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寒露一过,天说凉就凉了,这天下午还是阳光灿烂,傍晚时分就刮起了阵阵西北风。
这天晚上,我吃了晚饭后,早早地从宿舍来到了教室,因为离上晚自习还有一点时间,我从自己的电工包里掏出了一本小说,打算调节一下大脑。这几天,我一直在自学初中代数和物理,学得我是头晕脑胀,满脑子都是公式和定理。
“哎——你怎么这么早就来看书了,学习真是挺刻苦的。”不知什么时候,袁圆站在了我的身后。
“哪里刻苦了,我这是在看会小说,休整一下大脑。”我被袁圆这么一夸奖,还真有点不好意思。
“你喜欢看小说?”袁圆忽闪着大眼睛,有点诧异地问道,“你在看是什么书啊?”
我拿起了手里的书,合上封面,给她看了一眼:“是一本苏联小说,法捷耶夫写得《毁灭》。”
“你喜欢看苏联小说?”袁圆一下来了兴趣,两只大眼睛更亮了。
“嗯,还有俄罗斯的小说。”我肯定地点了点头。
“你最喜欢哪位作家?”袁圆拿过了我手里的小说,看着上面我们纱厂的图书章,继续问道。
“托尔斯泰,他写得《复活》太好了。”我毫不犹豫地说道。
“吴平,你挺了不起,看了这么多书。”袁圆止不住惊叫了起来。
“哪里,我是原来的师傅引导着,才开始喜欢阅读的。只是可惜我在乡下的学校里,本来上学就晚,见识也少,又没有意识到读书的重要性,现在不仅基础太差,而且也有点晚了。”我真诚地回答道。
“读书没有早晚,你脑子挺聪明的,只要有恒心,没有什么学不会的。”袁圆把话题转到了我的功课上。
“我一定好好向你学习,争取能够不掉队。”我被姑娘的热情感染了,为自己打着气。“对了,你最喜欢看什么小说?”
“我啊,最喜欢简·奥斯汀的《傲慢与偏见》,写得太有意思了,我有时候都把自己融进了作品里。”我的询问,让袁圆激动了起来。
“你说得这本书,我可惜还没有看过,不过,我在看肖霍洛夫的《静静的顿河》时,就把它想成了俺家旁边的大运河,都是流淌在故乡土地上,延续了祖先血脉的生命之源。”我深有感触地回应道。
“你挺深刻,还悟出了哲理。”袁圆的小脸红扑扑的,欣喜地望着我。
我们越谈越兴奋,我第一次了解到袁圆不仅喜欢读书,而且读过很多的书,比我的知识面宽多了。我俩在以后的学习之余,有了许多共同的话题,她把自己喜欢的《傲慢与偏见》借给了我,我看完后,在于她讨论伊丽莎白和姐姐简·班纳特最后是否找到了彼此想要的生活时,发生了激烈的争论,最后谁也没有说服谁,气得小姑娘一整天没有理我。但是,袁圆作为一个家境很好的城里人,没有那种居高临下的优越感,反而是在这样的争论中,我们的关系越来越好,渐渐成了无话不说的好朋友。
这天晚自习结束时,我和袁圆并肩走出教室,刚到了走廊上,一阵冷风忽然袭来,袁圆不由自主地“阿嚏阿嚏”,连打了两个喷嚏。
“冷吧?”我赶紧关切的问了一句。
“挺冷的,这样回去肯定要感冒了。吴平,能找件外套给我穿吗?”袁圆皱着小鼻子,一副让人怜惜的样子。
“我……没啥衣服。”姑娘突然提出的要求,让我一楞神,可是话出了口,又觉得不妥,赶紧忙着解释道,“我……平时只有工作服。”
“就工作服吗,挺好的,我还以为你小气呢。”袁圆闪了我一眼,故作生气地抱怨道。
我心里忽地一动,赶忙跑回宿舍,翻出那件师傅给我的咔叽布工作服。因为平时舍不得穿,现在还有着九成新的样子。当我拿着衣服回来时,袁圆感激地说了声谢谢,立马就在路灯下套到了身上。
