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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是特斯文,向我靠拢,我是特斯文……”
一片黑夜之中,特斯文大声呐喊。他正指挥着一个营的瑞士长枪兵在追击落荒而逃的英格兰骑士!
当然是大获全胜!今晚来偷袭的英格兰骑士都是笨蛋,弄出了很大的动静,还没有靠近就被陈总督派出去的暗哨现,回报到了大营。然后就是全军动员,布置伏击。先是火枪队和炮队逞威风,用火绳枪和大炮给予敌人最沉重的杀伤。
然后才是长枪兵冲锋掩杀!
因为对方早就被火绳枪和大炮打懵,完全混乱,根本无法组织抵抗,只是在本能支配下逃跑。所以追杀作战顺利异常,就是一边倒的屠杀。
不过特斯文还是没有忘记作战条例的要求——无论何种情况,都务必尽可能保持队形,营、连、排长,应该尽一切可能,保持对部队的掌握。所以他才一个劲儿的大喊,确保手下的士兵知道自己的具体位置。这是明军基层军官们在夜间掌握部队的一个最简单的方法。
虽然那些瑞士土著基本上听不懂特斯文的喊话(这些瑞士人只能听懂几个口令),但是他们都能听出他的声音,自然就会聚集在他的周围。
而在战场上,聚集成一团,被军官们控制住的士兵,才是有组织,能够挥最大战斗力的。而那些无组织、无纪律,乱成一团的士兵,哪怕是骑士,也只有被杀戮、被追逐的份——一个骑士能抵挡几条长枪?而且他们连马都没有骑。除了被追杀,还能有什么好结果?
真是弱啊!特斯文得意地想着,欧罗巴的土著比明洲的墨西卡人弱小太多了,根本不堪一击!可惜现在不让血祭了,否则一定可以抓到无数祭品的……
正想到得意的时候,特斯文突然隐约听见一阵“绷绷绷”的轻响。这声音听着耳熟,可是特斯文一时间又想不起来是什么?紧接着。空中好像就有什么东西掉下来了,砸在了特斯文的头盔的钢甲上,叮叮当当的一阵响动,还闪出不少火星。特斯文眼明手快。抓了一把,居然接住了什么,拿到眼前一看,赫然就是一支羽箭!
“射箭!有人射箭!”
“敌袭!敌袭!”
“啊!我中箭了!救救我……”
“上帝啊,有埋伏……”
战场上的瑞士人纷纷惨叫起来。他们可没有特斯文身上的钢甲可以抵挡弓箭。他们中的大部分人都只有一件非常单薄的锁子甲,很容易被英格兰人的弓箭射穿。突然遭到箭雨的覆盖,又是在夜间,瑞士雇佣兵也混乱起来。不过被追杀的英格兰骑士也好不到哪儿去,夜间落下的箭雨可不长眼睛,不知道谁是谁,根本就是无差别的打击!骑士也被射翻了不少。不过他们身上的锁子甲一般比较厚,命运自然比瑞士人和黑森林人好些。许多人虽然被箭簇扎入了皮肉,可是性命却是无碍的。
“停止前进,停止前进!”
特斯文已经反应过来。知道中了敌人的埋伏,连忙大声下令,“撤退!撤退!”
而此时,在出击的瑞士和黑森林佣兵的两翼,大队大队的英格兰长枪兵已经包抄上了。他们在长弓兵开始射箭的时候,就得到了出击的命令——爱德华王子在这个夜晚的指挥可以说是相当出色的。先让康沃尔伯爵带着几千名在他看来毫无用处的骑士去当诱饵。然后是整整一万名长弓手和长枪兵悄悄出营。在距离联军大营四华里的地方列阵以待。
等到联军的瑞士和黑森林佣兵追击者英格兰骑士的残部撞上来后,他就立即下令弓箭手放箭,进行无差别的覆盖打击,同时命令长枪兵包抄对手的两翼。趁着敌人突遭打击,处于混乱中的时候。给予致命一击。
“王子,我们胜利了!”
“王子,赛里斯人被打败了!”
“英格兰万岁!”
随着战场上英语的喊杀声压倒了德语,周围的侍从骑士们欢呼起来——用的是法语。
“打胜了吗?”爱德华王子骑在马上。被夜色笼罩的面孔上没有丝毫喜悦,只是低声的自言自语,“只是些瑞士和黑森林佣兵而已,谁都能打败他们,谁都能雇佣他们。赛里斯人只要再花上几万银马克,立即就会有几倍的佣兵杀过来的。虽然不是不能抵抗下去。但是英格兰想要进步,想要成为欧罗巴的强国,就不能和赛里斯人对抗到底……”
……
时间已经到了清晨,战场上的厮杀呐喊和刀剑碰撞的声音已经变得有些稀稀落落了,最后完全消失,只剩下垂死者的哀鸣声此起彼伏地响起。
陈冲冠的牙齿都快咬碎了。他的瑞士和黑森林佣兵全都砸在这里了,一个晚上就损失了六成之多!连阿兹特克火枪兵都损失了不少——昨天晚上,出击的瑞士和黑森林佣兵被英格兰人伏击包围,不得已之下,陈冲冠只能让阿兹特克火枪兵拿刀剑出击。如果不是阿兹特克人肉搏的本事不弱,昨天晚上恐怕就是一场惨败!
