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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司门书令史——刘燕客(1 / 1)

罗士信已经渐渐有掌控刑部的初步计划感觉了,刘德威这一整,他将计就计,顺水推舟,以力用力,反而让他闯出了一片天空,让他渐渐理清了面前的千万条岔口,找到了适合自己走的路。

现在就等马周赶来赴任了。

这马周一到,他便有了商议的对象。才能展开计划,毕竟他是刑部尚书,刑部的老大。很多事情是不可能屈尊亲力亲为的。亲自出面,反而去取得相反的效果。

在这个刑部,目前除了还未到任的刑部员外郎马周,别的他一个都不能信任。

其实在昨天他就想过是不是能够如在庆州一样,在挖出几个历史名人来帮助他。细细想了很久,却一无所得。

他对历史本就是一知半解的,知道魏征、房玄龄、杜如晦、刘仁轨这些人,却不晓得刑部有什么可以倚靠的人物。唯一知道的就算一个狄仁杰,狄仁杰也确实厉害。不论是治国还是刑法断案都很了不起。他升任大理丞的时候,一年之内判决了大量的积压案件,涉及一万七千人,却无一人冤诉,称句断案如神也不为过……

只是……尽管他不知道狄仁杰是什么时候出生的,但可以肯定现在就算狄仁杰出生了,也不过是一个嗷嗷待哺的娃儿,能干什么事情?

只能靠自己了!

罗士信拍了拍脸颊,将目光落在了厚厚的一叠卷子上面。

一个个的查阅起来,他没有一张一张的批改。他根本就分不清楚什么是好什么不好,采用的是最直白的办法,少数服从多数。大多人都一致认定的事情。正确率总要高一些。

不过他关键看的并不是答案,而是在看为什么这种判决的缘由。

只有弄懂了这个缘由,在下一次遇到类似的情况,他便不需要麻烦了,也能增长自己的知识。

“蜀中男子贺维自称皇帝案”是六案件的第一案,罗士信看了第一份答案“以指斥乘舆之罪问斩”,原由是贺维自称皇帝。此举是对皇帝尊严的严重亵渎,归入十恶重罪之一大不敬,理当斩首。以儆效尤。

罗士信对于这个答案并不意外,就算他是后世人也知道自称皇帝是个什么罪过。

在宋朝一个疯子,对路过的宰相寇准喊了一声万岁,寇准直接滚铺盖走人。更何况是自称皇帝。封建时代。自称皇帝的人,有哪个不死的。

只是他很奇怪,指斥乘舆之罪是死,妖言罪也是死,只不过一个绞刑,一个斩首而已。何必分别的那么不详细,这其中有什么问题?

罗士信继续看下去,一页一页。大多都是选择“以指斥乘舆之罪问斩”的。

连续翻了三十多页,终于翻到了一个异样的答案。

“以妖言罪论处!”原因是贺维并没有有辱天子。只是散布谣言说自己的天子,依照大唐律法:“诸造妖书与妖言者,绞。”因故贺维犯的乃是“妖言罪”,当授以绞刑。

罗士信挠了挠头,看了看名字昌志,他从一旁的书架上抽出一本刑部官员的名册,在小刑部中找到了他的名字是一个小小的掌固。

他继续翻着,发现这小刑部的答案中大多都是选择“以指斥乘舆之罪问斩”的,个别意外的都是在小刑部中地位最低的掌固。他接着查阅下去,发现“妖言罪”出现的次数多了,几乎能够与“指斥乘舆罪”相提并论,各占据五五的数量。

若是撇去小刑部的官员所选择的大量“指斥乘舆罪”,“妖言罪”或许还胜一筹。

“这是什么原因?”

罗士信敏锐的察觉出了一点点的问题,小刑部大量选择“指斥乘舆罪”,个别没有选择的都是地位低下,消息不够灵通的。一定是他们知道什么,才促使了大量“指斥乘舆罪”的诞生,而这他不知道的东西,有极大的可能是刘德威给他设下的陷阱。

罗士信耐着兴致看下去,直到他拿到一份特殊的答案……

就在看完八成卷子的时候,罗士信拿到了不一样的卷子。

其他人的卷子清清爽爽,回答问题简洁,切入正题。但是此人的卷子却让他密密麻麻的写了一整页,他写一道题的字数都能够比得上某些人六道题的字数还要多。

没有急着看内容,罗士信先瞟了一眼名字司门刘燕客。

“好古怪的名字!”罗士信嘀咕了一声,拿出了一旁的名册,在司门寻找刘燕客的名字。

刘燕客是刑部最小的四司之一,很快就找到了这个名字:书令史刘燕客,还有他的履历。履历很短不过就是短短的几句话:刘燕客京兆万年人士,父隋朝刑部主事刘维,因得罪权贵去官,燕客通晓司法,任职刑部司门掌固,两年升书令史。

