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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四十章 血吻(1 / 1)

高君猛然稳住身形,看到人头般的东西就落在身前不远,刚要靠近,顿时发现了异常,当即破口大骂:“卧槽,马蜂窝!”

高君虽然是战场纵横的强者,是灭杀异能怪物的弑神者,可谓单兵作战之王,但对大自然的力量从来都充满了敬畏。

不管是凶猛的敌人,还是神秘强大的异能者,总归没超出人类的犯愁,只要是人类,就有七情六欲,就会有弱点。

但动物则不同,尤其是野生动物,它们仍然生活在残酷的大自然中,仍然遵循着弱肉强食等最残酷的法则,所以今时今日还没有灭绝的生物,都有着自己特殊的生存本能或者说是本领。

丛林中,一只蚊子能杀死一个强悍的士兵,沙漠中一队行军蚁就能让武装到牙齿的战士瞬间化为枯骨,更不要说在危机四伏的藻泽,凶险莫测的大海了。

相比于这些各个身怀绝技的大自然生灵,当然那些野狗不算,它们已经习惯了在人类的垃圾场觅食,早就失去了生存能力。

在大自然中,相比之下人类就像是刚才那些野狗,早就失去了在自然界生存的能力,并且还在不断的破坏生存环境,把大自然赋予人类的生存圈子变成了垃圾场,人类在垃圾场中苦苦觅食,当着垃圾场进一步扩大,别说天崩地陷,怒浪滔天,只是气候变化就足以让人类灭亡。

所以,高君对这些野生的马蜂丝毫不敢怠慢,更何况是突然被破坏了家园的马蜂。

他转身就跑,果断放弃了追击敌人,因为没关系,他已经看到了那个男人的脸。

现在他要全力以赴的应付马蜂,那一窝蜂已经凝聚在一起,黑压压的冲过来,宛如一朵乌云,铺天盖地。

高君一头扎进了玉米地中,一边快速奔跑,一边收割着身旁的玉米杆,同时一窝蜂正在快速的逼近。

这些小东西飞行速度几块,最快速度能达到每秒钟二十五公里左右,而人类,就算百米九秒五八的闪电博尔特,这最好成绩换算下来也只有三十八公里左右,而且他不可能持续保持这个速度跑哪怕三百米,而马蜂却能保持这个速度飞行八百到一千米。

所以拼耐力,拼匀速高君绝对不是对手,那就只能拼智慧了。

高君飞速的奔驰,手中收割的玉米杆也越来越多,凭着短距离的爆发力,高君与马蜂拉开了一段距离后,忽然一屁股坐在田埂上,微笑的看着一窝蜂逼近。

这一次他不紧不慢的掏出一根烟,悠然的点燃,潇洒的吐了个烟圈,好像在故意激怒马蜂。

马蜂好像也真生气了,飞快的冲了过来,可当它们一靠近,高君的身旁已经冒起了浓烟。

高君早在点烟之前就点燃了身旁的玉米杆,一路狂奔已经收集了不少,堆成一堆。

中秋时节不少玉米杆已经泛黄了,很容易燃烧,是农家用了多年的柴火。

浓烟滚滚,烈焰腾腾,马蜂悬停在半空嗡嗡飞舞。

高君站起身,脱下外套朝着柴堆用力扇风,浓烟顿时朝着一窝蜂飘去。

蜜蜂科的昆虫不怕火,但是最怕烟,更何况是这连人都能呛死的浓烟,蜂群一触即溃,飞快的四下逃散。

见马蜂飞远,高君这才得意一笑,解开裤子,浇熄了火焰。

“事情变得有趣了。”高君暗想道:“首先可以确定一件事儿,这家伙并不是异能者,但很精明,还知道提前设计好逃跑路线,埋伏了一个马蜂窝做阻击用,

不过可以肯定他不是异能者,害得老子还以为遇到了能控制动物的兽王异能,若真如此,刚才他就不用扔马蜂窝了,而且那些野狗的状态也不像是被人驱使,而像是在发疯。”

高君脑中立刻浮现出了那些野狗的样子,一个个红着眼睛,就连患有肿瘤的野狗仍然凶悍无比,悍不畏死的冲锋,这太奇怪了,类似的情况高君以前遇到过,不过那是几个发疯的人。

高君从玉米地里走出来,四下看了看直接进村了,村口就是卫生所,里面的小护士长得挺像香秀的,看到高君她起身迎了出来。

高君摊开自己的双手,上次的灼伤还没好,最近也没保养,又是海震,又是喝酒,还有一场恶战,所以手上有些感染了,又起了水泡里面还有脓液。

小护士吓了一跳,知道这算很严重的烫伤了,开口就建议道:“还是去乡卫生院,或者去市里大医院就诊吧,你的情况很严重。”

