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一日,白衣剑客的名字传遍秦燕两国交界处的城池。
大秦帝国驻少梁城的大军都无法彻底消灭的那群山贼,竟被一名身着白衣,手持宝剑的男子尽数斩杀,无疑打了天下第一强国秦国的脸面。
白衣剑客一瞬间便成了少梁城所有百姓都熟知的人物。
只是可惜,竟没有人知晓白衣剑客的真容,但并不阻碍世人对这个神秘传说之人的崇敬。
白衣剑客已成传说,一人一剑斩尽数百名流寇化成的山贼,更有传闻白衣剑客只出了三剑,便斩杀三百名贼人,死状惨烈,到处都是令人作呕的血腥气,还有一百多人直接活活吓死,倒在地上的尸体尽是面容骇然,苍白无比。
传说实在有些夸大,在众人口中流传之后越发变得夸张,但并不妨碍那些不知情的百姓在听完后,内心掀起一阵兴奋之意,仿佛身临其境般,也化成了白衣剑客,纵情舞剑,以侠义之心斩灭这群无恶不作的山贼。
一人一剑行,斩尽数百贼。
事了拂袖去,深藏功与名。
这便是对白衣剑客最好的形容。
一人身负一剑,行走天地间,连斩数百贼人,神色自若,事后挥一挥衣袖,飘然远去,将功劳和美名隐藏起来,丝毫不予显露。
白衣剑客便是一代侠客,声名显赫却无人知晓他究竟是谁。
然而真正的白衣剑客完全不知情,依然做着世人无法理解,但他认为极其有趣的事情。
方堪客蹲在树下,正低头认真的看着蚂蚁。
旁边的空地上,有一个点,一条线,两条交叉线,两条交叉线上插着一根树枝。
每一处,都有一只或几只蚂蚁。
方堪客并不知晓如今已被少粱城百姓称为一代侠客,若是听闻这些传说后,他一定会嗤笑出声。
只不过当日碰巧他在看蚂蚁,碰巧有个小女孩给他送吃的,碰巧那群山贼打扰到了他,还想害那个小女孩的家,于是他便要杀光那群山贼。
若是没有那么多偶然,方堪客甚至连看都不会看一眼。
侠客,注定与他无缘。
“咦!”
一声疑惑之下,方堪客盯着脚下的那根插在地上的树枝,眼中忽然流露出莫名的诡异之芒。
树枝看上去枯黄老旧,表面上还长着几个疙瘩,一只黑色的蚂蚁正在上面攀爬着,爬过了这个疙瘩,又顺着枝头继续向上攀登。
那只蚂蚁很小,很黑,就是一个小黑点。
而这样一个小黑点,攀爬在两根手指粗长的枯黄树枝上,看上去是那么不起眼,若是不仔细观察,甚至完全发现不了上面的蚂蚁。
方堪客看得很认真,他看着黑点一步步移动,甚至看到了那个小黑点背后,那双有些透明的翅膀。
蚂蚁爬得很快,不一会儿就爬到了树枝的顶端,然后停在原地不动,头上的触角不停的拨弄着,似乎在寻找着什么。
有趣的事情发生了。
停驻枝头上的那个小黑点,背后那双白色近透明的羽翼忽焉摆动,竟上下扑哧起来,然后那双细薄如膜的翅膀就带着小黑点飞了起来。
只知前后左右攀爬的蚂蚁,竟然脱离了树枝那个面,向着天空飞了起来!
蚂蚁长出了翅膀,便也脱离了那个面!
