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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66章 哥不在江湖,江湖却有哥的传说!(1 / 1)

第666章 哥不在江湖,江湖却有哥的传说!

“南神,你太棒了!”

“南神,你太强了!”

“南神,你太man了!”

“南神,你能给我签个名么?”

“我有笔,但没带纸,要不就签在衣领上吧!或者下一点也可以……”

“还有我,帮我在签在肩带上……”

“哇,南神你不仅数学厉害,篮球厉害,这字也写的那么好啊!比我老师写的还要好,甚至比那些书法大师都要好!”

“简直绝绝子,牛蛙可辣死!”

“价值千金,可当传家之宝也!”

“……”

许多真爱粉丝围住了江南,一阵欢呼庆祝的同时,也是疯狂想要签名。

嗯!

签名可以理解。

毕竟那些追星一族,都是如此。

但你让把签名签在肩带上,就有些过分了吧!那地方可不好签啊!

尤其是白莺莺也在球场了。

对此。

江南是强势拒绝的。

他几乎只给人签手上,或者衣服上,且比较随意,并非太过专注认真。

但即便如此,也引起不少人惊呼。

实在是……

江南的字,不仅笔走龙蛇,流畅自然无比,更是霸气恢宏,韵味十足。

乍一看……

若脱缰骏马腾空而来绝尘而去,又如蛟龙飞天流转腾挪,来自空无。

又归于虚旷,这近乎癫狂的原始生命力的冲动中包蕴了天地乾坤的灵气。

顿时间。

众人便仿若发现了新大陆一般。

“南神,果然是宝藏男孩啊!”

“其才艺层出不穷,源源不断地散发出惊人的人格魅力,不停给人以惊喜!”

“爱了爱了,简直大爱了!”

“从未见过这世间竟还有如此完美之人,颜值无双,才华横溢,毫无缺陷!”

“……”

这是众人给江南的评价。

江南:“%¥#@#¥%……”

嗯!

有些说不出话来!

刚才不是在打篮球么?

怎么一瞬间,众人就注意到书法了?

这跑题跑的有些偏。

不过……

江南也并不多在意,只是给其中一些幸运者签下自己的大名之后,便挤出人群,朝众人挥手告辞,并拉着白莺莺跑了。

那速度,可谓飞快的那种。

不能不快啊!

粉丝太多。

不赶紧跑,他都跑不了了好吧!

至于本次挑战赛的另一个当事人季晨,貌似直接被江南忘之脑后了。

可以理解。

毕竟江南从未将季晨放在心上过。

相信此次之后。

对方再也不敢找上门来了。

不!

准确是说。

他再也不会看见此人了。

不仅是江南,在场围观者有一个算一个,貌似都把季晨给遗忘了。

随着江南一走,众人也纷纷离开,独留季晨一人还孤零零的站在原地。

ヽ(●?′Д`?●)????

?”

“我是谁?

我在哪儿?

我在做什么?”

“对了,我不是还在医院看病的么?

怎么就跑到学校篮球场来了?”

“好像……”

“我刚跟人比篮球了?”

“但我碰篮球了吗?

咋就没感觉呢?”

“次奥,哭晕,我不会又失忆了吧?

不会又被人送去医院做检查吧?”

“我没病,我真的没病,我真不是精神病,我大脑真的是没有问题啊!”

“凸(>皿<)凸!!!”

“……”

季晨再次半天都回不过神来。

貌似是……

打击太重?

出现了短暂性的记忆消失?

