅瞅他一眼:“你不也是吗?”

“……我是冤枉的。”周吴郑王端正脸色,一本正经的说:“我花不起钱请律师,就进来了。”

大家哄堂大笑起来。

“我要是长你这张脸,还愁什么我婆娘偷汉子?”

又回到这个话题,叶迅突然叹口气:“哎,现在想找个女人都找不到,只能自己撸,”他看一眼周吴郑王:“你倒是好,还有人惦记。”

是有人惦记没错,只是不是个婆娘。周吴郑王心里这样想,没说话。

“不过有人惦记也没用,你还不是要靠自己打飞机哈哈哈。”这么一说,叶迅复又高兴起来。

他神色转换这么快,周吴郑王也措手不及,只能在一旁不说话,等大家都吃完饭,才将信拿了,揣进口袋里。

赵钱孙李,赵钱孙李。

他倒是没想到,这个家伙会这么长情。

只是离得这么远,跨越了大半个国家,两个人真是好就没见过面了。

连赵钱孙李的脸,他都有些印象模糊了。

长宁市并不大,也不重要,它在国家西南部,也算山清水秀,市委的说法是要将本市发展成西南明珠,但是这口号大约就和国内某些大学号称要打造成世界一流大学一样,愿景总是好的,前景却是不明朗的。

长宁市新调来了一个副市长,年纪轻轻,在一群由平均年龄达到四五十岁的领导班子中显得格外显眼,平日里和其他领导一起出门,看年纪不像是领导,倒像是秘书。

只是这位副市长年纪不大,身上官威却不小,平日里都不动声色,有着不符合年龄的老道,反而像是政治角逐中的老手,一举一动都十分老辣诡谲。

市里的老一辈之间本来势均力敌,面上一派和谐,被这么个空降部队横插一杠子,顿时都有些乱了手脚。

“你聘上了新副市长的秘书?”必胜客店里这一声惊问十分突兀,引的众人都看了过来。

“是啊!”应话的人也有些兴奋:“哎你知道,我经验不怎么够,一般这样的领导身边肯定都有大秘书,居然没有,当时我就以为自己怕是聘不上了,没有大秘,肯定招的就是这个啊,应聘的那么多有经验的人,没想到最后居然选了我。”

“那你是当上了大秘?”听了朋友这么一说,原本问话的人也有些惊疑。

“这倒没有,不确定呢,市长大概会再招人,目前好像就我一个秘书。”

“真是奇怪,即使是空降,他也该是从别的地方调过来的,没理由没有秘书啊。”

“哎算了宋元,你是不知道,赵市长之前在南阳市,后来是出了什么事,才调过来的。听说南阳市的领导班子都倒了,就他升了职,调过来当上了副市长。”说到后半句,这人的声音压低了不少。

“乔远……这样的人,不是大才,就是大奸,身边肯定风波不息,我看你不如不干算了。”宋元皱起眉头,有些为难的说。

乔远却不怎么赞同:“我倒觉得这是大展宏图的好时候。”

对于自己聘任秘书的事情,赵钱孙李不怎么上心,他刚刚在南阳打了一场艰难的战争,堪堪获得了胜利,现在到了长宁市,前途越发艰险起来。

但是他反而提起了兴趣,这两年在仕途里打磨,他当初偏激的性子收敛了不少,人也内敛了许多,性子沉了下去,显现出的魅力也都偏向成熟男人了,平日里沉着脸,看人也只略动一下嘴角,碰到稍稍定力差些的,看到他都不敢喘气,也算是历练出气势来了。

当初周吴郑王嘱咐他不要撒野,怕是也没想到,这人能把自己的性子给勒到这个地步。

作者有话要说:通宵好痛苦嘤嘤嘤嘤

嘴角感觉好些了兴高采烈的去啃鸡腿,又把嘴巴搞开裂了。。。。。

别人吃鸡要钱,我吃鸡要命啊TT

其实我喜欢的纣王就是这样的啦,用句土鳖的话说就是任尔雨打风吹去,本性不移。

【哇我居然还有这么高的境界我好像说了一句很有哲理的话是不是我真是被自己的高尚感动了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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