“哎呦,这天怎么说冷就冷了呢,吴平你有多高啊?这衣服穿在我身上,是不是像咱们学校后面云台山上道士的袍子。”袁圆挥舞着两条长袖子,嘻嘻哈哈地感叹着,看着她的滑稽快活的样子,我也被她逗乐了。
“再给你一个任务,”袁圆俏皮地抬起脸来,明亮的眸子恳求地望着我,“送我回家吧?我家门前有条小巷子,黑黑的,每晚回去都有点提心掉胆。”
姑娘的突发奇想,让我一下犯了难,“我……,我没骑车带过人,再说,外面的路,我也不熟悉。”
因为是头一次来到大城市,我既怕迷了路,更怕乱花钱,来了几个星期,几乎没出过培训中心的大门。我们所隶属的这个市,是位于苏鲁豫皖交汇处的一个经济重镇,离我所在县城有百把里路。这里自古是一个繁华的城市,在国家还没有实行市管县体制时,各个县是属于省政府派出的管理机构——地区行署来管理的,行署虽然设在了市里,却是与所在城市平级的一级行政机构,现在全国大多数地方实行了“市管县”,地区各个行政机构撤销后,就把功能全都并入了市里。我从来没有在城市里骑过车子,再让我带上一个人,所以心里真有点打怵。
袁圆见我一脸愁云,小嘴止不住撅上了:“你……就是不想送我呗?”
“真不是!”我赶紧实话实说,给她解释道,“我没有在城里骑过车子,怕带着你出了什么事,我到是无所谓,把你一个小姑娘摔了,我怕是担待不起。”
“要是这么说,我的车子骑得绝对顺溜,你在身后帮我壮壮胆就行啦。”小姑娘的眉头松开了,笑着提议道。
“哪……我怎么回来呢?”我一时有点木讷,头脑没转过弯来。
“你一会把车子骑回来,明天早上我自己坐公交车来上课就行了。”
“那……好吧,不过……还是我带你吧?”
我已经没有了退路,只有硬着头皮答应了下来,无论怎样,我也不能让一个姑娘骑车带自己吧?这也太丢面子了。
七十年代末的淮北城市还没有什么夜生活,再加上天气又突然降了温,这时候的马路上行人已经很少了。袁圆的“凤凰”是没有横梁的女车,车身是玫瑰红色的,这种型号的车子在当时十分紧俏,我在县城里还从来没有见过。
我第一次在城里骑车带人,车子又小巧灵活,我紧张地抓着车把,动作有些僵硬生疏。袁圆看见我抖抖索索的骑车样子,在后座上故意扭了两下身子,这让我立马惊出了一身冷汗,她到是“扑哧”一声乐了起来。
城市的街道很宽,两边的路灯明亮,我的心情渐渐地放松了下来,车也骑得顺溜了,其实载着一个小巧的姑娘,对我来说根本就没有什么负担。
“这个星期天,我们去云雾山踏秋吧?哪里的红叶已经开了,可美了。”袁圆在我的身后小声地提议道。
“行,我也听说过云雾山,可是还没有去过呢。”我几乎没有思索,就一口应答了下来。自从来到市里,与袁圆在一起聊天,我发觉自己不说“俺”了,而是很自然地说起了“我”。
我奋力地往前蹬着车子,身后却渐渐地没了声音,我害怕袁圆睡着了,刚想侧过脸去喊她一声,忽然间,一双柔软的手臂环住了我的腰,一个温暖的身子怯怯地依偎过来,紧紧地贴在了我的脊背上。
冷风中,我猛地打了个激灵,车把扭了两下才稳住。我的心砰砰地跳动起来,呼吸一下变得不顺畅了。袁圆可能是累了困了,你小子千万别花思乱想!我在头脑里反复告诫着自己,努力挺直了身子,再不敢随意扭动了。
银白的月光洒在马路上,冷风依旧在耳边呼呼作响,我的心里却热乎乎的。浓稠如墨的夜色保守着一切的人间秘密,使人有了种如梦如幻的感觉,我不知怎么地忽然想起了殷红,不知她最近过得还好吗?我机械地交替着两腿,心里胡乱地思忖着,呼吸也变得沉闷急促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