消失了也挺好,最好把江南这个人都忘了,那从此之后他又会新生。

不然的话……

这心理挫伤肯定是消不掉了。

毕竟这世上少有人在失败了一二三四五六次之后,还能爬起来的。

虽然老话常说,失败乃成功之母,但太失败就是成功之姥姥了←_←。

这边……

江南带着白莺莺离开了校园。

仿若事了拂衣去,深藏功与名一般。

不过……

哥不在江湖,江湖却有哥的传说。

江南会打篮球,并以七投七中,且其中六个还在中场线发球区。

进行超远投球的碾压性优势,战胜季晨的消息,却瞬间席卷了整个校园。

原本篮球场围观者人数虽多,但也不可能囊括全校数万的师生。

不过很快,大家都知道。

不仅是华清的师生,就连对面燕北的师生,也都听到了这不可思议的消息。

话说……

一开始很多人都不信。

毕竟江南可是学术天才,是五级数学家,是文明人,跟打篮球完全不搭边。

看当校园论坛和各种群里,发出了江南超远投篮的视频,大家就不得不信了。

然后……

江南说不得又收获了一批铁杆粉。

尤其是学校里的篮球爱好者,纷纷称赞江南就是最佳神射手,库力附身。

唯有对江南非常熟悉的王胖子和秦羽墨这些老人,看见那些个视频,面色古井无波,只是摇头轻叹:“这季晨,真是有病!”

“难道他不知道南神在高中时期,可是学校公认的篮球之神么?”

“他要挑战什么不好,非要挑战篮球,真是耗子舔猫屁股,送死啊!”

然后……

季晨就被人给遗忘了。

众人只知道,江南篮球很棒,江南签名很好看,堪比是全能之神。

……

另一边。

江南和白莺莺离开学校后,快速回到小别墅,然后就开始打包东西了。

学校已经放假,准备回老家过年,该收拾的衣物还是要收拾一些的。

当然。

最重要的还是买点儿北方特产。

要知道江南还准备趁过年的机会,上白莺莺家提亲了,怎么着也得买点儿好东西上门去见自己的岳丈岳母不是?

嘿嘿!

虽然江南足够优秀。

不怕白枫和姜红雪不答应。

但该表达的诚意,是一定要表达的。

当然。

这岳父岳母要关注。

还有自己父母也不能忘记。

在江南印象中,无论是江高远也好,还是周秀琴也罢,都一直待在江城,没出过滨海,更没到过北方的帝都燕京。

所以……

这特产必须买啊!

身为男儿,江南平日跟父母电话打的不多,甚至都没白莺莺跟两老人聊的多,现在难得回家一次,不大包小包才怪。

且白莺莺也想给两老买点儿东西,毕竟她也是江家不久之后的儿媳妇。

嘿嘿,大家懂得都懂哈!

反正两人也不缺钱。

且今天一番疯狂采购,明早直接邮寄回江城就可以了,也不需要他们拎着走,除了一些贵重点的金银玉器首饰除外。

白莺莺给周秀琴买了一个翡翠项链和一对玉镯子,质量非常上乘的那种。

具体多少钱不知道。

如果有懂行的人在,肯定要惊呼一声,“极品鸽血红,打底300……万?”

除此之外。

白莺莺还给江高远买了几瓶好酒。

这是江南给的建议。

毕竟知父莫如子。

对于江高远,江南是再了解不过。

他老爸一个大男人,对金银首饰肯定无感,唯独偷偷好几口小酒。

而白莺莺竟然把矛台,伍粮液,国窖老字号,河洋大曲等国内排名前十的好酒,一样来了两瓶最好的,可谓心意十足。

也许有些大大会说,才一样两瓶,加起来不过二十瓶,这也忒小气了。

换成电影电视剧和小说情节,人家都是一箱一箱,乃至一车一车的买。

不过……

这可真不是白莺莺小气。

毕竟她一个堂堂江城首富之女。

前面可以花几百万买翡翠项链手镯,又怎么会在乎那点儿酒钱?

而同样也是江南给的建议,这酒虽好,但也不能多喝不是?

最重要的一点是……

自家向来都是周秀琴说的算。

而周秀琴一般也不让江高远喝酒,所以酒可以适量的买,但不能太多。

对自己老爸来说……

这一样两瓶,足以视若珍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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