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易,你看这一片地域叫做蝗虫领,拥有一座中等规模的城镇,人口约莫五千,而另一边则被称为野猪领,也有一座中等规模的城镇,人口大约有八千之多。”
“为父让你先选,你想选蝗虫领呢,还是野猪领呢?”巴克.伦巴尔斯望着自己的儿子,笑吟吟的说道。
路易将目光望向地图,打量起两块领地来,这两块领地正好在霜狼领的两边,将霜狼领夹在中间。
按说没有什么区别,但是蝗虫领的问题就在于,季节性的蝗灾会出现,哪里的人民生活十分困苦,甚至填饱肚子都成了难题。
每年都要靠霜狼领出产的粮食去接济,否则必然会出现饥荒,饿死人的现象。
甚至有些年头,老鼠也会出来作祟,啃食粮仓里的粮食,十分可恶。
但是蝗虫领没有什么打的威胁,先对比较和平,相邻的领主都威胁不大。
野猪岭却不同,哪里土地肥沃,人口也相对稠密,很是富庶。
虽然,经常有凶残的野猪出来攻击人类的事情,但造成的影响却不算太大。
不过,周围的几个领主却虎视眈眈,很想吞下这块土地,据为己有。
这样富庶的土地,如果占据下来,那么每年收到的租子就有上万金币了。
着实算是一笔不菲的收入。
“怎么样,儿子选出来了吗?”巴克殷切的问道。
其实他心中也十分作难,两块地方都不算是太平地方,无论自己的儿子选择那块地方,都将面临不小的挑战。
经过一番考量之后,路易决定,还是去蝗虫领比较好。
哪里的蝗虫,正好能喂饱自己的蚂蚁大军。
只要治住了蝗虫,一定能将蝗虫领从贫瘠之地,变成一块富庶的领地。
但如果去野猪岭,路易也不含糊,如今他的蚁群连孤狼都能搞定,野猪也八九不离十。
至于,其他领主的那些军队嘛,一旦遇到几百万蚂蚁大军,恐怕他们会跟见了鬼一样。
一直百人军队,恐怕也就是一时三刻就会全部化作森森白骨了。
“去蝗虫领吧,父亲,哪里生活比较安逸,我这个人没什么理想,就去哪里了。”路易笑着说道。
“哈哈,好儿子,你到底是不是说傻啊?我看你精的跟你爹一样啊。”巴克显得很开心,重重的拍着路易的后背。
要不是路易冥想加信仰之力强化过身体,恐怕要被他拍的散架了。
吃饭的时候,路易见到了自己的母亲和哥哥。
哥哥穿着宽松的长衫,头发很长,一脸的胡渣,宛若前世电影中的雷神。
见到路易笑的很开心。
“哈哈,我的傻瓜弟弟,父亲都跟我说了,咱们要分家了,你不用担心,哥哥我扫平了周围的几个领主,会去接济你的。”曼纽尔.伦巴尔斯显得很爽朗。
路易对这个哥哥也颇为了解,这家伙一身的力量,现在是霜狼领(本章未完,请翻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