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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部 猪撒欢 第二十三章 1(1 / 1)

()哥们儿,或者是爷们儿,你好像有点厌烦了,我看到你那浮肿的眼皮已经遮住了你的眼球,从你的鼻子里,似乎还发出了鼾声大头男孩蓝千岁用刻薄的腔调对我说如果对猪的生活不感兴趣,那我就给你讲述狗的生活不,不,不,我非常感兴趣,您知道,您为猪的岁月里,我并没有时刻在您身边。//百度搜索看最新章节//起初我在养猪场工作,但并没有负责喂养您,后来,我与黄合作一起,被派到棉花加工厂工作,对您成就赫赫大名的过程,多半是道听途说。我非常愿意听您讲述,我想知道您经历的一切,连一个细节也不放过。您千万不要在乎我的眼皮,当我的眼皮遮住了眼球时,那正是我聚中了全部精力听您讲述的标志。

接下来的事情,极其纷纭复杂,我只能拣要紧的、热闹的说给你听,大头男孩道,尽管西门白氏对我的母猪妈妈进行了精心地喂养,但我还是用疯狂的吮吸简直就是榨取导致了它的后瘫。它的两条后腿像两根枯萎的老丝瓜拖在身后,用两条前腿勉强支撑着前半身,在猪圈里爬行。此时我的身体已经与它的身体相差无几。我皮毛光滑,像抹了一层蜡;皮肤粉红,散发着香气。可怜的母猪妈妈皮毛肮脏,后半身沾着屎尿,散发着臭气。每当我要叼它的奶头时,它就没命地嚎叫,眼泪从三角形的眼睛里涌出来。它拖着残废的身体爬行着,躲着我,求着我:儿子,好儿子,饶了妈妈吧,你把妈妈的骨髓都吸干了,你难道看不到妈妈的惨状吗?你已经长大成猪,完全可以**进食了。但我置它的哀求于不顾,一嘴将它拱翻,同时把两个奶头噙在嘴里,在母猪妈妈挨刀般的尖叫声中,我感到昔日能分泌出甘**汁的**,已经像废旧的胶皮一样枯燥无味,那里边能够分泌的,只有极少量又腥又咸的黏液,这已经不是乳汁而是毒药。我厌恶地一拱,就使它翻了一个筋头。它哀嚎着,怒骂着:十六啊,你这个丧尽天良的畜生啊,你是个恶魔,你的爹不是猪,而是一匹狼……因为母猪的后瘫,西门白氏受到了洪泰岳的训斥。【高品质更新】她含着眼泪辩解:“书记啊,不是我不尽心,是这头小猪太厉害,你没看过它吃奶的样子,如狼似虎啊,别说是一头母猪,就是一头母牛,也会被它吸瘫……”

洪泰岳扶着圈墙往里看,我心血来潮,前腿一举,直立起来。我没有想到,直立起来,用两只后腿支撑身体,这个只有那些马戏团里久经训练的猪才能做的动作,我做起来竟是这般轻松自如。我把两只前蹄搭在墙头上,脑袋几乎触到洪泰岳的下巴。他吃了一惊,身体后撤,瞅瞅周围无人,低声对西门白氏说:“错怪你了,我马上派人来,将这个猪王弄出来单独饲养。”

“我早就跟黄副主任说过,但他说要等您回来研究……”

“这个笨蛋,”洪泰岳道,“这么点小事都不敢做主!”

