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九章#重重考验(6)
罗民旭是在一片清凉中醒来的,人中和额角被抹了类似清凉膏的东西。他们已经在回程的路上,一切安然有序。
奥斯顿见状,侧过身体,“要不要吃点东西?”说着将盛水的叶子凑到了罗民旭嘴边。
罗民旭缓了一会儿已经找回了身体的感觉,坐起来,自己捧着水喝了个底朝天,嗓子干得火烧火燎的,“我能再喝点吗。”
“当然可以。”
看样子他晕过去没有太长时间,大部队却已经走了一半的路程。
吃了些东西,罗民旭挪到火堆前,问道:“那个五角形石头是怎么回事?”
玛卡斯啃着羽龙腿,满嘴油光道:“你肯定猜不到!我们翻了个底朝天,又从一条地肉虫里挖出差不多模样的石块,比你找到那块小三分之二。我们将它贴到一只丛林鼠头上,丛林鼠居然可以操纵小地肉虫。”
“那老鼠最后……怎么样了。”
“死透了,掰开脑壳,脑子都溶啦。”
罗民旭表情僵住,略微回想一下当时的情况,顿时感觉与死神不过堪堪擦肩而过。
亏他还以为捡到了高级奖励,殊不知是这古怪丛林中的又一个危机,裹成糖衣的炮弹。
玛卡斯蹭了几下,挪到了罗民旭旁边,顺手把前面烤着的一只什么动物交到他手上,“丛林鼠肉质特别嫩,我特意为你抹了几层香料,包你吃过一辈子忘不了。”眨眨眼睛。
才在复述中听到过丛林鼠的戏份,罗民旭有点迟疑,插着肉的树枝到了嘴边,浓烈的气味冲鼻而入,就像打翻了的劣质香水。
罗民旭狠狠打了个大喷嚏,附带的冲力震落了鼠肉,滚了半身泥土。
玛卡斯十分露骨地表达了他的沮丧,转身就要再做一只,被奥斯顿及时阻止了。罗民旭也顺路得救,吃上了奥斯顿的良心烤肉。
奥斯顿微微侧头,脸颊若有似无地触到他的耳廓,似提醒更似调侃:“别吃玛卡斯做的东西,除非你不想见到明天的太阳。”
罗民旭瞄过去,刚好与奥斯顿的专注视线撞个正着,灰色的瞳孔在火光下沉静如深潭,那清淡的颜色包裹在温暖的橘色之中,至清却并不见底。
罗民旭说不清自己从这对矛盾又和谐的眼睛中看到了什么,他只是……移不开。
并不是探究,更不是被震慑,只像是站在一个清澈的水洼前,天朗气清,水像透明的玻璃,好像看得到水底精细的石子,又像只有自己的倒影,那一刻,感知中的所有一切都是明净透彻的。
在这看似漫长实质只有短短一瞬的对视中,罗民旭体会到一种十分奇妙的感受,好像忘我,却又有一股似有似无的渴望,想要更加潜入进去,亲测那份清澈的纵深。
当然,让罗民旭本人亲自描述这种感受是很难的,他不擅长这么文绉绉的表述方式。用他的话来说就是——来电了。简单粗暴直接。
而这种来电和干柴烈火又是不同的,他们更像调对了某一个频道,在月色如银的夜晚,在细碎话语围绕的火堆旁,找到了一处可供两个灵魂安宁享受的秘境。
罗民旭最先抽身出来,整个人都爽利了不少,清醒后的混沌都一扫而空了。
他深深舒出一口气,轻松道:“多亏有你,要不我就玩脱了。”
奥斯顿渐渐语重心长,“每一个部落人都要牢记学会一句告诫,‘你的对手,从不在眼前,而在你所能想到的任何地方’,我们时刻身处对手的包围里,这个看不到边际的天地和丛林,就是孕育它们的土壤。”
罗民旭有些反应不过来,放下食物随着奥斯顿的话一字一句地反刍。
自然为所有生命提供生存繁衍的温床,她如此博爱,以致于没有谁能特别得其青睐。在非人性可量度的维度上,对与错,不过是个随时可颠覆的沙漏,空与满,从来没有唯一而固定的界线。
所以,人一族面临的不仅仅是某一场对抗中的古怪动植物,而是除自身以外所有的存在,那些是敌是友,又非敌非友的自然产物。
