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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91章 命犯桃花的阮小二(1 / 1)

有没有被器重不知道,但有了李逵的引荐信,庞万春在军中至少不会被埋没。最不济,主将程知节看在李逵的面子上,也不会亏待庞万春。

程知节虽如今什么也不是。仅仅是猛虎营的主将,游击将军的不入流身份,连个正经实缺都没有。但只要他将三千人马训练成了,一旦踏上西北的战场,他就能升任指挥使,成为军中高级将领。

皇帝爱妃的姐夫,都去西北战场送死……不对,是为国征战,岂能连一点好处都不给?

到时候庞万春这个亲兵队长,自然也是水涨船高。

至于对李逵的称呼?

显然,庞万春已经被程知节引以为心腹,要不然也不会将李逵的身份提高到和主人一样的高度。这是尊卑,不关乎交情。

李逵展开信,一目十行的看过之后,问:“怎么让她知道了?”

“将军不放心,给太师传了信鸽。特意要了史虞候来相助。”

看人要看眼缘的,庞万春给李逵的印象很好,如今却因为身份问题,连彼此说话都显得生分了许多。李逵听出庞万春心里对他是感激,却摆手道:“庞兄,你我是朋友,虽没有深交,却是一见如故,以后直呼我名即可!”

“这怎么可以?之前我兄妹不知李公子的身份尊贵,攀附了贵人,但如今我兄妹受李公子恩惠良多,怎么能不知感恩?再说,李公子是注定要成为文官的才子,在下能和李公子相似一场,已经是三生有幸了,不敢得陇望蜀,贪得无厌。”

庞万春没有因为身份问题而多想,这是尊卑问题,是自己说什么也不敢逾越的鸿沟。他一个武人,还是一个没有官职身份的武人,说白了就是个小卒子,怎么敢对不久之后可能成为进士的文官称兄道弟?

这简直就是大逆不道,好不好?

更何况,当初路见李逵的时候,对方还不过是个初出茅庐的士子,刚刚过了县试,正是去沂州赶考的路上。即便这样,李逵也对他照顾有加,让他感激不已。

虽说,这点照顾对李逵来说并不算什么。

可是对庞万春来说,简直就是再生父母。不仅仅是送弓的恩情,最重要的是李逵给他的引荐信。他的妹妹如今进入了太师府,在五小姐跟前做贴身丫鬟。

即便是个丫鬟身份,但也要看跟着谁。

五小姐在太师府可是最受恩宠的小主人,太师嫡女。庞秋霞跟着刘清芫,可以说吃的好,穿的好,出门也有地位,至少比他这个禁军士卒身份强的多。而庞万春也因为李逵的引荐,获得了程知节的信任,安排了亲卫的头目。

这是以前庞万春想都不敢想的美事。

却都让李逵给安排了。

这次,他来须城,是盘算着来报答李逵的恩情的,完全不同于听命行事那么简单。关键时候,他也是能拼命的人。

“名字不就是让人叫的吗?”李逵不太甘心,主仆身份,想要拉拢起来,对他来说更麻烦。要是朋友就好多了。毕竟,作为朋友,至少应该能够容忍李逵身上的缺点吧?

“李公子,还请不要让小人为难!”

庞万春坚决不从,李逵无奈,只好随他去。

李逵不是古板的人,没有很深的尊卑观念。另外,他之所以和庞万春亲近,主要是想要挖程知节的墙角。庞万春这人信任度不用担心,而且手段也高明,尤其是一手出神入化的箭术,简直是闻所未闻。

当然,李逵也想过挖史文恭的墙角。

可问题是,这家伙不好挖。史文恭可不是庞万春,他是见过大世面的人才,尤其是在御拳馆学学艺多年,普通的身份根本就拉拢不了他。

如今刘葆晟已经是太师,位列特品,虽什么权力都没有,不过是个闲散的高官,但再怎么说,也是太师啊!他吃饱了撑的,去投靠李逵?更不要说将其网罗到门下了。

庞万春就不一样了,出身于微末之间,行走于阡陌之上,是个生活在底层的小人物。

滴水之恩,当涌泉相报。

这话听着是很有感触,但这话掰开了说,就是小人物成长之后对施恩者的回报。

面对死板的庞万春,李逵也只能有他去了。倒是有一个办法解决彼此的身份问题,就是李逵把庞秋霞娶了……

但这么做,和禽兽有何异?

庞秋霞不过是个十来岁的孩子啊!