“大家都敬奉着您呢,”白氏抬头看了洪泰岳一眼,慌忙低下头,喃喃道,“您是老革命,为人正派,处事公道……”

“行了,这些话你以后不要再说,”洪泰岳挥挥手,紧盯着白氏泛起红潮的脸膛,说,“你还住在那两问看茔屋子里吗?要不你就搬到饲养棚里来吧,跟黄互助她们住在一起。”

“不啦,”白氏说,“我出身不好,又老又脏,别让年轻人讨厌……”

洪泰岳用劲儿盯了白氏几眼,把头扭了,目光盯着那些肥大的葵花叶片,低声道:“白氏,白氏,你要不是地主该有多好……”

我“哐哐”地叫着,表达着心中复杂的情感。说实话,我那时并没有特别强烈的醋意,但洪泰岳与自氏之间那种日渐微妙的关系让我本能地感到不悦。这事儿自然没完,最终的悲剧结果你尽管知道,但我还是会详尽地讲给你听。

他们将我转移到了一间特别宽大的猪舍里。离开诞生地时我最后看了一眼偎在墙角、痴痴呆呆的母猪,心中毫无悲悯之感。但不管怎么说,我通过它的产道来到阳世,从它的**里榨取营养长大了自己的身体,它对我有养育之恩,我应该报答它,但我实在想不出拿什么报答它,最后,我将一泡尿撒在它的食槽里,据说,年轻公猪的尿含有大量激素,对因哺育过度而瘫痪的母猪,有奇特的疗效。

我的新居是一排**圈舍中最宽敞的一间,距离那二百问新建成的猪舍有一百米远。我的房子后边是一棵大杏树,半个树冠笼罩在圈舍的上空。圈舍是敞开式的,后檐长,前檐短,阳光可以无遮拦地照射进来。圈舍的地面全部用方砖铺就,角落有洞,洞上架铁箅子方便粪便流出。在我的卧室墙角,有一堆金黄色的麦秸,散发着清新的气息。我在新居里转来转去,嗅着新砖的气味,新土的气味,新鲜梧桐木的气味,新鲜高粱秆的气味。我很满意。与老母猪那低矮、肮脏的居所相比,我的新居,是真正的高尚住宅。这里通风透气,采光良好,所有的建筑材料都是环保型的,绝对没有有害气体。瞧那梁檩,是新砍下来的梧桐树干,茬口雪白,渗着苦涩的汁液。充当房笆的高粱秸秆也是新鲜产物,汁液未枯,散发着酸甜的气味,嚼起来味道肯定很好。但这是我的屋,我不会为了满足口腹之欲而自拆房屋,但咬一截尝尝滋味也不是不可以。我可以轻松地直立,仅用两条后腿支撑身体,像人一样行走,但这一手绝活,要尽量地保守秘密。我预感到自己降生在一个空前昌盛的猪时代,在人类的历史上,猪的地位从来没有如此高贵,猪的意义从来没有如此重大,猪的影响从来没有如此深远,将有成千成亿的人,在领袖的号召下,对猪顶礼膜拜。我想在猪时代的鼎盛期,有不少人会产生来世争取投胎为猪的愿望,更有许多人生出人不如猪的感慨。我预感到生正逢时,从这个意义上想阎王老子也没亏待我。我要在猪的时代里创造奇迹,但目前时机尚未成熟,还要装愚守拙,韬光养晦,抓紧时机,强壮筋骨,增加肌肉,锻炼身体,磨炼意志,等待着那火红的日子到来。因此,人立行走的奇技,决不能轻易示人,我预感到此技必有大用,为了不致荒疏,我在夜深人静时坚持练习。

我用坚硬的嘴拱了一下墙壁,墙壁上随即出现了一个窟窿。我用后蹄踏了一下地面,一块方砖裂成两半。我直立起来,嘴巴触到了房笆,轻轻一咬,一截高梁秸就落在嘴里。为了不让他们发现踪迹,我将那高粱秸嚼碎吞下,连一点渣滓都不吐。我在院子里姑且算做院子吧直立起来,前蹄搭在了一根锄柄粗细的杏树权上。通过这一番侦探试验,我心中有了底数。这间看起来对一般的猪来说是坚固牢靠的华舍,对我来说,简直是纸糊成的玩具,我用不了半点钟,就能将它夷为平地。当然我没有那么愚蠢,在时机没有到来之前,我不会自毁居所。我不但不毁它,我还要好好爱护它。我要保持卫生,保持整洁,定点大小便,克制鼻子发痒想拱翻一切的**,给人们留下最为美好的印象。要做霸王,先做良民。我是一头博古通今的猪,汉朝的王莽就是我的榜样。

