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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四章 窃蛋龙(1 / 1)

晚餐的“油炸草原蝗”虽然没能吃出龙虾味来,但是蚂蚱大腿里嫩白的虫肉,美味程度丝毫不下于大闸蟹,让楚天歌连呼好吃。可惜太少,没能吃过瘾,而且这一天也没能发现能够捕猎的大型猎物,让楚天歌大感遗憾。

今晚又是一个月圆之夜,这已经是楚天歌来到侏罗纪看到的第二次月圆。他燃起了一堆篝火,一边给黛讲“嫦娥奔月”的故事,一边把大剑抽出来细细的擦拭。

这把大剑自从到了他手里,还没见过血呢。楚天歌决定趁夜里恐龙活跃的时间,去远处搜寻一下猎物。有阿岗在身边守护,黛的安危应该问题不大,而且黛还用他的血在马车上设置了一个禁锢法阵,一旦有危险,可以凭借禁锢法阵坚固的防御光幕来抵御一段时间。他和黛有心灵感应,一旦感应到危险,凭借走鳞的速度,也能够及时赶回来。

“嫦娥应悔偷灵药,碧海青天夜夜心。”黛低声的念叨着这两句意味深长的诗句,体会着里面蕴含的滋味,良久叹了口气,幽幽的说道:“为了长生不老的梦想,不管是什么时代、什么人,都会忍不住干些傻事的。其实何必呢?只要能跟心爱的人在一起,一百年和一万年又有什么区别?”她自己就是不老不死的三只眼,没感到长生不老有多好,只是觉得麻烦。

“呵呵……”楚天歌忍不住笑了,女人就是这么多愁善感的,什么时代都一样。他用力的抱了抱黛:“自己小心点,一有风吹草动,立刻发动禁锢法阵,然后用心灵感应通知我,我马上就赶回来。”又把阿岗抱起来亲了一口,塞到了黛的怀里,吩咐道:“阿岗,黛的安危就交给你了!记住,不许调皮!等老子回来,好好的让你大吃一顿。”阿岗伸出大舌头使劲舔了他两口,用力的点点大头。这小东西是越来越聪明了。

“泰克西!”楚天歌召唤出了走鳞,又不放心的看了黛一眼,黛笑着挥了挥手,说道:“早去早回,我和阿岗明天要吃新鲜的肉排,你别让我们失望!”

“哈哈……我一定用美味塞满你和阿岗的小肚皮。”楚天歌仰天一笑,踏上走鳞,向着月亮升起的东方狂飙而去。

选择这个方向,楚天歌是经过了深思熟虑的,如果能够顺利猎杀到猎物,即使不能带回来,第二天也可以赶过来继续补充,就算什么也没有发现,至少还可以探探路况。

走鳞带着楚天歌无声无息的在大草原上狂飙,楚天歌把速度控制在六、七十迈左右,明月当空,四下视野极好,而且他被无之术洗礼后,不但获得了霸王龙力,连嗅觉和视觉也有了极大的提高,所以能望出极远。可惜飞行了大概有一个小时,还是什么都没有发现,他不由有点着急,跟黛已经夸下了海口,真要是什么也猎不到,那可就丢人了。

正在上火的时候,猛地发现远方有几个黑影在快速的奔跑,看样子是几只直立行走的恐龙!

莫非是迅猛龙!楚天歌心里一喜,迅猛龙最喜欢成群结队的在圆月下狩猎。而且迅猛龙虽然很凶猛,但是对于楚天歌来说却是小菜一碟,看来今天的猎物就要到手了。

楚天歌抽出背上的大剑,一催走鳞,用最快的速度向那群黑影冲去。转眼间就飞到了这群恐龙的面前。正要大开杀戒,却发现猎物并不是迅猛龙!

这群恐龙数量有五六只,身高都在两米左右,身材和迅猛龙相似,只是头部却长了一个大大的鸟喙状嘴,在鸟嘴的上方还隆起了一个高高的角状冠,浑身覆盖着脏兮兮的细小茸毛,前肢都抱着一个圆滚滚的东西,后肢是一双巨大的鸟爪,整个样子活像个刚长毛的超级大鸵鸟!

