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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子又开进了城区。
午夜的城市,空旷寂寥,没有了白天的喧闹与繁华,冷酷陌生的就像是一头巨大野兽,沉默地张开了血盆大口,择人而噬。
我已经感到很疲惫,双脚长时间弯曲控制着离合器、油门、刹车,伸展不开,让人非常憋屈;身上的牛仔裤好像变得越来越紧,不断抬起屁股,调整坐姿,扯动裤子,却依然如同在裤裆处和两腿上绑了一层密不透风的保鲜膜般让我透不过气来。
此时此刻,我多想脱掉所有束缚,什么都不穿,躺在一张又大又软又干净的床上,一觉到永恒,不再醒来。
但相对于倍感疲劳的身体,我的头脑却在极度亢奋之中。
一种本能被鲜血和生死刺激到最浓烈境界的亢奋。
一根接着一根地抽烟,直到嘴中再也感觉不到一丁点的烟草香味,余下的只是满嘴苦涩,喉咙发麻。
父母,外婆,家人,前程,三哥,廖光惠,结拜的那一夜,元伯的坟、与险儿分别的那个黄昏,龙云,葛总的指头,我放在抽屉里那把漂亮的手枪,以及医院里与她的诺言
无数的往事如同幻灯片一样在脑中闪过,却又没有丝毫关联。
就在这样恍恍惚惚中,终于,我看见了前面街上那个巨大闪亮的霓虹招牌。
那一刻,所有的思绪片段都抛出了脑外,牛仔裤的紧箍感也消失不见,我变得无比精神。
因为,我已经到了地方。
与龙云约定的地方。
九十年代末期开始,一直到二零零五、二零零六年的那几年间,在我们省份兴起过一段极为流行的听歌风潮,也出现了几位在全国都有一定知名度的演艺明星。
所谓听歌,并不是听人唱歌这么简单。这只是我们省百姓间流传的一个简称。实际上,这是一台小型晚会,什么节目都有,以搞笑为主。
这股风潮也导致了歌厅、演艺吧在我省各大城市,遍地开花。
早在很久之前,我就听说过演艺吧与黑道挂钩,或者直接被黑道控制的传说。甚至,一个我省范围内知名的笑星在接受媒体采访时都曾经亲自讲述过,他在最当红的阶段被黑道威胁赶场演出的事情。
但是,直到今天我才知道。
这是真的。
因为,龙云约我见面的地点就在一家演艺吧。
一家在全省城都非常有名,生意非常火爆的演艺吧。
整条大街空无一人,现在已经午夜,客人们早就散去,只有五光十色的霓虹灯犹自闪烁不停。
我刻意对着车窗外看了好几眼,道路两旁却都看不到猪娘的身影,甚至连停靠在路边的车都没有一辆。
但是,我知道,也相信,猪娘现在一定在某处地方,一言不发用目光安静地迎接着我的到来。
当我开着车子来到霓虹灯跟前的时候,每晚都爆满的停车坪在凌晨的昏灯之下空旷宽广,只有最靠里面的一排位置,稀稀落落停着七八辆轿车和中型巴士车。
刚到门卫处,我就被拦了下来,两位保安脸色异常凶狠地走过来问我是做什么的,我说我叫胡钦,我来找龙云。
他们显然早就得到过通知,马上二话不说,打开了铁门。
车开动之前,我看见其中一个保安满脸警惕地看着我,另一个保安则飞快走进门卫处,拿起了桌上的一个对讲机。
自动铁门在身后缓缓关闭,轮子混动在轨道上的响声穿透黑夜,这个如同丧钟般单调刺耳的声音,让我更加清楚,今天我还想再活着出去,很难。
本田在停车场的一处空地停了下来。
还没等我完全熄火,就看见从演艺大厅旁的一条通道上出现了两个人。
两个非常年轻,一身流子气息的人。
他们径直向我走来。
我下了车,站在原地看着他们。
你是姓胡不咯?