方堪客鼻息间有些异样,然后闭上了眼睛,努力思索着什么,又像是抓到什么,但又没有彻底看清。
许久,他的呼吸终于平稳,目光飘向已经飞向极远的小黑点,低声自语道:“或许,我们都是蚂蚁。”
然后他抬头看天,那里有棉絮般的白云,有不断盘旋伺机寻找猎物的雄鹰,但更多的是广阔无边的蓝色天空。
方堪客缓缓起身,将那根枯枝踢开很远,他盯着天空,嘴角露出一丝嘲讽,说道:“或许,你也一样,只不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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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国作为世间第一强国,百姓的生活当然也最是自在安定,而那个世间最尊贵的男人——秦皇,这些年来一直坐于咸阳宫,像一只闭眼假寐的雄狮,没有继续扩张领土的想法,也不愿伸出手掌拍打弱小的燕、梁两国,那么自然没有人愿意主动挑衅秦国这个庞然大物,以免惊扰那个世间最强大的男人。
少粱城乃秦国的边境,当然也是世间最稳定的城市之一。
会英楼作为少粱城最大的酒楼,不但装饰气派恢宏,更有几十年岁月的沉淀,是往来之客最喜欢的落脚之点。丁宣十几年前从他父亲手中接过会英楼的掌柜的头衔,便开始独自经营起来,虽然他的脸上长出不少黑胡子,人也已至中年,但他的精神却是没有任何颓然,反而给人一种老当益壮的感觉。丁宣身为掌柜,却喜欢管账算账,也当起了自己家的账房。
这些年来,形形色色的人在酒楼里打尖留宿,也让丁宣拥有了一双慧眼,甚至有时候能一眼便看出身前之人不凡之处,而往往他也会认真招呼,笑着与之攀谈两句,他也被不少人打趣称为“丁慧眼”,面对如此嘉奖的称号,丁宣摆手谦虚的同时,内心自然一阵暗喜。
与往常一样,丁宣端坐在椅子上,左手来回在账本上翻弄,右手不停地打着算盘,神情专注的同时,眼睛还不时地扫一圈整个酒楼。
酒楼依旧热闹,不停有人互相推杯,大笑之后便一饮而尽,随后杯子又被闲来无事之人灌满酒水,劝酒之声再起。
丁宣暗叹一声,今日果然没有什么不凡之人。
摇了摇头,丁宣便准备继续拨弄手中的算盘珠子。
忽然,他的眼神一凝,目光投向远处的一道身影。
酒楼外,一个身着轻装白衣,背后背着一柄木剑的少年,自远处不疾不徐的走来。
方堪客走进了酒楼,神色平静,眼睛扫了一圈周围,竟发现几乎座无虚席,便朝着酒楼里唯一一个空着,且靠窗子那个位置走了过去。
丁宣看着方堪客,眼中的异色渐渐消失,无奈摇头叹息,低声自语道:“还以为是什么人来了,原来又是一个冒充白衣剑客的少年。”
自从那伙杀人放火,无恶不作的山贼被传说中的白衣剑客,一人一剑尽数歼灭后,会英楼里就不时出现一些身着白衣,腰佩宝剑之人,他们大多面容倨傲,眼中更是带着君临天下之意,自称是白衣剑客,难免引起酒楼的一阵骚动。而这些人大肆吹嘘自己是如何在某条官道上,将那些贼人持剑斩杀,许是在内心比划良久,他们说出来的故事也是栩栩如生,让人有种身临其境之感。
但无一例外,都被这些见多识广的酒楼常客识破。
如今,再次见到白衣持剑少年,酒楼早已一片平静,客人们甚至连多看一眼方堪客的心思都没有。
少年郎,往往最是崇拜快意恩仇的江湖,也往往喜欢冒充真正飘然杀人的剑客。
方堪客,便成了酒楼里这些客人打趣的对象。
少年郎,热血情,江湖梦,自然是每个好男儿都曾念叨幻想过的故事。
酒楼里的客人也是一阵唏嘘,遥想多年前还是年少时期,竟未仗剑走天涯,也没有雪中悍刀行,实在是一件遗憾之事,如今看见了方堪客,他们的眼神也是充满了怀念。
他们当然不认为那个白衣少年就是传说中的白衣剑客。
白衣少年怎么可能是白衣剑客?
哪有一个十几岁的少年,能一人斩杀连秦国大军都无可奈何的那群凶狠残暴的山贼?
他们只是感叹,少年郎果然是少年郎,为了一个江湖梦,竟然在冬日里也是身着单薄的衣衫,也不怕冻坏了自己。一边盯着方堪客想着,客人们也是不自觉的捂紧了身上的衣服,摇头叹息自己还是老了,看来这个天下终究不是自己的身子骨所能闯荡了。
方堪客对那些不时投来的眼神没有丝毫理会,而是径直走到那处空位,用脚扯开一张椅子,然后一屁股坐了下去。
这里明明是位置最好的一处,不知为何没有人愿意坐下,方堪客没有多想,而是伸手从毛竹制成的筷筒中取出一对筷子,然后敲了桌子两下,眼睛看向少粱城内行人不断来往的街道,大声唤了一句“小二”。
生意忙碌的店小二下意识的便要喊出“来了,客官”,可一看到方堪客坐上了那个靠窗的位置,生生将附和而出的话语止于口中,他的脸色也是为之一变。
大街上,一名手提竹篮的妇人正与卖鱼的商贩讨价还价,那股气势,像是在吵架一般,看上去很是有趣。
许久,见还是没有回应,方堪客从妇人和小贩那里收回目光,疑惑转身,正要出口质问店小二,发现酒楼里的目光大多都放在了他的身上,充斥着怜悯,担忧,无奈......
“少年,快起来,那个位置已经有人了,不是你能坐的......”一名皮肤黝黑的中年男子指了指方堪客,善意提醒道。
方堪客刚要问是何缘故,一道粗壮浑厚的声音自酒楼外传来。
“大胆!连威武大将军的位子也敢抢!”
一行腰佩砍刀的便装将士,神情极其严肃,正踏着异常整齐的步伐,气势汹汹的朝着方堪客走来。
为首的竟然是......一条狗!
那只狗高傲的昂着脑袋,跳着走到方堪客的身前,用那双半眯,充满不屑的眼睛盯着方堪客,仿佛在说你抢了我的位子!
许久,它猛地张嘴,发出一道自认为相当霸气的怒吼。
“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