最让我高兴的是,我的新舍里竟然通了电源,有一盏一百瓦的灯泡悬挂在最高的梁头上。后来我知道新建的二百问猪舍都通了电源,但它们的灯泡只有二十五瓦。电源开关的拉线紧贴着墙壁垂悬。我抬起一只蹄子,将那线夹在蹄爪的中缝里,轻轻一拽,啪哒一响,灯泡白亮,真是好玩,现代化的春风,跟着“文化大革命”的东风,终于吹进了西门屯。赶快拉灭,别让那些人知道我会开灯。我知道这些人在猪舍里安电灯是为了监视我们的行动,当时我就想象一种设备,安装在猪舍里,那些人只要呆在舒适的房间里,就可以把我们的活动一览无余。后来,这种设备果然出现了,这就是如今各大工厂、车问、教室、银行甚至公厕普遍安装的闭路电视监控系统。但我对你说,即使他们当时就有了这种设备,在我的舍里安装了摄像头,我也会用猪屎糊上,让他们看得满眼猪屎。

我搬进新舍已是深秋季节,太阳光线里红色增多白色减少。红色的太阳把杏树的叶子全部染红,不亚于香山的红叶我当然知道香山在哪里,我当然知道红叶象征着爱情,红叶上还可以题诗每天的傍晚和清晨,太阳落下和升起的时候,也是养猪人吃早饭和晚饭的时候,猪舍里异常安静,我便直立起来,将两只前爪蜷在胸前,从大杏树上摘下红叶,塞进嘴里嚼着。杏叶清苦,纤维丰富,能降低血压,清洁牙齿。我咀嚼着杏叶,类似今日那些咀嚼着口香糖的时髦青年。我往西南角上望去,一排排猪舍,整整齐齐,宛如军营,几百棵杏树将猪舍掩映,在通红的夕阳或者朝阳的照耀下,杏叶灿烂,如火如霞,是无比美好的景象。那时人们衣食拮据,对大自然的美景还比较麻木,如果那些杏树和猪舍保留到今天,完全可以吸引城里人下来欣赏红叶,春天可以搞个杏花节,秋天就搞个红叶节,让他们吃在猪圈睡在猪舍,真正体会乡野风情。扯远了,对不起。我是一头想象力丰富的猪,脑子里有许多莫名其妙的幻想,我经常被自己幻想出来的情景吓得屁滚尿流或者逗得哈哈大笑。屁滚尿流的猪随处可见,但哈哈大笑的猪唯我一头,这事儿后面还会提到,暂且不表。