他们并没有顾及到我是否能听懂,左边的高个子用一种居高临下,不屑一顾的表情,非常屌地操着省城方言劈头就问了我一句。
是滴,是我。
我也舍弃了原本就说得不好的普通话,很礼貌地用我们市方言回答道。
过来咯,跟我们走。
高个子对着我一挥手,两人不再多言,转身而去。
我不是第一天出来打流,砍人或者被人砍的事情都已经历过无数次了。但是当我跟在那两人身后,穿过停车场,拐了个弯,来到演艺大厅后面的庭院时。
一个做梦都没有梦见过的场景出现在了眼前。
那一刻我的感觉是八个字:
胆气顿泄,浑身发寒。
还记得,当初年少,备受欺凌的我,无奈之下跑到学校旁的小录像厅看到了那部改变我一生的电影《古惑仔之人在江湖》时,曾经见过一个很难忘怀的场景。
b老大死了之后,退隐江湖的陈浩南过来祭拜,却被洪兴的人所阻拦。长长的通道通往b哥的灵堂,而通道两旁却站满了义愤填膺,面目凶狠的彪形大汉,陈浩南一人孤单走在道路的中央。
陈浩南捱了过来,遍体鳞伤地走到了b哥灵前,泣不成声。
当时尚为年幼、懦弱胆小的我非常佩服他,佩服他以己敌百却一往无前的悍勇,佩服他对b哥的忠心与义气。
但,这毕竟是电影,不是生活;演员们饰演的也是传说中的高级黑帮,而不是现实里下三滥的流子。
生活没有电影那么的精彩,流子也及不上黑帮那样的有钱。
大部分当小弟,混在底层的小流子们,甚至连买包上档次好烟的钱都经常拿不出,又哪里来的能力去买电影中那样笔挺的名牌西服来为大哥充排场。
所以,我从来没有想过,会在现实中见到这样的场景,当然也就更不加会预料到自己也有亲身体验的这么一天。
庭院不大,靠最里头,正对我的地方有着一栋很平常,好像是办公楼的两层小楼房,这栋楼房的正中央,有一道通往二楼的楼梯。
楼梯不宽,大概两到三个人可以并行。
可是现在,估计连走一个人都很困难了。
因为,楼梯两旁顺着台阶而上,黑压压的全都站满了人。
各式各样,高矮胖瘦,美丑黑白,却无一例外打流的人。
他们确实没有装备名牌西装,甚至连衣服的颜色都不是统一的黑。
有些人还穿着白天的短袖t恤;有些人却因为凌晨的寒意,套上了薄薄的秋衫;有些人染着满头的黄毛、红毛,有些人则很利落地留着光头;有些人手上夹着烟;有些人嘴里咂吧咂吧嚼着槟榔。
总的来说,他们都很没有型。
不但不像电影里面的黑帮小弟一样笔直站立,酷劲十足;甚至大多数人都是站没站相,半依半靠在扶手旁,墙壁上。
但是,我眼前的这些人和电影中的场景却有着惊人相似的一点。
他们都是目露凶光。
这些凶光的焦点汇集处,正是越走越近的我。
人群里,没有一个人说话,人们自动向左右分开,闪出了一条通道,待开始领路的那两个人飞快地跑上了楼之后,通道也马上随之关闭起来。
我站在了离楼梯两三米远的地方。
我很想描述出自己当时是多么勇敢,就像是陈浩南一样无畏无惧,而且心底还在不断嘲笑着这些人的装逼,带着蔑视的笑意昂然而过。
但是我不能。
因为,我明白,郑伊健是在演戏,打在他身上,他不会疼。
而我,这么多人的拳头落在我的身上,我不但会疼,也许还会残废,或者死。
所以,当时我一点都不勇敢。
我很害怕。
直到现在,我都极清楚地记得那一刻,我用无法控制,一直在微微颤抖的双腿踩在地面上的那种软绵绵的感觉。
就如同一口气爬过了八座高山,再陷入泥泞中一样,举步维艰。
我不仅害怕这些人的拳头,我更害怕的是龙云。
在这么晚的深夜,这么短的时间,召集出了这么多的人,他的意图很明显,就是要向我示威。
而这种示威本身就表明了一个态度。
那就是他不准备屈服。
他不屈服,我也不屈服,我必死无疑。
他不屈服,我屈服,我也必死无疑。
我脑子空白一片,不知所措地站在原地停留了大概有七八秒钟的时间,直到我看见位于楼梯最前面那几个人望着我的脸上,不约而同都出现了几分鄙视,嘲讽的表情。
就如同当年,我在学校里被莫林他们抬着打鹅的时候;被人摁着跪下,在教室后面给他们点烟的时候,站在旁边围观的那些高傲漂亮的女同学们脸上的表情。
捅了莫林兄弟至今,曾经很多次我在心底悄悄给自己说过,绝对不再允许任何人用这种脸色对着我。
于是,被深深刺痛的我,迈出了自己的步伐。
就在我踏出第一步的那一瞬间,我看见眼前那帮人的姿势、神态都立马变化了起来。
他们脸上那种轻松、讥笑、鄙视的表情全部消失不见,纷纷站直身体,手脚紧绷,表情肃穆,显得警惕而紧张。
我终于走到了第一个台阶面前,那一刻我已经无法思考如果他们动手会怎么样,不动手又会怎么样。
我只是很机械地说出了一句:
麻烦让一下。
声音传入自己的耳朵,干枯、晦涩、陌生、忐忑,如同旁人说话。
站在楼梯最下面,直接面对我的两个人,闻言之后,稍稍一愣,表情难以形容的复杂。瞬间之后,一言不发,身体都向两边微微一侧,让出了只能供我侧身挤过的一点空间。
同样没有思考,没有反应,我下意识地马上踏前一步,侧着身子挤在了两人中间。
他们居然没有动手!