这是几只窃蛋龙!

楚天歌乐了。窃蛋龙,顾名思义,就是专门偷窃恐龙蛋的恐龙。这就相当于侏罗纪时代的人贩子,不过人贩子是偷去卖,它们是偷来吃。看来这几只盗蛋龙不知道从什么地方偷了几只恐龙蛋,正在逃跑。这龙蛋的个头还挺大,估计是大型恐龙的蛋,这下好了!先把这几只窃蛋龙拿下,然后明天赶到这里再抓头大的。

明天的早餐就吃龙肉炒龙蛋吧!楚天歌一催走鳞,就拦在了窃蛋龙的面前。

这几只窃蛋龙正鬼鬼祟祟的奔跑,猛地眼前一花,一个彪悍的身影出现在眼前,手里还攥着一把明晃晃的巨剑,窃蛋龙的胆子比禽龙还小,一见之下立刻炸了群,四散而逃。

楚天歌的双手大剑在龙力的驱使下,被他单手抡成了风车一样,脚下的走鳞加速追上了一只最大的,剑光一闪,一只硕大的鸟头就飞向了天空。因为速度太快,窃蛋龙的身躯甚至还跑出了十几米远,摇晃了两下后轰然倒地,细长脖颈颤抖着,从顶端的洞里喷出了大量的鲜血,两只巨大的鸟爪对着天空痉挛般的踢蹬了几下,这才咽了气。

前肢抱着的龙蛋被甩出了老远,“咕噜噜”的滚入了一丛茂密的灌木里。幸亏地上都是茂盛的野草,不然弄不好就摔碎了!

剩下的几只窃蛋龙见同伴被杀,立刻尖叫着玩命逃跑。窃蛋龙的速度在恐龙里算是很快的了,至少不比后世的鸵鸟差。可惜它们碰到的是楚天歌这个猛男,拥有冈瓦纳大陆上速度最快的凭依兽做召唤兽的变态。

楚天歌催动走鳞对窃蛋龙展开了追杀,不过他这次他没在杀戮,而是追上一只就伸手抓个活的,用绳子绑住两只鸟爪。因为他突然想到都杀了不但不好拿,肉还容易变质,还不如抓起来,随时可以宰杀。

一共五只窃蛋龙,跑的最远的那只也不过是跑出了一公里就被他活捉了回来。楚天歌一边把它们挨个捆好,一边庆幸自己带了绳子出来。不然这么多只“大鸵鸟”还真不好带回去。把窃蛋龙捆成了一串,楚天歌这才放心的去搜寻被窃蛋龙丢下的恐龙蛋。

先探手进灌木丛里摸索被丢掉的第一只蛋,抓在手里沉甸甸的,可是手感却很粗糙。楚天歌隐隐觉得不对,等拿出来一看,原来这根本不是什么恐龙蛋,而是一个篮球那么大的泥团,泥团里还夹杂着大量的碎草屑。

我靠!这只傻鸟,偷半天偷了个“泥蛋”,害的老子白高兴了半天,看来杀你杀的不屈。楚天歌骂骂咧咧的把泥团丢在地上,起身前去寻找另外四只恐龙蛋,结果差点把鼻子气歪了。

所有的恐龙蛋都不是真的,是他妈的泥土和草屑团成的“混蛋”!

日你大爷的!楚天歌折了一根灌木,劈头盖脑的把四只窃蛋龙一顿好抽。

抽着抽着忽然感觉不太对劲,按理说窃蛋龙等于是专业偷蛋贼,不能犯这样明显的错误啊?难道这几个泥蛋是一种我不认识的恐龙蛋?

楚天歌越琢磨越觉得不对劲,把所有的泥蛋集中到一起,研究了半天也摸不着头脑。最后干脆把五只泥蛋用衣服包了起来,背在了背上,等回去问问黛,看看这几只泥蛋到底是什么?

……

虫族追随者跟这几只泥蛋有关系,大伙继续猜,答案下章揭晓,我都快迫不及待了。您呢?

还有,窃蛋龙其实不偷蛋的,它们只孵蛋。另外,据说窃蛋龙的食物是软体动物,软体!这是一个重要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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