“家里穷,没医保,去不起大医院啊。”高君现在灰头土脸,故意装作可怜兮兮的说:“能不能卖给我一支注射器,我想自己把脓疱挑破,把脓液抽出来,然后抹点药估计就好了。”

现在这个年月资讯发达,尤其是有个头疼脑热的小病,很多人都喜欢在网上进行查询,反复对照其他网友相仿的病症,在垂询网上医生,寻医问药之后进行自治,有一部分效果是显著的,省去了医院一些多余的化验,检验的麻烦和费用,也不用看大夫的扑克脸,更不用听他吓唬你。

这个乡村护士自然也没少经理,有些年轻人来,对病情的了解和诊断比大夫都清楚,而且有时候乡村大夫遇到一些病情,也会上网进行搜索对比再确诊。

合理利用网络很正常,但不能过分盲目的依赖。

小护士给高君拿了一只密封的注射器和一些烫伤药膏,价格非常便宜,也就是大医院一个专家挂号的钱,而且还一个劲的嘱咐他,尽可能的去医院做正规治疗。

高君谢过小护士转身出门去了,很快又回到了刚才的玉米地,那群野狗他并没有都打死,其中有几只被打断了四肢,趴在地上呜呜低吼,眼中仍然凶光大作,赤红如血。

高君找了一只仍然朝着自己狂吠的疯狗,用注射器在它身上抽了一管子血,密封好针筒,头也不回的离开了。

高君打车直接回到了医院,正好看到洪霞,不过她要去做手术,但并不是很急,是之前预定的手术要在今天做。

高君把她拉倒一边,鬼鬼祟祟的,感觉就像手术之前家属在给医生塞红包。

“这是什么?”看到一管鲜红的血,把洪霞吓了一跳:“你杀人了?”

“这是狗血。”高君说道。

“黑狗血?你撞邪了?”洪霞充分发挥着自己的想象力。

“我刚才去乡村……”

“山村教师!?”

高君实在忍不住了,伸手捏住她的下巴,抬起她的脸,狠狠在她唇上亲了一口,道:“闭嘴!”

洪霞一下愣住了,紧紧抿着嘴唇,看着高君凶狠霸道的样子,除了吃惊和脸红,真不敢说话了。

果然吻是让女人闭嘴的最好方式。

高君心中一笑,看看这手术室门口四下无人,他飞快的说:“刚才我去信用社毫无疑问的被人跟踪了,出来后我就遭到了野狗群的袭击,我发现野狗的状态很奇怪,而且并没有被人用狗笛控制,所以我抽了野狗的血,希望你找人帮忙化验一下,我怀疑这其中应该有让生物兴奋甚至疯狂的药物成分。

别愣着了,快去!”

高君一声低吼,洪霞立刻噤若寒蝉的拿过注射器就走,刚走两步觉得不对劲,忽然转身又回来了,楚楚可怜,泫然欲泣,一副受委屈的样子看着高君,撇嘴就要哭。

高君连忙说道:“你这是什么毛病?”

洪霞扁着嘴道:“都是我不好,无缘无故把你拉下水,连累你涉险,我这心里实在过意不去,又不知道怎么感谢你,我……”

说完,洪霞忽然伸手勾住高君的脖子,踮起脚尖主动献吻。

高君大喜过望,看来这男人该厉害的时候就得厉害,不能一味的顺从女人。

就在这时,忽然觉得嘴唇一疼,竟然被这娘们咬破了。

再看洪霞嘴唇染血,鲜红鲜红的,宛如食人的魔女一般,凶狠的瞪着高君道:“混蛋家伙,再跟我耍混,我咬死你!”

说完,洪霞得意洋洋的走了。

高君舔了舔嘴唇,又气又无奈,想不到这娘们报复心还挺强,而且也是个不择手段的人,女人本身对男人就有先天优势,一个美人计纵横了千年,屡试不爽。

同时这个故事也告诉我们,说什么看对眼了就直接怼在墙上壁咚的,都是胡扯。

高君舔了舔嘴唇,无奈的说:“忙活半天,原本以为能换来湿吻,结果变成了血吻。”

他摇着头走出了医院,不过他一向是个做事有始有终的人,这件事儿既然参与了,就要负责到底。

线索除了狗血之外,自然还有那个男人,高君看到了他的脸。

坐车回学校的路上,他就亲笔画出了男人的画影图形,虽然不是绘画科班出身,但这铅笔素描仍然画的很是逼真。

这毕竟是私事儿,他不想动用官方力量,如果被那个女上司知道又得被她嘚啵嘚,不过没关系,自己身边还有一个市局的女教官。

而且想什么来什么,刚一进校门就遇到了张娇,因为假期老师们要轮流值班,今天正好轮到她,而此时,张娇正在门口的传达室里,和值班的保安掰腕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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