就在那些杏叶鲜红的日子里的一天,大概是农历的十月初十吧,就是十月初十,没错,我相信自己的记忆,十月初十的凌晨,太阳刚刚升起,很大很红很柔软的时候,久未露面的蓝金龙回来了。这家伙带领着当年在他鞍前马后侍奉过的孙家四兄弟,外加大队会计朱红心,仅用了五千元钱,就从沂蒙山区买回了一千零五十七头猪。每头平均不到五元,实在是便宜得惊人。当时我正在我的高尚住宅里晨练:用两只前爪攀住那根探到我的院子里来的杏树枝权,做引体向上的练习。杏树枝权柔韧结实,弹性强大,借着这劲儿,我的身体不时地离开地面,沾着白霜的红色杏叶纷纷飘落。我的这行为一举三得,一是锻炼了身体,二是体验了身体暂时脱离地球引力的快乐,三是落在地上的杏叶,都被我用爪子拨拉到卧处。我为自己准备了一个松软温暖的床位。我预感到即将到来的是一个严寒的冬季,我要做好御寒取暖的准备。就在我攀着树权屁颠儿乐着的时候,我听到一阵马达的轰鸣,抬眼看到,从杏园外边那条土路上,开来了三辆拖着挂斗的汽车。汽车风尘仆仆,仿佛刚从沙漠里钻出来,车头上落着厚厚的尘土,以至于难以分辨汽车本来的颜色。汽车颠颠簸簸地开进杏园,停在那片新猪舍后边的空地上。空地上散乱着砖头瓦片,还有一些沾着泥巴的麦草。三辆汽车像三个尾大不掉的怪物,折腾了半天才停妥当。这时,我看到,从第一辆车的驾驶棚里,钻出了蓬头垢面的蓝金龙,从后边那辆车的驾驶棚里,钻出了会计朱红心和孙家老大孙龙。然后从第三辆车上的车厢里,站起了孙家三兄弟和小鬼一样的莫言。这四个小子的头脸上尘土很厚,活像秦始皇的兵马俑。这时候,我听到从车厢里和挂斗里,发出了猪的哼哼声,哼哼声渐渐变大,变成了齐声尖叫。我心中兴奋无比,知道猪的红火日子已经开始。这时我还没看到这些沂蒙山猪的形象,仅仅听到了它们的叫声,仅仅嗅到了它们屎尿的古怪气味。但我预感到这是一群丑陋的家伙。

洪泰岳骑着一辆崭新的“大金鹿”飞驰而来,那时自行车还是紧俏物资,每个大队的支部书记才可以凭票购买一辆。洪泰岳将自行车支在空地的边上,紧靠着一棵被砍去了半边树冠的杏树,连锁都没上,可见他的兴奋非同一般。他像迎接远征归来的战士一样,张开双臂跑向金龙,你不要以为他要拥抱金龙,那是外国礼貌,大养其猪时代的中国人还不兴这一套:洪泰岳张开的双臂在到达金龙面前突然下垂,他伸出一只手,拍拍金龙的肩膀,说:“买到了吗?”

“一千零五十七头,超额完成任务!”金龙说着,身体便摇晃起来。洪泰岳没来得及扶他,他就一头栽到地上。

随着金龙的晕倒,孙家四兄弟和夹着一只人造革黑色皮包的会计朱红心也摇晃起来,只有莫言还精神抖擞,他挥舞着胳膊,大声喊叫着:“我们杀回来了!我们胜利了!”

红通通的太阳照着他们,使场面显出几分悲壮。洪泰岳招呼着大队里的干部和民兵,把这几个劳苦功高的买猪人,连同三个司机,扶的扶,抬的抬,都弄到了饲养员居住的那排房屋里。洪泰岳大声吩咐着:“互助,合作,找几个妇女,擀面条,煮鸡蛋,慰劳他们,其余的人,都来卸车!”

车挂斗后边的挡板刚打开,我就看到了这些可怕的东西。它们哪里是猪!它们怎么配叫猪!它们七大八小,毛色混杂,身上无一例外地沾着肮脏的粪便,散发着刺鼻的恶臭。我慌忙夹起几片杏叶,堵塞了鼻孔。我原以为他们会弄来一群美丽的小母猪与我做伴,使我这个未来的猪王享尽艳福,没想到竞弄来一群野狼与野猪杂交出来的怪物!我原本想再也不看它们,但它们那侉里侉气的外地口音又让我感到好奇。老蓝,尽管我有一颗人的灵魂,但毕竟还是一头猪,你不能对我期望过高。好奇之心,人皆有之,何况一头猪?为了减轻它们的尖叫对我耳膜的刺激,我揉烂两片杏叶,团成球儿,堵住耳朵。后腿发力,前腿举起,我把住那两根杏树权儿,取得了一个开阔的视野,将新建猪舍旁边那片空场上的景物尽摄眼底。我知道自己肩负重任,在七十年代的高密东北乡历史上将扮演重要角色,我的事迹,最终将被莫言那小子写进经典,我要爱护自己的身体,我要保护自己的视力、嗅觉、听力,这些,都是我创造传奇的必要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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