可同时,他们也并没有把空间让得更宽。
我就如同一条被卡在了石缝中的鱼,进退不得,两人都牢牢地用身体挤压着我。
我的后背能够清晰感觉到左边那个人曲起自己的手臂,用坚硬肘部大力推搡着我;而直接面对我的右边这个人,虽然没有用手,却昂起原本就比我高的头,鼻息喷在我的脸上,俯视我的同时,不断微微挺起自己的胸膛,大力碰撞、阻碍着我继续前进。
我将拎包挎在手碗,奋力伸出两只手,剥开前面第二个台阶上同样紧靠的另外两人,努力的向上爬着,爬着,一层又一层
接踵而至的挤压,越来越大力的推搡,响起于耳边脑侧的辱骂。
一直伸在身体前方,奋力拨开人群的双手手背和手臂处,都已经被摩擦成鲜红一片,火辣辣的隐隐作疼;脑袋在不断的钻空进缝、左扭右摆中,每一根头发的发根处也传来了同样的感觉。
不晓得经过了多长的时间,麻木到几乎忘却了自己为什么要上这个台阶,只晓得奋力往上爬的我终于看见了楼梯的末端。
距离那里,只有三四个台阶。
我如同方才一样,依然伸出双手,试图拨开人群。
你咯鳖杂种,你走就走,莫碰我啦,我跟你讲!
一声极为粗鲁,带着省城腔调的辱骂语响起。我好不容易伸出的双手,意外的被人大力拨开,原本就火辣辣的手背上传来了一阵刺疼。
我有些吃惊地看向这位第一个动手打我的人。
很普通的面貌,如同大街小巷里头,随处可见的那些小流子们一般普通。
只是眉眼之间满是嚣张、得意,不可一世。
四周一片安静,每个人都停了下来,目光一动不动注视着我们两人。
阔别了很多年的孤独、屈辱合着愤怒的奇怪感觉,一起从心底狂涌而起。
走了这么多的台阶,面对这么多的敌人,我却还没有挨打,这个现象本身也让我明白,眼前这些人并不像之前想象中的那么可怕。
所以,我不久前流失殆尽的胆气多多少少也流回了体内。
于是,我看着那个男子,尽量客气地说道:
麻烦让一下。
同样的一句话。
不同的是,这次,我的耳朵听出了,这是我自己的声音。
属于胡钦的声音。
迭!各大的路你不晓得走啊?你走唦,我再跟你讲一声,你莫碰到我啦。晓得不?细鳖啊!(小孩子,小朋友的意思)
话音落尽,周围的人都显出一副看耍猴般的戏谑表情,那个人脸上的得意之色也更浓。
我一言不发,把双手放了下去,右手停在裤裆上面一点的腰边,左手前伸开路,再次抬起脚,向前探出一步。尽量将身体靠向另外一边,不碰触到这个人。
但是这么窄的空间怎么可能不碰到这个人,当我的肩膀又一次轻轻撞到他的那一刹,他双手猛然朝我胸前一推。
几乎就在他推我的同一瞬间,我挽着包,前伸开路的左手也抓住了他肩膀上的衣裳,他被我抓得上半身向前猛倾,弯下了腰的同时,一只手掌飞快抓住了楼梯扶手。
