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到那个男孩闯进来。诗人长大了,约莫十三、四岁的样子,汗流浃背,脸色通红。光照在他脸上,打出一片细小的金色绒毛;他拿一把红色的伞,像极了骑士的配剑;所有的员工都抓不住他,他轻巧灵活,披荆斩棘转到关鹦鹉的笼子前:“你们不会被送走,也不会死,我保证!”诗人说:“我想办法,先把你们带出来,然后我们马上就回家,我养你们,我养你们!”
但工作人员来得太快,鹦鹉太老,它们像是知道自己命不久矣,也不挣扎,只是从翅膀下扒拉出个蛋来,从铁网下面滚出。“再见,再见。”它们这样说,见诗人把蛋抱在怀里后就不再动弹。
阳光下,一个男孩捧了枚蛋急速奔跑,身后是他最爱的地方,如今已化为废墟。他最喜欢的朋友留给他最后一个纪念品,便再不动了。工作人员没有追出来,在他们看来,诗人或许只是个好奇心过重的孩子,没必要计较;只有他自己知道,手里拿的是一个不知道能否实现的承诺。
“对不起,你爸爸妈妈没有了,对不起!”男孩亲吻了手里的蛋,“但是,我会负责把你孵出来的。我们回家吧,我养你,我养你!”太阳照在他脸上,泪水闪闪发光。
“你看,唐吉坷德骑士,我的骑士救了我。”鹦鹉盯着男孩:“它就是唐吉坷德!”何小姐看明白了,施明礼这人从小没什么朋友,最喜欢的就是动物园那对金刚鹦鹉,从小学一直喜欢到上初中;但天有不测风云,某天这座动物园破产,鹦鹉夫妇也由于饲养不当,年纪太大等原因活不长了,马上要被当垃圾处理;于是,在动物处理的那天,这个人看准时机溜进去想带走它们,最后却只能带走它们的遗孤:一个不知道能不能孵化成功的蛋。
“那么,为什么你直到前一个多月才孵出来?”何小姐挑了下眉:“你是变成化石沉睡了吗?”
鹦鹉没说话,转了下眼珠子,刹那间,场景转变为某个房间里。
就像按住电视的快进按钮,何小姐在短时间内看到了一个沉溺于幻想世界的天真少年成长之路:施明礼就像是那个现代版本的唐吉坷德,始终相信温柔,爱,全力以赴的力量,用梦想做长枪和铠甲,挑战现实的巨人。然现实总是残酷,在别人中二的时候他想做个文艺诗人,当别人现实的时候他还是想当个文艺诗人,于是从小到大,他身边总围绕着各种嘲笑。
每到夜深人静,施明礼就偷偷把鹦鹉蛋拿出来,对着它说话,说很多很多话。是的,他一直没能把蛋孵出来,也一直没放弃。按照常理,普通鸟蛋早就该臭了,但这个鹦鹉蛋一直保存的非常好。“你要什么时候才肯出来?”已经升上高中的施明礼依旧对蛋说话,他用过保温箱,电灯泡,甚至把蛋混进鸡窝里,却一点动静都没有;他也想过这是否是枚未受精的蛋,然每到晚上,他又觉得里面有小小的心跳。
后来,施明礼带着蛋考上大学,又带着蛋毕业,找工作,到处租房,直到住进何小姐的小楼。期间,他一直是那个追着梦想奔跑的骑士,说走就走,天马行空,没有任何东西能阻挡他。施明礼虽然诗写的不怎么样,但受大学专业课的影响,在植物培育方面意外取得成功。从此,他成了一个每天宅在家里,养养花浇浇水,主要空出大部分时间作诗的“诗人”。
“你看,我也算诗人了!”他指着报纸上火柴盒大小的一块儿,面前是一个放在专业孵化箱里的鹦鹉蛋。“我的梦想都实现了,你打算什么时候出来呢?”诗人叹一口气,这枚蛋经过十几年却无丝毫腐坏已经称得上奇迹,如果能孵出来,或许称得上是真正的神迹了吧?但他依旧小心呵护,对蛋里生命的盼望不减分毫。
某个下午,一只肉呼呼,湿漉漉的神迹诞生了。施明礼全身僵硬,强烈的震撼让他四肢发软,然他还是极力克制自己,小心翼翼把这个没毛鸡仔儿捧起来:“是真的,都是真的!”他近乎哽咽:“简直就是,就是风车变成巨人,贫民变成骑士,就像唐吉坷德一样!”施明礼把小鹦鹉端到面前:“从今天起,你就叫做唐吉坷德!”鹦鹉乖乖呆在手心,软成一团。
原来如此。何小姐垂下眼,对诗人来说,鹦鹉的诞生就像唐吉坷德心中的幻像,看似荒诞无稽,对于那个骑士本人而言却又是唯一的真实;对于鹦鹉来说,它继承了亲鸟的记忆,看到这个男孩像唐吉坷德一般长大,以天真对抗现实,始终坚定自己的信念和梦,不论它有多么不可思议。正是这种看似愚蠢的坚持,让它有机会来到这个世界上。
芭蕉叶出现了,一人一鸟迅速穿过,回到白塔中。
“你想让我看这个,目的是什么?就想让我告诉诗人,说他才是唐吉坷德,然后给你换个名字?”何小姐看向鹦鹉,鹦鹉歪了下脖子:“桑丘,我是桑丘。”“什么?”何小姐眨了下眼,想起剧情:桑丘,那个始终跟随在唐吉坷德身边的随从,直到生命的最后一刻。她笑了:“你听过的故事还挺多的嘛!”
