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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6.第一百零六章(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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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六这一日千鹤来访时,恰逢玄微子有事前来找沈绥相谈, 沈绥很快就出来了,玄微子说完事,急匆匆就走了。之后沈绥亲自接待千鹤,沈缙虽同处一堂, 但与千鹤未能来得及有所交流。不过千鹤此人的辨识度还是很高的,沈缙一眼就认出来此人就是前些日子在城门口遇到的那位独行客。没想到,她竟是莲婢姐姐的仆从,这世上的缘分,还真是奇妙。

“这位客人……”读完信后, 沈绥一时不知该如何称呼这位提着东瀛刀的盲女。她没有想到, 张若菡那位传闻中远行未归的车夫,竟然会是这样一位男装女郎。而且,虽然已经很淡薄了,但沈绥依旧能从她身上看出来东瀛人的影子, 她不是大唐人。

“在下源千鹤, 沈司直称我千鹤即可。”千鹤简略又干脆地说道。

“千鹤君稍待,我写封回信,麻烦你带回去给张三娘子。琴奴, 你陪一下千鹤君, 我一会儿就回来。”急匆匆交代完, 沈绥便立刻返身入书房。

前堂, 独留千鹤与沈缙二人。

沈缙无奈地笑了, 她这个姐姐,平日里十分精明细心,今日却不经意间犯了糊涂。

她一个口不能言的人,该如何接待一个目不能视的人?她做口型、打手势,对方看不见;对方与她说话,她也没法回应。除非在对方手上写字,但此等肌肤相亲的事,当是不能做的。

原本蓝鸲寸步不离她,但千鹤来得真不巧,偏偏蓝鸲跟着颦娘去药房抓药去了。蓝鸲平日里专门负责给她熬药,颦娘要将每种药的分量向她交代清楚。一时半会儿,赶不回来。

想着或许忽陀就在外院,就唤他来吧。于是拨动了一下挂在轮椅扶手下的银铃铛,清脆的铃声响起,院子不大,这声音穿透力强,忽陀当能听见。

却没想到,忽陀未来,立在一旁的千鹤闻得铃声,耳廓一动,忽然道:

“敢问足下,可是十二月廿七那日,与某在城门口相遇的车中人?”

沈缙略有吃惊地看向源千鹤,没想到这人居然能通过铃声就分辨出她的身份。她轮椅上的银铃确实是当日车中挂着的铃铛。这铃铛是自从她失声之后,姐姐亲手为她打造的。自此以后随身携带,从不离身。每有事,总会摇铃,长此以往,身边人都对铃声特别敏感。每闻铃声,必会循声而来。

沈缙想要回答源千鹤,但是发不出声,对方又看不见她的动作。一时间陷入困境,只得又摇了摇铃。

源千鹤十分聪慧,听闻铃声再响,便知自己是猜对了。不由笑了起来,道:

“没想到,足下竟是沈司直的胞弟。真是有缘千里来相会,千鹤见过沈二郎,感谢二郎那日为千鹤解围。”说着向铃铛响起的方向一揖行礼。

沈缙下意识摇了摇头,做出动作后,才反应过来对方看不见。不由又想去解释,但偏偏发不出声。自从她失声之后,这还是第一次这般急迫地想要向谁表达些什么。或许是因为对方和她一样,都不是完人,失声人与失明人之间的交流,隔着重重的阻碍,让她心焦。

无奈之下,沈缙滚动轮椅,向源千鹤靠近。源千鹤听见清脆的银铃声“叮铃铃”向自己靠近,便知是沈缙过来了。她还听见了轮边碾压地面以及车轱辘的声响,联想起长安城中关于沈家二郎的传言,知晓人家行动不便,确实是只能坐在轮椅之上。

千鹤性情旷达,历经沧桑,成熟老练,没有太多矫情。她从未掩饰过自己的女子身份,穿着男装不过为了行动方便。在她内心之中,男女大防也没有那么严重。沈缙的靠近,让她有了一种心电感应,她知道对方是为了和她交流而来,于是非常善解人意地伸出手来,笑道:

“二郎若不嫌弃,有什么话尽管写于在下掌中,在下虽少鄙陋,字还是识得的。”

沈缙虽跟随姐姐女扮男装多年,性情早已磨练得坚强冷硬,但内心深处依旧留有一席女儿家的柔软。她在未扮男装之前,性子天生就柔弱温婉,到如今扮了男装,也很难表现出男儿的英武,与姐姐的差距不是一般的大。因而此刻千鹤所表现出的豁达率性,倒是让她有些赧然。她除了身边几位亲人之外,长到这么大,从未与外人身体接触过。即便对方和自己一样是女子,但是她现在好歹扮作男子,想着若是就这样执人手,是不是不大好。

