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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一十八章 携美狩猎(1 / 1)

方城太守府,后院演武场!

大的如同校场一般的演武场,二十多个只穿着裤衩的青少年整齐的排列在演武场的中央,他们身上清淤紫印如梅花鹿的斑点一样,小小圆圆的遍布上半身,个别人更是超过三十余个。

刘粲,现在应该叫做刘辰的方城太守,手中持拿着弓箭来到一百五十米开外的地方,用那残忍看猎物的目光瞧着二十余青少年,狰狞的一笑,高声道:“规矩还是跟以前一样,反数到一,你们绕着演武场跑,一炷香的时间,谁能不让我的箭射中,谁就能得到消除奴籍的奖励,我还特地送他二十个大钱,让他日后能够过上好日子。”

二十余青少年眼中露着向往期盼的表情,唐朝的奴婢制度非常严苛,在《唐律》中特有这么一句强调“奴婢贱人,律比畜产。”只要入了奴籍,地位就跟畜生没有什么两样。而且奴婢所生的后人叫做“婢产子”,也归为“贱民”行列。所以尽管他们知道能够避开箭羽的机会渺茫,但是有一线生机总好过世世为奴。

其实他们并不知道那些侥幸逃脱的人并没有如约定一样的脱离奴籍,过上幸福的生活。而是残忍的被刘辰给杀了。

刘辰不允许人败坏他的名声,从他箭下逃生,在他看来是对他的一种强烈羞辱。

一群对着未来充满希望的青少年就是如此让刘辰玩弄着思想的。

刘辰看着一群激动有感觉的贱民,高傲的扬起了头。道:“三、二、一……开始!”

他“始”字方刚落下,二十余人一哄而散,刘辰展臂取箭。随手张弓一箭,伴随着一声惨叫,一位少年背心中了一箭,倒地翻滚。刘辰的箭是经过特殊处理过的,箭头为钝形并未开锋,但是强弓铁箭的威力依旧让那少年痛不欲生,哀嚎连连。那一身清淤上又多添了一处伤痕。

刘辰耳中听得少年的哀嚎声,心中大感痛快。当初在太原的时候,他就喜欢看百姓狼狈躲箭的样子。常与李元吉一起在大街上对着路人张弓,以欣赏他们狼狈逃窜的模样。

时隔多年,到现在他依然记得当初的无法无天的逍遥生活,就如做梦一样。一去不复返了。

当年他外出给李元吉买马。并没有亲眼见到平阳发怒的情形。但事后从同僚处打听得知:当时的平阳端是威风八面,李元吉让她训斥的一句话也不敢还口,眼睁睁的瞧着平阳亲手处决了与之一丘之貉的亲信。

刘辰顿时醒悟过来,他们终究是一条狗,在平阳这层次身份的人物眼中,命薄如纸,随手灭之。

也因此他改变了处事方式,猖狂的手段更加偏激阴毒也更加的圆滑。当任方城太守之后。虽手握军政之权,确是兢兢业业。博得了一番好名头。当然这一切都是假象,对于那些开罪他的人,他不在以权势欺凌,而是直接背地里抹杀,让他消失无踪。

如此风格,让他安逸的在方城混的有滋有味。

李元吉好勇斗狠,他的心腹也有着相同的长处。刘辰喜好弓箭狩猎,箭法极为高明,一日不拉弓就不自在。他厌烦了对着箭靶练习,也就创出了这种人肉箭靶的游戏。

隔三差五举行一次,美名是训练,其实是在发泄心中近乎变态的**,以虐人为乐。

刘辰射倒一人,不疾不徐的追向其他猎物。

演武场虽大,但无处躲避隐藏,青少年只能不断的跑动,以远离刘辰的方法以躲避他的利箭。但是刘辰或是连珠箭或是一弓双矢,以极为高明的箭术将青少年全部射倒在地。

听着一地的哀嚎,刘辰犹如一个音乐大师在闭目享受贝多芬的钢琴曲一样,享受着那股难以言喻的快感。

“很可惜,今天没有一个人躲过了我的箭,没关系改天继续,你们多练练逃跑的技术,相信自己一定能够脱离奴籍,过上美好的生活。”刘辰假仁假义的说着,将让人将一地的伤者抬了回去。

“大哥!”

刘辰舒展了筋骨,正愁着不知如何消磨接下来的时光。突然听到了胞弟的叫唤,眼中顿时一亮,惊喜道:“是不是有那大熊的下落了?”