他的这个动作,支撑住了我们两个人的身体,我虽然后跌,却也因为抓住了他,并没有仰翻下去。
周围的三四个人下意识的躲避,从而夜稍稍闪开了一点空间出来。
那个人在站稳之后的一瞬间,立马昂起头,拳头也高高举在半空,就要向我打来。
但是他的拳头停在了半空,脸上凶狠的表情也凝结不动,整个人宛如石化般,呆在了那里。
我放在腰间的右手上多了一样东西,那柄已经打开保险,上了膛,一直插在我腰间的手枪。
手枪的枪管直直顶在这个人的小腹上。
我没有吓他,更不是开玩笑。
只要他还敢动半下,只要半下,我就一定会毫不犹疑地一枪打死他。
因为,我没得选择。
假若不摆平他,我将永远都上不了这个楼梯。
周围靠得近的几个人都看见了我手里的家伙,脸上几乎同时显出了害怕之色,没有一个人强行出头,都在尽量把身体在狭小的空间内纷纷后挪。
下边的人看不到这处情形,只看见这个推我的人僵在原地,不明原由之下,起哄要他摆平我。
在起哄声中,这个人的脸色更为尴尬复杂,佝偻着腰,靠着扶手站立,呆呆望向我。
通过抓着他肩膀的左手,我感觉到了颤抖,和我上楼之前一般模样的微微颤抖。
我曲起手臂,把枪抬到了胸前开路,放开这个人,向上走去。
这次很顺利,两三步我就走到了楼梯最上层。
横在我面前的是一条不长也不宽的普通走廊,走廊外面用水泥修着同样普通的灰色护栏。我左手边的走廊尽头,一个房间的大门打开,灯光透了出来,拉成斜长光影照在走廊上。
方才在停车场给我带路的其中一个人正站在门口,一言不发看着我。
我把枪别回了腰间,整理下被挤压到褶皱不堪的衣裳。
向着灯光,大步走去。
这个世界上,除了谭嗣同、岳飞、荆轲这种极为稀有的真正的英雄好汉之外,有谁能不怕死?
不过,人们真的怕死吗?
在人类悠久而漫长的文明中,伴随着与生俱来的杀戮与征服的丑陋本性,诞生过无数千奇百怪的杀人方法。
有些方法大家耳熟能详,比如五马分尸,凌迟处死;有些方法大家也许听都没有听过,比如人彘,檀香眠,开花梨,过山猴,虎豹嬉春等等。
但是,无论这些方法有多么残酷,会给受刑人造成多大的痛苦,它们毕竟都只是一个过程。
当死亡真正来临的那一刻,痛苦已经过去,剩下的只是平静安详,远离是非。
就像是永恒的睡眠,无觉无嗅,物我两分。
所以,就死亡的本身来说,它是不可怕的,也是不痛苦的,它仅仅只是生命换成了另外一个形式。
如同我们的出生,谁曾记得出生那刻的痛苦与悲哀,仰或是欢乐?
那么,既然死亡本身不值得人们惧怕,人们惧怕的又是什么呢?
失去!
