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天后。
从前天晚上开始,冷空气突然来袭,整个临海市的气温在二十四小时内骤降了十几度,让人如坠冰窟。
而从昨天傍晚开始,一场大雪更是铺天盖地的落下,为整座城市穿上了一件厚厚的白雪新衣。
凌晨,四点半。
白色羽绒服,灰色裤子,~黑色围巾和针织帽。
卧室里,穿着这么一套装束的林默,站在窗帘微微拉开的窗户前,看着外面小-区里的雪景。
和大多数人一样,林默很喜欢雪景。
往年。
不管是小时候,还是最近几年,只要一下雪,林默的心情就会格外开心,就像收到了老天爷的礼物一般。
可现在。
借着灰蒙蒙的天色,看着窗外的雪景,林默内心的情绪却无比复杂。
有感伤,有叹息,有烦恼,有阴郁。
唯独没有开心。
“雪景依旧美丽。”
“但……”
林默拉上窗帘,转身,朝卧室外走去。
口中喃喃低语:“已经物是人非。”
…………
经过陈歆三天来各种炖汤、陪护、搀扶练习走路的精心照顾,林默身上的伤势已经明显好了很多。
左脚膝盖虽然还是很疼,但勉强走路已经不成问题。
而手臂和肋骨,只要不碰到它们,也已经不会有明显的痛感。
显然,超速恢复这个能力已经得到了证实。
这个能力,仔细想想,虽然有些鸡肋,起不到太大的作用,但不管怎么样,它至少可以为林默减少养伤的时间。
走到客厅,林默止住脚步。
眉头,微微蹙起。
“这丫头……不是叫你回家睡了吗……”
沙发上,陈歆盖着一床厚厚的棉被,睡得很沉。
林默淡淡的叹息了一声。
和陈歆相处的这四天时间,林默其实梃开心的。
也很庆幸,自己当初能从变态出租车司机手上将她救出。
当然,林默也想过。
如果能在自己没有出事之前,就碰到陈歆,并且就这么愉快的相处下来,那真的就太好了。
可那只能是如果。
美好,对于现在的林默来说,只能存在于想象之中。
“不知道今天之后,我们还能否再见面。”
轻步走到沙发旁,林默低语。
今天,注定不会平静。
林默注定要做很多事,也注定要遇到很多危险,包括死亡。
对林默来说,死亡不算什么。
甚至,死亡还是林默最强有力的王牌。
但死亡回档的时间点,并不是林默可以控制的,所以,林默不知道自己还能否回到这里,还能否再见到陈歆。
俯下身,轻轻的,林默抽出放在口袋里的手,帮陈歆拉了拉棉被。
发现陈歆耳朵里还挂在耳机。
林默又轻轻的,帮她将耳机拨开。
“最好……”
“还是不要见了吧。”
近距离看着陈歆这个既漂亮又善良的女孩,林默苍白的微微一笑。
确实,对陈歆来说,林默这种身份的人,最好永远都不要再见为好。
茶几上有纸和笔。
林默拿起笔写道:“你醒来后,拿毛巾到处擦一遍,别留下任何指纹痕迹,然后回家去,再也别回这里,把我忘了。”
将纸撕下后,林默想起了什么,又加了一句:“这几天你花的钱,我一定会想办法还给你的,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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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完,将纸放在了沙发边,用手机压着。
没有再留恋什么,林默深吸一口气,起身,离开了这间房屋。
…………
大雪纷飞。
因为现在才凌晨五点不到,小区里还没有人走动,所以到处积雪的都非常整齐,非常漂亮。
和身上的装束一样,林默脚下这双雪地靴也是阮九霄的。
嘎吱。
嘎吱。
戴上一副口罩后,林默走出楼道口,雪地靴踩在雪上,发出了久违的,熟悉的声音。
林默掏出口袋里的车钥匙,按下了解锁键,顿时,就停在楼道口的那辆保时捷911亮起了双闪灯。
这是阿雷的车子。
在林默杀了阿雷后,自然就成了林默的车子。
踩着积雪,林默走到保时捷911旁边,因为从昨天傍晚开始,雪下的真的很大,保时捷911的车身上已经覆盖了厚厚一层积雪,不将其处理掉的话,根本不可能行驶。
林默将手从衣兜里拿出来,正准备清理保时捷911前挡风玻璃上的积雪,就在这时。
停在一旁的一辆银灰色奥迪q5,驾驶座车门突然打开。
毫无准备的林默,猛的一惊,下意识转身看去。
一个穿着厚厚褐色棉袄的女人坐在驾驶座上,歪着头,看着林默,因为她戴着帽子,围着围巾,所以林默看不清她的脸,只能看见她的双眼。
但是,仅从那双眼睛流露出来的眼神,林默便能做出判断,这个女人,绝对已经认出了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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