转念一想,人家女儿家都不在乎,她又何必这般拘泥于礼俗约束。于是自嘲般洒然一笑,抬手执起千鹤的手掌,开始在她手中写字。

黑布蒙眼的千鹤,本来相当的率性,不把此事当做多么严重的礼教大防。然而当一双柔软温凉的手附上她的手时,“咚咚”,她的心忽的沉沉顿了一下,漏跳了一拍。那双手完全不像是一双男人的手,很瘦很小,虽纤瘦,骨节分明,但触摸起来却并不突兀,线条柔和。手指修长,十指指尖,有着一层不厚不薄的茧,指甲修得相当干净圆润,莫非是常年抚琴留下的?

那双手的皮肤细腻嫩滑,温度微凉,不知为何让千鹤想起三伏天里井中冰镇的葡萄来。那双手的左手托着自己的手背,右手食指在掌心中滑动,微微刮着千鹤掌中常年握刀落下的老茧,痒痒的,仿佛隔着手掌,直接挠到了心头。

沈缙捧着千鹤的手,在她的掌心中写下一句话:

【救你之人非吾,乃玄微子。吾不过托他行个便利而已。】

千鹤读懂了她的话,便道:“二郎此言差矣,利人利己之事,何乐而不为?在下谢得没错,若不是有您首肯,玄微子又怎么会擅自来帮我。您的铃铛声,当时可让我印象深刻。我千鹤眼虽盲,心却不盲。”

千鹤听她这么说,便笑着写道:

【千鹤君听功了得,缙十分佩服。缙以为,天下铃声大多相同,竟不知在千鹤君耳中亦有分别。】

“哈哈哈,”千鹤爽朗一笑,道:“天下铃铛亿万,各自音色本就是天差地别。在下耳中,从未闻相同之铃声。二郎的铃声尤为清脆悦耳,穿透力极强,让在下印象深刻。不过,恕在下失礼,二郎身上有一股独特的松香气息,亦有极高的辨识度,二者结合,在下便很快认出来了。”

原来如此,沈缙偷偷嗅了嗅自己的衣服,确实有一股松香味,但她平时并未在意。这是因为她长期抚琴,而琴弦需要松脂膏保养的缘故。

千鹤听到衣袖袍襟摩擦的声响,料想沈缙可能在嗅自己的衣服,那画面仿佛就活生生地展现在了眼前,让千鹤不由自主笑了出来。那笑容灿烂,蒙眼黑布带来的肃杀气息瞬间被掩盖,被清风一般爽朗的风致替代。那一瞬的笑容让沈缙瞪大了双眼,半晌不能回神。继而,复又有些赧然,她明白,她被人笑话了。但意外得心中并无排斥,反倒有些喜悦。

此刻,正在前堂内安静交流的两人未曾注意到,就在前堂正门外,沈绥正拉着忽陀,悄悄地藏在门扉旁,观察堂内的一举一动。

“大郎……”忽陀轻声唤道。他很是无语,本来听见了铃铛的声响,他就立刻从前院往里走。却没想到沈绥居然从房顶上翻身跃了过来,阻止了他。想来沈绥应该在后面事先观察到了屋内的情况,才会特意用轻功飞跃前堂屋顶来截住他。

“忽陀……”沈绥脸上有着一种复杂的笑容,雀跃又有些好奇,还有几分的欣慰和感慨,“这世上的奇妙事可真多,不是吗?”

忽陀愣了一下,随即淡笑附和:“大郎说的是。”

“若我家琴奴,能自己交上一个真心朋友,那可是再好不过了。”沈绥轻声道。

“可这源千鹤,可靠吗?”忽陀问。

“我相信莲婢姐姐看人的眼光,她既然收了她在手底,此人必然是值得信赖托付之人。”沈绥道,“你去吧,我这就回了。”

说罢,也不管忽陀,再度跃身上了房顶,翻身回了后院。之后,又装模作样地拿着回信从后堂出来。沈缙迅速放开了源千鹤手的一幕被她收入眼中,眼看着妹妹苍白的面上浮起红云,她差点没绷住笑出来。将信交给源千鹤时,她意味深长又一语双关地道:

“千鹤君,以后可能要麻烦你经常来此走动了。”

“沈司直太客气了,三娘与您差遣,千鹤自当尽心尽力。”千鹤并没听出沈绥话语中的双关,接过信来,向着沈绥、沈缙一揖,然后洒然告辞。沈缙的目光追随着她,一直目送她消失在了门口,隐有不舍。