不知什么缘由,方城以北的方城山附近今日来出现了一头相当有份量的大棕熊。棕熊的块头,难得一见,很是凶悍。

刘辰知道李元吉最喜欢虎豹熊之类的猛兽,琢磨着将大熊生擒了送给李元吉做礼物,拍拍马屁。从一开始,他有今日全仗李元吉的提携,因故一有好东西,首先想到的不是自己而是李元吉。也是这层缘由,李元吉面对平阳的霸道相逼,依旧冒险偷梁换柱以假人头保住了刘辰的性命。

刘辰自从得到那只大熊的消息多次外出狩猎不得,只能贴出公告,让胞弟刘保多多注意大熊的下落。

刘保点头答道:“就在方城山西北濒临伏牛山交界的地方有人看到大熊的踪迹。”

“我说呢!”刘辰一脸恍然道:“这方城山都让我们踏遍了也找不到熊的影子,原来是从伏牛山过来的。”他顿了一顿道:“快,拿我的令牌,去统军府调一千卫士,老子这回要将那一块包围起来,地毯式搜索,就不信逮不住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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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城山山脚。

罗士信、平阳两人并骑而行,方城这一代古来就是兵家必争之地,春秋时楚国就在方城筑造方城防线,以方城为主搭建楚国长城,主要原因在于此地多山多盆地地势不一,很适合防守。

不过因为秦一统天下开创大一统思想后,方城的存在变得可有可无了,古时候的遗址早已不存在,反倒是因为特有的地理环境,形成了天然的狩猎场所,是狩猎者的天堂。

罗士信、平阳此次选择狩猎的地点也在方城山附近,而且只有他们两人。

平阳心情不好,罗士信邀请平阳狩猎散心传开之后,到了第二日动身的时候,平阳的那些护卫剑俾嬉笑着都挑料子不干了,先后表示有他在,没人能够伤得了平阳分毫,也就不需要他们,让他们两人尽情的游玩。

本来挺高兴的气氛,让他们这般一闹,反而显得拘束尴尬。

“是他们自作主张的,这事我真不知道。”平阳难得露出了小女人的心态,让那些人一搅合,本来没什么的,好像有了什么。毕竟是姑娘家,做不到什么也没发生。

“我知道!”罗士信了解平阳的性格,若真是她所为也不会露出这般表情了,笑道:“他们也是一番好意,怪不得他们。既然是大伙儿拳拳盛意,我们也不要辜负了。秋猎今年铁定是最后一朝,来年这个时节天晓得突厥会不会来犯,有没有机会,别浪费了这大好时光。”

平阳欣然应道:“说的也是……这一路来,都没见什么猎物。我们往伏牛山那边走走?那里人迹稀少,定有猎物,指不定还能遇上大家伙呢。”

“也好!”罗士信一路也注意到了周边的情况,现在毕竟到了冬季,虽然气温还没有彻底凉下来,对于动物还是有着一定影响的。想要有好的收获,必需要往远处山林里走走。

两人扬鞭策马一路奔行,相互追逐。他们骑的都是寻常马匹,比得是纯粹的骑术,就算无猎可狩,当享受这荒野奔驰的快感,也别有味道。

来到伏牛山、方城山的交接处,深入原野挨近丛林,果然遇到了少见的猎物,还是一头机敏的麋鹿。原本悠闲吃草的它突然警觉的扬起了头,四处眺望。

“这开门红,我先收下了。”

长箭飞出,羽箭正中麋鹿的身下,强力的劲道,让露在外头的箭羽颤抖不止。这一箭竟然不中,麋鹿受惊飞奔,速度快若疾风。

平阳却长笑一声,猛然夹紧马腹,身子一斜,竟然于马背成九十度平行,弯弓射箭,箭羽飞驰而出。

麋鹿快,但平阳的箭更快,宛若流星飞过,刺入麋鹿那高昂起的头颅,将它射翻在了地上。

哪里是平阳射偏了,而是存着嬉戏之心,玩着高难度的射法。

“好箭法!”罗士信抚掌大赞,近年来他也曾苦练箭术,一手箭技比之以往,可谓天壤之别。不过要像平阳这般玩的得心应手,玩出花样,却还差些水准。

平阳将麋鹿驼上了马背,收回了了羽箭,两人继续往深入行去。

一只小貂从林木中一闪而过,罗士信抢先道:“这个就交给我了!”他左手平稳稳托住铁弓,右手运劲,将手中一百来斤的硬弓拉了开来。他的箭法没有什么花俏,但是但双臂之劲,眼力之准,却非比寻常,瞧见小貂项颈,右手五指松开。

他的箭除了快、猛,别无其他。

强劲的箭羽一闪而逝,小貂惊觉待要闪避,箭杆已从颈部对穿而过。这一箭劲力未衰,带着小貂的尸体平空飞行,直接刺入粗壮的大树,整个箭头深入其中。

平阳讶异,罗士信当初找他学箭,箭法水准如何,她心底有数。如今这一箭,快准狠,深得其中三味,令人另眼相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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