李逵也是颇为无奈,只好安排庞万春下去准备休息,明日出发。

可没想到的是,当晚竟下起大雨,而且一连下了两天。这让李逵等地有点不耐烦。程知节既然准备亲自带兵前来,必然也不会来须城。

按照广济军州的地理位置,程知节选择最容易的出行方式是坐船。

广济军州不缺船,这个军镇的设立,就是为了保护广济河,不仅仅是广济河,朝廷从开封府一路修运河抵达到了辽海(渤海)边上,包括广济河,五丈河,北清河,还有济水,将这些水系都连了起来。

原因嘛,很简单,黄河一不留神溜达到了辽国的地盘上去,拉又拉不回来,大宋的皇帝和朝堂的宰相们只能干瞪眼。

一来,中原需要一条河流担负中原的排水工程。另外,登州等地也需要和中原有物资上的运送需求。不得已,耗费十多年,才修了这条七百多里的运河。

一部分是运河,一部分是自然水系。

广济军州主要职责就是保护这条中原连同最近出海口的安全。

但是最近几年,由于五丈河淤塞,加上梁山泊附近水系的萎缩,这条被寄予厚望的运河,连大船都过不去。程知节选择如何行军就成了谜,但总绕不开合蔡镇。

当然,广济军州并不大,就一个县的地盘。朝廷设立广济军州的时候,将定陶县划出来,给广济军。出了定陶县,不管是进入济州的巨野,还是从濮州的雷泽县过境,抵达郓城就只要一天的时间。

如果是行船,李逵估计程知节的军队应该已经抵达了济州的合蔡镇,说不定已经下船,进入了郓城县境内。

但是李逵却被困在了须城,这让他非常焦急。

万一错过了碰头的机会,会不会引起贼人的警觉?

这都是问题。

可是天公不作美,李逵也一点办法都没有。

阮小二也颇受天气的影响,下雨天想要捕鱼就难了,河水一下子变得混浊起来,没有渔网等捕鱼的器具,即便他是个捕鱼的高手,也无可奈何。

这几日,他一直受到老陈的接济,老陈就是前两日给他干粮的那个好心人。

他有心拒绝,但是看看茫茫的细雨,顿时迟疑了起来。

没有蓑衣,初冬雨夜出门捕鱼肯定会得病,对于穷人来说,生病几近于绝望,他也不敢任性。双手接过干粮,对老陈低头感谢道:“谢过陈叔。”

“哎呀,你会说话呀!”

老陈挺惊讶,吃惊道。

阮小二也是无奈,苦笑道:“陈叔,背后中伤人,可不是君子所为?”

阮小二虽然长了一对暴突眼,看着不像是好人。可心中也是存有恩义之人,对于对他好的人,可没有加害的心思。只是性格使然,比较敏感,同时还暴躁。但总体来说,他放在坏人堆里也是个出类拔萃的人物。

那为什么要把他放到坏人堆里呢?

阮小二这样性格的人,别看现在还小,再长几岁,就是个杀人不眨眼的主,这样的人,总不能把他当成好人来算吧?

老陈被阮小二抢白了一句,也不恼,反而开心的笑起来:“会说话,为何不说?人长了嘴,就是为乱说话的,不说话多憋屈。我看小哥身手矫健,有点模样,不知道家里还有什么人没有?父母高堂可在?”

“前年,村子里发疫病,父母都故去了。有两个弟弟……”想到兄弟还在李逵手里,阮小二就忍不住唉声叹气起啦:“哎……”

“这年景穷人的日子都不好过,要是遇到大灾大难,真是对着老天两眼泪汪汪了。不过你拉扯两个兄弟也不容易,想没想过找个人帮衬一把?”老陈挺能套近乎,阮小二真不想和不熟悉的人说家里事。可是老陈太热情,加上对他有恩,连着送了他两天的干粮,说什么他也做不出将人赶走的腌臜事来。只好强忍着不耐烦道:“陈叔,你说笑了,没出五服的叔叔伯伯都没能力拉扯我们,这世道只能靠自己。”

“小哥叫什么,哪里人士。”

“阮小二,就是梁山泊边上石碣村的百姓。陈叔,你怎么了?”

老陈端详了一眼阮小二,虽说面相不讨人喜,看着有点凶狠,但性格不算太坏。有道是三岁看到老,着看的可不是面相,而是性情。

老陈甚至能够感受到阮小二并不愿意和他多说话,但是碍于自己帮助过他,才如实相告。

这说明什么?

阮小二这人性情不算太坏,对有恩之人,能容忍不悦的事,说明此人胸中存有恩义。

阮小二有点发懵,怎么突然就问道了他的年纪?不过,阮小二的年龄也不是什么大不了的事,坦言道:“元丰三年生人。”

“可曾婚配?”

说出这话的时候,老陈心头是略显紧张不已。期待地看向了阮小二。

阮小二有点迟疑,他总觉得有点不对劲,却说不上来哪里不对劲。老陈突然尴尬的干笑起来:“我家有个女儿,比你大一点……熙宁八年生人,小民虎妞,颇为健壮,是个能生养的好妮子。身板厚实,也是个能干的利索人。力气大,一弱女子能顶俩男人用,要是谁家儿郎娶了她,就等着享福吧!”