沈绥看着自家妹妹,轻笑一声,什么也没说。她走到院子里,望着飞檐尖上一只正在嬉戏的白尾雨燕,双唇嘟起,舌尖打弯,忽的吹出一声清脆动听的呼哨,呼哨声有节奏地响起,那白尾雨燕听见了呼哨声,歪着头看着沈绥,犹豫了片刻,向她飞来。沈绥笑眯眯地伸出右手食指,雨燕扑棱着翅膀,站在了她的手指上。

沈绥又向雨燕吹了几声口哨,鸟儿仿佛回应她一般吱吱叫了起来,一人一燕好似对话般叽叽喳喳“谈”了一会儿,雨燕居然已经非常亲热沈绥了,竟是不愿飞去。沈绥不知从哪儿摸出几颗鸟食,喂给雨燕,又用手梳理起她的翎羽,笑道:

“好燕儿,你去认认张府门,若是见了莲婢姐姐,可要对她说,赤糸一直念着她,从未有一刻忘记。我信上写的都不作数,让她千万不要信了。”

一旁的沈缙闻言不由流下冷汗,心道:阿姊,你信上都写了啥?

沈绥却一抬手,燕儿扑棱翅膀就此飞去。这一手神乎其神的驯鸟术,正是她们沈家人祖传的独门秘技,此技若臻入极致,几乎可以做到与鸟类无障碍交流,但不是所有的沈家子孙都能学会。沈缙就不会,可沈绥在驯鸟术这一方面却是上百年不世出的天才。每次看沈绥使出这一手绝技,沈缙都觉得像是栩栩如生的画卷在眼前展开一般美妙。那不是在驯鸟,而是在与鸟交友,如此的如沐春风。

望着那高飞的雨燕,沈缙忽的有些倾羡起它来,若她也能这般自由高飞,婉转歌唱,此生也就无憾了。

管家领沈绥沿着檐廊一路向内,过外堂,入内院,向东行,至东苑,见石拱门上砖刻两个篆字:银壶。这便是秦臻的书斋——银壶斋了。

说起这“银壶”一名的来历,倒也奇妙。秦臻少时穷困,父亲早逝,祖父病卧在床,年纪轻轻挑起全家重担。好在他父亲在世时,教他钓鱼的功夫。他便经常入山中深湖或大江大河边垂钓,钓了寻常鱼儿卖了养家,偶尔碰见罕见的鱼儿,便卖给富贵人家赏玩。他是湖州人,吴兴沈家也买过他的鱼,湖州城市集上的人都唤他“秦鱼郎”。

某日秦臻于山中湖边垂钓,遇见一仙人,手执银壶,在湖边饮酒。两人相谈几句,那仙人便将手中银壶给了秦臻,让他拿去换钱,买书纸笔墨。秦臻本想推辞,可那仙人却转瞬间踪迹渺渺了。

说来,秦臻能读书入仕,还是多亏了早年的这番奇遇。他以读书起始之财——银壶为自己书斋命名,便存着告诫、激励自己的意味在其中:不可忘读书不易,不可负天赐机遇。

一步跨入东苑,便见主堂屋外的檐廊上,站着一位身着居家直裰的老者,大雪天里衣着单薄,正对着院门翘首以盼。他鬓发苍白,眼角皱纹深刻,但面色红润,精神矍铄。苍髯垂胸,眉目端方,脸庞棱角分明,依稀可辨年轻时是个美男子。周身气度沉稳,此刻敛了气息,看起来不过一寻常老人,但沈绥知道他官威厚重,大理寺掌天下法度,他身为大理寺卿,可以一言定人生死,便是阳世判官。

“郎主,沈翊麾来了。”管家叉手行礼道。

“翊麾”是沈绥的散官官职——翊麾校尉,从七品上。她以武入仕,走的是武官的路子。在地方上做司法一系官员,时常要带兵缉拿盗匪囚犯,地方上的司法官几乎都是武官,属折冲府管辖,但在府尹、刺史手下做事。

“好好好,可算来了。”连道三声好,秦臻便要着木屐下廊来迎。他老远已经看见沈绥身影,内心喜悦无比。沈绥见状急忙上前相扶:

“世伯留步,地下潮寒,别冻坏了身子。”说罢退后一步,行晚辈礼,拜道:

“伯昭见过秦世伯,多年未见,观世伯依旧康健矍铄,伯昭心安。”

“哈哈哈哈,老朽我虽老却不朽也。”秦臻大笑,心情极为愉悦。

二人寒暄过后,便立刻上廊入屋。沈绥脱靴,跟随秦臻一路叙旧,入了书房席间,分长幼宾主落座。管家端了炭盆,烹上茶,便退了出去。

“伯昭近来可好?”秦臻斜倚在凭几上,笑问。

“一切安好。世伯内风可有再犯?今次颦娘也来了,若是有不妥,可唤颦娘来诊。”沈绥关心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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