人们惧怕的是失去。
少年得意,锦衣而行的风发;饥肠辘辘时,一顿佳肴的美妙;缠绵刚过,情人温婉的眼神;闲来饮茶,膝下弄儿孙的天伦;绿的草,红的花;天空的蓝色,大海的波涛;翩翩的蝴蝶,傲雪的梅花
这一切的一切,在最终的那一刻,都会离你而去,不再回来。
带着你如海眷念,似水深情。
纵然真有命里轮回,你也不再是那一个你。
这就是我们,一种短暂却渴求永恒的生物,所有恐惧的本源。
所以,我们惧怕的是死亡来临之前,而不是死亡已定的本身。
那一天的我也是如此。
当我知道张总失踪的早晨,当我独自开车前来与龙云相见的路上,当我见到楼梯口站着众多流子的时候。
我都在惧怕。
惧怕这其中带给我的死亡信息,也更惧怕伴随着死亡而来的失去。
但是,当我踏上楼梯最后一个台阶,整理好衣服,走向龙云的那一刻。
我突然不再怕了,一点都不怕。
因为,我知道,不管死活,我都已经脱离了那种几乎让人疯狂的等待与忐忑,结果已经正式来临。
生死有命不由人,一饮一啄,皆有所定,那又何必再庸人自扰。
我刚到门口,还没有完全走进门就看见了张总。
这是一个很大的休息室,除了门旁边的半面墙之外,其它三面都参差摆着大大小小的沙发与椅子。
张总就坐在离门口两三米之外,靠右边墙壁的一张单人沙发上,旁边站着最开始带我进来的那两个人。
一眼望去,张总没有太大改变,准确说,几乎没有改变。
除了眉眼间能明显看出的一份焦虑之外,脸色如常。身上还是穿着早上出门跑步时的短衣短裤,也许因为凌晨的寒冷,上身多了一件他穿着显得颇为突兀不搭,有些不合身的牛仔衫。手上居然还有一杯热气腾腾的清茶与一根香烟。
龙云是个聪明人,比我聪明。
他没有亏待张总,我想他一定知道张总这样的人,如果不是有十足的把握可以一次性摆平的话,是万万不能亏待,也亏待不得的。
如同葛总一般。
当我身体完全挡在了门口的那一瞬间,张总飞快扭过头来,与我四目相对。
从他的脸上,我见到了从来都没有其他任何人曾经给过我的一种表情。
他的嘴巴张了两张,喉咙里发出了一两声很奇怪的低吟,眼眶睁大到几乎让眼球爆出。
然后,双眼突然就红了。
这种红,不是委屈,不是害怕,也不是欣喜万分。
而是感激,一种让他不可思议到有些颤抖的感激。
这是从九七年踏入江湖以来,我第一次体会到做个好人的快乐。
我对着张总点了点头。
那一秒钟,我突然感到身上某种始终紧绷着的东西啪地一声消失无踪,居然也随着张总的眼神,而涌起了一种想要哭泣的感觉。
不过,我没有哭,连眼睛都没有红。
因为在同一刹那,我看见了龙云。
房间左边靠里面的一套组合沙发上,坐着四五个人。
离这四五个人几步之遥的距离,有两把对在一起的单人沙发,沙发中间摆着一个小茶几。
正在和另外一个人侧面而坐,一起玩扑克的就是龙云。
龙老板。
我在房间中央站住,张嘴叫了龙云一声。
龙云头都没有抬,那个和他打牌的人却扭过来看了我一眼。
当时,看到这个人,我心底真的小小吃了一惊。
这个人居然是省城一个经常在各大小演艺吧跑场主持,偶尔也表演下节目,小有名气的二流笑星。
看么子咯看,打牌类。我继续闷五百,闷死你个细鳖!
龙云开口了,说的是扎金花的术语。
听到龙云的说话,那个人赶紧回过了头去,边拿起桌上的三只牌,反反复复看着,边说:
龙总啊,你这鳖怎么这样咯,两个人玩,还闷牌,要玩死我啊。你丢五百,我就要丢一千类。不是钱哦?
哈哈,不闷牌?越是人少就越要闷牌,两个人,就硬是要闷到你没得狠为止。不然怎么赢啊?不晓得我一向霸蛮啊,和我搞,就搞到底?不搞到底,哪么晓得哪个底气足些,哪个赢啊?哈哈哈,是不是?
龙云还是没有看我,就像根本没有我这个人一样,谈笑自如地和那位笑星玩着牌。
不过,我明白,他这段话的意思很多。
但是,他不急,我也不急,要人的不是只有我一个。
所以,我也就安安静静站在原地,不再说话。
在来来回回又下了六次注码之后,那个笑星终于扛不住,开了牌。
自打我进来开始,笑星一共跟了七次注,明牌,每次一千元,手上一对五,不大不小,单挑来说,可以跟,开牌的时机也很对,打法没错。
龙云也是七把,暗牌,每次五百元,开牌之后,一对九,单挑不看牌,暗跟七把不开,不能说打法错误,但是极为冒险。
龙云赢。
他不急不忙地点好桌面上的钱,再不急不忙地和那个笑星说了几句闲话,最后又还点燃了一支烟,这才对我看了过来。
脸上似笑非笑,也不作声,翘着二郎腿坐在那里,就像是我脸上长出了一朵花一样,眼皮都不眨地盯着我看。
好大的派头。
我本来准备开口的,话到嘴边,硬生生的吞了回去。
因为,我突如其来地意识到,那一刻我和龙云之间好像出现了某种玄妙而奇怪的僵持与平衡。
谁先开口,谁就打破了这种平衡。
于是,我也从拎包里掏出了一盒烟,抽出一根,点上,深吸一口,再望向了龙云。
也许是我这个动作让龙云有了一种被轻视的感觉,他的脸终于沉了下去,目光依然望着我,几乎是一个字一个字地说道:
你有种!小麻皮,你有种!