将名册放在一旁,拿起他的卷子认真的细看。

只见上面写道:若在寻常当以“妖言罪”除以绞刑,以示警戒。但贺维情况特殊,需以“指斥乘舆罪”斩首示众。

罗士信继续看下去:此案结案与武德九年四月六日,圣人武德九年四月十日六十寿诞,时正逢前线传来捷报,擒突厥可汗与北地。圣人念及双喜临门,大赦天下。轻罪者,释放归家,重罪者,从轻发落,允许归家探望亲人。无十恶不赦之罪,可免死。

贺维自称皇帝,自号苍天之子,捏造谣言,甚有谋反之嫌,理当受死罪。然妖言罪非十恶不赦之罪,因对大赦,却可免死。故以指斥乘舆十恶不赦之罪,斩之。

罗士信霍然站起,看到这里,他哪里还不明白缘由。

若他选择了“妖言罪”处置贺维,等于他是在保贺维一命,让贺维应着李渊六十大寿唐朝大破突厥的这次大赦免死,李渊作为一个皇帝,怎么可能容忍其他人称自己是天子而免死?

可以想象若他如此决定,他的这个决定通过中书省传达李渊面前,李渊会是什么反应。

他这个刑部尚书,一上位就放如此错误,刑部还呆的下去?

刘德威这一招,可够狠的啊!

杀人与无形,让他压根不知错在哪里。

若不是这个刘燕客,注意到了日期这个小小的细节,他真的不知道在这一个案件中竟然隐藏了如此陷阱。

这也能够理解为什么小刑部大多人都选择以“指斥乘舆罪”斩首示众了。

他们是刑部的核心,自然知道“蜀中男子贺维自称皇帝案”是什么时候发生的,什么原因要将“妖言罪”改为“指斥乘舆罪”。

他们知道自然不会犯错,其他三司有的人可能注意到了,有的人则忽视了这点,也就形成了“指斥乘舆罪”、“妖言罪”对立的两派。

注意到大赦细节的这个应该不少,但是只有刘燕客在注意到的情况下,还详细的写了下来,写的还如此清晰。

“是个人才啊!”罗士信将这个名字刻在了心底,“蜀中男子贺维自称皇帝案”的结果,在刘燕客这里已经终结了。

罗士信将“蜀中男子贺维自称皇帝案”的公文取来,用他高超的草书笔法写下了“以指斥乘舆之罪问斩”几个字,然后取过自己的刑部尚书大印,按了下去。

罗士信然后拿过第二份公文“北平赵易子报父仇案”。

这个案子也是一个麻烦的案例,就如后世烂掉牙的一个问题,当律法与亲情孝道冲突的时候,是大义灭亲,还是无视法律?

赵易杀岑山为父报仇,这并不算错。但是岑山是大唐子民,而且因为当年之事,已经存有悔意,存着内疚之心,暗中安排人照顾被他所杀的赵天元之母。他的悔意无法让赵天元死而复活,但是当时岑山、赵天元都不是大唐子民,大唐也无法追究岑山原来的过错。至少在成为大唐子民之后,岑山还是极为奉公守法的。若是这样,依旧追究他的过往,大唐必乱。毕竟在乱世中,活下去是第一要务,人性什么的都是屁话,有前科的人,实在太多太多。

这错综复杂的律法与孝道关系穿插在一起的时候,这案件的审断也就跟着两难了。

子报父仇,以罗士信的个人道德理念来说是合情合理的,然赵易犯了杀人罪也是铁打的事实。

罗士信先看刘德威的答案:唐律规定,诸斗殴杀人在,绞,以兵刃杀人者,斩。故杀人者,当处于斩刑。

他撇了撇嘴,似乎对这个答案有些不满,继续看了下去发现赞同处斩赵易的占据多数,那些赞同少数的,却也说不出个道理,只是表示情有可原。因为在唐律里并没有一条律法规定,复仇之罪,能够轻判。

罗士信想到了刘燕客,将放在一旁,他的试卷那了过来:上面详细写道:赵易杀岑山与闹市,时岑山身旁有子女三位,均未受其害,有机会逃而原地就擒,见其无蔑视王法之意。然死罪确凿,无可更改。但人命关天,可拖延刑期,若得受害者谅解,则可免一死,若不得谅解,处斩刑。

即和情理,又无碍法律。

罗士信咧嘴一笑,再次采纳了刘燕客的答案。

ps:第三章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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