几个带队厮杀的汉人军官满脸满身都是血,如果不是有钢甲钢盔护身,真不知死了多少回。就算有钢甲护身,也有两个人没有回来,还有三个人被抬回来时只剩下一口气儿了。
他们都是陈冲冠的学生,从战场上下来就来找他诉苦:“老师,不行啦!这些英格兰人太能打,他们的打法和神洲过去的军队差不多,都是弓箭加上长枪。而且他们弓箭力道很大,普通的锁子甲都挡不住。”
“是啊,咱们的损失太大了,瑞士团和黑森林团完全垮了,损失了六成!阿兹特克团的损失也不小,没有了好几百人。”
“剩下的步兵太少了,恐怕打不下伦敦,如果再来几场这样的夜战,咱们都有全军覆没的危险。不如先撤吧……走海路去夺取朴次茅斯岛吧。”
陈冲冠知道他们说的都实情。因为运力有限,这一次他带来英格兰的6军数量不多,仅仅只有五千多人。昨晚上的一战,先胜后败,伤亡近两千。而且损失的都是肉搏兵,剩下的兵力已经不足以进攻伦敦了。英格兰人在昨晚表现出的战斗意志和战术水平,也让人刮目相看。更让人担心的是,指挥昨晚之战的英格兰王子爱德华一定是个杰出的将领。
他站在营垒的炮兵阵地上面,架起望远镜狠狠地看着英军大营方向。那里尘土飞扬,仿佛有援兵抵达。这里毕竟是英格兰本土!他调头对身边的大西洋舰队提督林世隆道:“林提督,放下舢板,让我的人上船,从水路撤退……咱们去朴次茅斯岛吧。”
爱德华王子这个时候站立在马镫上,举着一架刚刚缴获的望远镜在观察着远方的联军大营。在他背后几十骑侍从骑士正在纵马来回奔跑,马尾巴是还捆了树枝,弄出了好大的动静。
这位王子在虚张声势!
昨晚一役,他的损失也不小。瑞士和黑森林佣兵的战斗力不弱,阿兹特克火枪兵拿着刀剑冲锋的战斗力更是非常可观。如果不是数量太少又中了埋伏,而且夜间混战无法挥火力优势。说不定他现在已经狼狈逃窜了。
至于援兵,倒是能召集到许多的。英格兰的骑士和侍从骑士加一块儿总有一万几千,昨天才战死了两千多,至少还能动员一万。但是这些骑士除了一窝蜂的猛冲和依靠个人武艺作战,还能干什么呢?遇到训练有素,组织良好,而且拥有远射程武器的对手,他们就只有挨打的命!
英格兰真正有战斗力的,只有几千长弓手和几千长枪兵罢了。而赛里斯人的火枪和大炮,明显可以克制长弓……
这时,爱德华王子已经现了联军正在登船,他放下了望远镜,长出了口气,对身边的侍从骑士道:“赛里斯人撤退了!看来,我们不必放弃伦敦了。”
“王子,我们胜利了?”身边一名骑士问。
“胜利?”爱德华王子摇摇头,看着这位高大强壮的骑士,“托马斯,你认为什么是胜利?”
“把赛里斯人赶出英格兰就是胜利!”
“赶出英格兰?然后呢?”
“然后当然是过咱们自己的日子!”
“那是弱者的胜利!”爱德华王子摇了摇头,“强者不会只想过关起门来过自己的小日子的。”
“王子,您难道还想去进攻澳门?”
“澳门?”爱德华一笑,“那可不是什么理性的想法!而且我也不想把赛里斯人从英格兰赶走。”
“不赶走?”
“也赶不走!”爱德华道,“我们可以在泰晤士河边打一场小小的胜仗,但是我们没有力量在朴次茅斯岛取胜,赛里斯人的海军太强大了……”
“那我们怎么办?就让他们占领朴次茅斯岛吗?”
爱德华耸耸肩,“还能怎么样?一场惨胜改变不了英格兰的弱势,只能为我们赢得一份有利的和平条约……能让朴次茅斯岛的失去变得更有价值。或许失去一个朴次茅斯岛,能换回整个苏格兰和一个强大的英格兰帝国!”(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