弱女子,能顶俩男人用?

还享福?

作死吧!

这是个厚道人能说的出来的话吗?

阮小二完全惊呆了,他才十三岁,熙宁八年生人,应该比他大五岁,老陈有个十八岁的闺女,小名叫虎妞,这是正经姑娘家的名字吗?

“我把您当恩人,你却想要让你女儿糟蹋我清白的身子……你还是人吗?”阮小二心中腹诽不已,他已经完全生气不起来了,

说完,用谁都懂得眼神瞟了一眼阮小二,小心翼翼道:“你要是不介意,我做主……”

“别,陈叔,大丈夫志在建功立业,怎敢轻言娶妻?”

“这不耽误你建功立业吧?有道是家中安顿,无后顾之忧,才能勇往直前,成就一番大事业。你如今两个兄弟羁绊身旁,本就不利索。如何谈什么建功立业?再说了,你才是个十三岁的孩子,谈什么建功立业,这不是瞎扯嘛?”

阮小二幽怨的瞥了一眼老陈,心说:“你也知道我才是个孩子,你就没有想过,真要是入了你闺女的闺房,小爷要被摧残成什么样?”

可这话不能说,说来就太打脸了。

阮小二琢磨了一阵,无奈道:“陈叔,实话告诉你,我把自己给卖了。”

老陈大惊失色道:“你是逃奴?”

“不是。”阮小二气恼道:“惹怒了主人,被赶走了,可是没出去。我家主人也在这队伍里。”

老陈虽然看好阮小二,但不想摊上这等麻烦,一张脸上多了几成怒意道:“你这不是耽误我事吗?”

陈叔晕了,他瞅了瞅了阮小二,也不知道是生气阮小二不知道好歹的驳了他的面子,还是因为阮小二大言不惭的说着不着边际的话,让他很生气。至于最后说什么自己是奴仆,主人在队伍里,这话老陈说什么也不太相信。

大宋,虐待奴仆也是罪。再说了,就阮小二的年纪,种地肯定不成的,最多也就是随从的小厮身份,什么样的主人会把身边使唤的小厮赶走?老陈怒气冲冲的站起来,之前的阮小二他很喜欢,因为实在,质朴。但如今,老陈认为阮小二再骗他。这让他恨自己眼瞎,没有看清人的真面目。

在老陈看来,阮小二不过是个近乎于乞丐的身份而已。虽说不曾乞讨,但也快了。

这样的人,送上门的媳妇都不要,还有没有天理了?

老陈很受伤,受伤之余对阮小二的好感全无,摇着头气恼道:“你就是个傻子!”

阮小二觉得再吃老陈送来的干粮有点说不过去,举手将手中的炊饼递了过去。老陈心头都为自己闺女喊冤,也不看阮小二,就此走了。也怨不得老陈,他闺女是长相不怎么样,但也是有鼻有眼的好人。要不是出嫁前夫家暴毙,成了人见人怕的丧门星,也不用便宜阮小二这等野小子。

再说了,老陈是想开了,他琢磨着给自己找个上门女婿也挺好。

没想到,一腔热情,竟然让阮小二这个白眼狼给浇了个透心凉,气地哼哼唧唧的走了。

“好志气!”

阮小二不悦的扭头看向后方,原来庞万春刚才就听到了阮小二的立志之言。

说什么大丈夫要建功立业之类的话。

阮小二苦笑:“让兄台见笑了。”

庞万春不嫌弃阮小二躲雨的地方逼仄,蜷着身子坐在了阮小二的边上,双手在已经快熄灭的火堆上放了放,哈着了两口热气,道:“小兄弟刚才说的太好了,大丈夫志在千里,不建功立业,光宗耀祖,怎么能想着做个赘婿?”

阮小二想了想,他刚才不过是托词好不好?

真要是对老陈说自己看不上他家的闺女,岂不是让好人的心更凉?而且他说的,老陈应该都听明白了,要不然也不会起身走了。

不过他很好奇,庞万春的面相生的很,似乎在队伍里没有这个人。当然一百多人的队伍,他不认识也很寻常。只是觉得对方言语颇有豪情气,顿觉近亲不少,开口询问道:“兄台是?”

庞万春开口,让阮小二傻了:“好男儿志在千里是不错,但是为兄看贤弟缺少施展一身本事的机缘和运气,不过如今运气来了,小兄弟,想从军吗?”

有道是‘好铁不打钉,好男不当兵’,这话不见得一定有道理,但在如今的大宋,当兵不算是太好的出路。尤其是阮小二嫌弃的看向了庞万春,对方的穿着也不像是个禁军,穿着破破烂烂的氅衣,带着大檐藤帽,似乎是个厢军身份。

厮杀汉也敢招揽自己当手下?

阮小二很憋屈,他都不明白,这个世界到底怎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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