听到他的说话,我飞快吐出了嘴里的一口烟,准备答话。但龙云却出乎意料的没有给我这个机会,我的烟才吐到一半,他马上接着说了。
这次,他的语速要比开始快很多:
好话,我只和你讲一次,葛老板在哪里?
我终于吐完了嘴里的烟,看着龙云说:
龙老板,你是大哥,这是你的地方。我调不起皮,张总我只要带走,葛总我就保证没得事。
哈哈哈哈哈。
龙云笑了起来,和蹩脚电视剧里面的反派一样笑得很假很牵强。
边笑他边站了起来,突然停住了笑声,脸色也猛地变得极为凶狠阴沉,对我一指,也没有看任何人,就那么貌似随意地说道:
帮我打死他,用手!
我感觉满脑袋的头发在龙云这句话刚说出口的瞬间,就立马像是过了静电般竖立了起来。
我极为肯定地意识到,整个赌局最关键的一次下注来临了。
是生是死,就看我能不能扛得住!
我看向了房间两边的那几个人,一如我所料,他们全部都从座位上站起,向我走来。
坐在左边的一个三十多岁模样的老流子走的最快,他也离我最近。
我在心里大喊了一声菩萨保佑之后,向着他,用尽最大的力气飞扑过去。
在来之前,我就想了很多。
龙云不会低头,我也不能低头。
这是他的地盘,我只有孤身一人。
这种处境下,我想摆平他,只有一种可能。
我最怕什么人?我最怕黄皮!
因为我觉得他比我要狠得多,不要命得多。
我是打流的,龙云也是打流的。
所以,我也要让龙云觉得我比他更狠,更不要命。
只有让他产生这样的感觉了,我才有一线继续走下去的可能性。扑过去的那一刻,我也曾经想过用枪,最终却还是打消了这个念头。
我不想死。
开始在楼梯上用枪,是因为龙云不在,我不信有人敢在我和龙云没有见面的情况下就动枪打死我。而现在,龙云在,如果我用枪,别人也有枪,保护龙云将会是一个打死我的好借口。
用枪很干脆,但是不决绝,更不直观。
我想要的,却是那种让龙云双眼见到就能够产生敬畏的直观。
所以,我空手对敌,没有拿枪。
说老实话,当我扑上去的那一刻,我并不知道下一步应该怎么去做,怎样才能让龙云感受到我想要的那种强烈直观。
直到,那些人给了我时机与灵感。
在我扑出去的同时,我看到离我最近的那个老流子脸色大变,明显惊诧了一下,微微愣了半秒,我的余光也看见其他的几个人在短暂意外之后,身形更加迅速地赶了过来。
下一个意识中,我和那个老流子纠缠到了一起。
我们不是武林高手,也不是江湖大侠,我们不知道如何招来拳往,有守有攻。我们只是用最原始,最粗粝,也最血腥的方法,像野兽一样四肢交缠。
他抓着我的头发,我也箍着他的脖子,当我的拳头砸在他的脸上,感到指骨传来刺痛的同时,我的脸上也因为他的拳头而痛彻心脾。
我没有机会再打第二下,因为我扬起的右手很快就被背后赶来的人拉住了,我的后背、腰间也同时感觉到几只脚掌的重踢。
但是,他们还没有来得及掰开我紧箍着那个人脖子的左手。
于是,我抓住了最后一个时机。
后面有人抱着我的腰猛扯,借着这个力道,我的左手也用了最大的力气向自己身体这边一收,同时,我将脑袋迎向了那个人。
因为,我全身上下,还剩下的唯一一个武器就是我的嘴,以及嘴里满口的白牙。
我一口咬住了他。
咬在他本能的偏头躲避而露出来的下巴旁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