鹦鹉不做声,它明白自己寿命最多有50到80年,诗人目前25岁。如果不出意外,自己的确能陪着他到最后一刻。如果诗人施永远做梦的唐吉坷德,那么自己就是他的桑丘,陪着他到处行侠仗义,漂泊一生。“回去了,何小姐,回去了。”鹦鹉原地扑腾,准备起飞。
刹那,何小姐眼疾手快将鹦鹉提着翅膀以抓鸭子的姿势倒拎起来,嘿嘿一笑:“把我无故卷进来,就为换个名字?”她把鹦鹉提高,直视那对鸟眼:“乖,说实话,你到底是个什么东西?”
以蛋的形式活了十几年,又拥有把人带进异空间能力的鹦鹉,已经不是普通鸟类了。何小姐很清楚,自己虽说是倒霉体制还自带阴阳眼,但最近遇到的怪事也忒多了点儿,最奇怪的,是这些怪事多和身边人有关。这只秃毛鸡早不破壳晚不破壳,偏偏在自家就破壳而出,实在太蹊跷了点。她断定,这厮有东西瞒着自己。
“不,不,我什么都不知道!”鹦鹉倒立着,一副快哭出来的样子。“是吗?”何小姐不信:“一般鹦鹉也会说话,但多是学舌,你怕不是能说人话吧?”鹦鹉听了,开始徒劳挣扎,何小姐没给它辩驳的机会:“你有亲鸟辈的记忆,而且能编织如此巨大复杂的空间,能口吐人言也不奇怪;而且,看你那么喜欢施明礼,应该也不会害他,所以你的事我会对他保密;但是,你要告诉我,你是什么,为什么挑选这里破壳?”
听到何小姐保证不会告密的鹦鹉松了口气。面对后面两个问题,它想了下,开口:“我就是鹦鹉,或者说,一种随主人愿望诞生的鹦鹉。”它拍了下何小姐的手腕,让她先把自己放下来:“人心会产生各种怪物。每天都有东西诞生,我就是新诞生的一种精怪,说通俗点,就鹦鹉成精了。”
“所以,我的记忆来源于亲鸟和主人。主人的愿望现实防止蛋的腐坏,后来越来越多的希望和情感叠加,与蛋里的鹦鹉胚胎混合,最终让我重生。”
“鹦鹉成精?”何小姐对这一说法相当感兴趣:“那么你会在某天化成人形么?”鹦鹉有点沮丧:“那要花很多时间,精怪中有条法则:越是一开始某处像人的,后来就越难化成人类。”“是吗!”她突然有了个大胆想法:“照你那么说,是不是猫呀,狗呀,狐狸一类的,特别容易变成人?”“也不一定,毕竟天机难测,天机难测。”鹦鹉摇头。
周围白塔慢慢崩落,何小姐急了:“那为什么你要挑这里破壳?”她想现在就问清所有疑惑,等回到现实,这只秃毛鸡绝对会装傻。“你,很危险。”鹦鹉回答,何小姐刚想开口就被它打断:“你身体的符咒,快镇不住了。各种鬼怪会被吸引,主动跑到你身边。但是,也不是没有转机。”
“转机?”白塔已经完全消失,一扇小门出现眼前,鹦鹉的话变得断断续续:“相信你的……会保护你……永远、永远,直到……”何小姐还没听清,就被带回现实世界。
正是下班的点儿,她坐在自己电脑桌前,胸口还塞着那只一手大小的秃毛鸡。
两周后,诗人风尘仆仆回来了,接走那只已经看得出黄蓝两色的小鹦鹉时,被何小姐一把拉住:“等等,你家鸡仔让你给它改个名。”“啊?叫什么?”诗人有点摸不着头脑。“叫‘桑丘’。它自己选的。”何小姐用下巴指向所在主人怀里的鹦鹉。
“它怎么知道这个名字的?”诗人问,何小姐看鹦鹉偷偷缩了一下,开口:“我告诉它的。闲的没事的时候给它读了点儿书,它就记住这个了。”“诶呀,”诗人听后大笑:“我家宝贝真聪明!好吧,桑丘就桑丘,以后都这么叫了。”
站在门口目送他俩回家的何小姐叹了口气,这个傻瓜组合真的很傻,但是,他们一定能相互扶持着活很久,走很远吧?她又看了一眼脚下,那里堆了个小枕头,诗人说好给她带的南极特产,据说是企鹅绒做的。算了,她摇摇头,以诗人不靠谱的性子,说不定他还真去拔了几根企鹅毛塞里面呢?
门关上了,一切的精怪故事都被拦在门外。对何小姐来说,今天又是普普通通,安静祥和,充满希望的开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