“生存虽然不容易,但我相信你能应付下来,这一次就当是长经验,记住该记的,忘掉不必要的。”奥斯顿淳淳善诱道。
罗民旭感激一笑,同行人里,对他无动于衷的、满不在乎的以及只当有趣不担心的,各种人都有,唯独奥斯顿在乎他的安危和以后。
“谢谢。”人情债,越滚越大,还债之路大概遥遥无期了。
奥斯顿恢复了温文微笑,又给他递了吃的,然后站起来跟守夜的人换班,忙去了。
罗民旭收回视线四下环顾,横七竖八都准备睡了,最该给他上教育课的安德鲁早已经鼾声震天,连玛卡斯也抓住一瓶子香料打起了瞌睡。
穿过妖娆的火苗尖尖,男人高大健壮的身躯光影明灭,愈发肌理分明,一头黑色的长发被束在脑后,如同蛰伏的长尾,他察觉到罗民旭的目光,做了两个口型:快睡。
罗民旭清理了一下现场,终于依言睡去。
他睡得并不沉,毕竟之前已经睡过了,到了后半夜他主动爬起来替换奥斯顿,奥斯顿交给他一把长刀,又交代了好一会儿,然后就贴着他睡了。
罗民旭从那开始到天边翻出鱼肚白,都没敢有一丝半毫的松懈,警惕如监考高考的老师,恨不能把头发丝里的不自然都揪出来。
这一夜平和度过了,众人继续赶路。
罗民旭的速度仍旧是地球人水准,为了不拖慢大部队的速度,也为免在野外逗留时间过长夜长梦多,他认命地再次回到奥斯顿宽阔的后背上。
奥斯顿是领队,他把指向球交还罗民旭,才知道罗民旭昏迷期间这不化冰球也没落入旁人手里,都有奥斯顿护着。
另外,安德鲁和玛卡斯一人扛了一条地肉虫,用什么叶子包好了,前一晚光线不足还没怎么发现。
有指向球的帮助,回程的路走得特别顺畅,第二天天黑前就到了。
迎接他们的,是部落人的欢呼和赞颂。
奥斯顿带罗民旭去找阿兰特,检查了一遍身体,没发现大碍。还把地肉虫那两块五角石块的粉末卖了个好价钱。
“这是你发现的。”奥斯顿把两片大骨让给了罗民旭。罗民旭没收,“要不是你别说骨片,我命都没了。还有我欠你的钱,别的杂七杂八我们也别计较了,这两个大骨你全部收下。”
奥斯顿沉吟片刻,笑着收下了。罗民旭不疑有他,乐得一身松。
刚出门,伊蒂丝和赛琳娜就迎了上来,又像上次,把罗民旭领到了莉斯长老的屋子前。
莉斯长老出现时一改平日里的平易近人,她穿了一件颜色厚重,画满图案的长袍,脸上也画了黑色的纹路,耳垂吊着两挂骨头羽毛组成的饰品,胸前腰际,都是繁重的装饰。
罗民旭丈二金刚摸不着头脑,奥斯顿逮着空偷偷跟他咬了一句耳朵,“好事,尽量少说话,跟着莉斯长老做就行了。”
罗民旭悟了一半,回头给奥斯顿竖了拇指。
莉斯长老半眯缝着眼,高贵冷艳地横跨了半个部落,来到了中心区域的某座房子前。
罗民旭沿路打量,这“座”房子是部落中占地面积最大的,有室内体育馆那个尺寸,结构上也叫有点想法了通体由石砖和木头构成,比较稳重气派。
从地理上来说,它位于最靠近部落中心的位置。
门前候着几个兽人,见他们来了主动拉开了厚重的木门,罗民旭有点紧张,紧随着莉斯长老跨过了门槛。
房子内部更显得深沉,光线从石墙和木天花的窗口漏进,也不能完全驱散这股凝重的压迫感。
走了约摸一百来米,一张横放的桌子露出真容,旁边点着火盆,用螺旋状的木棍组合架高了,里头噼啪作响。
静得连风都仿佛胶着了。
罗民旭有点寒毛倒竖,因为长桌背后是有人的,三个同样穿着长袍的人,两旁站着安德鲁和玛卡斯,还有……刚刚还在他屁股后头的奥斯顿!
哥你玩我是吧?
他忽然就看开了,哪怕奥斯顿也板着一张脸。
“你……”长桌左边第一位说了一个字。
然后。
他咯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