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章#重重考验(7)
大叔尴尬地别开脸,哼哼咳咳了半天都没恢复过来,中间的大妈终于忍不住接过任务来,说道:“你杀了那两头地肉虫,是吗。”
有人扛出两个庞然大物。树叶打开露出已然处理过的干瘪虫尸,十分完整,也没有腐烂,但要说是不是自己宰的那些,罗民旭没什么把握。
虫子长得都一样,没记没号的,谁知道呢。
罗民旭想了想,如实说了,他的确杀了虫子,但不保证就是眼前这两条。
咯痰的大叔总算在赛琳娜的拳打脚踢下把清空了嗓子,旁边的小辈们个个眼观鼻鼻观心,罗民旭偷偷摸了一把掌心的汗,说不清的忐忑。
忍不住往奥斯顿的方向瞄去,对方沉静地背着手,没有和他眼神交流的意思。也不知道是没发现,还是刻意避嫌。
三位聚首相议,莉斯长老在年轻女人们的帮助下布置一些物件,摆在罗民旭和虫尸之间,遵循了某种规格和规律,罗民旭暗忖是不是又要进行什么仪式。
可能是刚才小插曲的缘故,屋子里的气氛不再像最开始那么凝重了,他也放松了些许。再想起奥斯顿说的好事,他甚至多了几分期待。
他可是为部落做过贡献的。
三位长老直身坐起,莉斯长老开始跳大神。
铁盆中的石块发出细微的嘶嘶声,蓝红交杂的火焰如同湖中仙子,轻盈灵动。莉斯长老突然喷出一口不知名的水,火轰地一下暴涨数米,像舞者陡然抛弃的彩带。
古怪的事情发生了,蓝红二色分离,落下的时候,一色飘向地肉虫,一色径直逼近罗民旭脸面。不等他躲避,莉斯长老就出声喝止了他的动作。
呼地一声,两道火舌陡然散开,很快就消失不见了。
莉斯长老终于恢复了笑模样,“小家伙有点本事。”
这是验收完毕的意思?
角落的火盆陆续被点燃,屋内暖融融地亮堂起来,驱散了最后一丝阴暗。
好家伙,这墙上的涂鸦是哪家熊孩子干的,业务水平挺高啊。
“咳。”大叔清了清嗓子,三人已经解下袍子,最左边的大叔金发碧眼,锁骨位置有一个细致的珠光蓝纹,看起来四十多岁,眉眼细致很有儒雅绅士的味道。
“你通过考验了,好好多谢奥斯顿,多得他把你的猎物带回来,要不啊,你这次的莽撞就要麻烦大了。”
罗民旭对奥斯顿投以感激的目光,虽然他现在还是不太明白状况。
只见
三个黑袍子站到莉斯长老身后,长老从怀里掏出一根褐色的藤编绳子。看起来很精细。绳子下坠了一枚骨头刻的扣子,纽扣大小,中间钻孔,侧面有一道单圈的刻痕。
“手腕还是脖子?”
“啊?”
“要戴在哪里。”
罗民旭才反应过来,忙不迭道:“脖子。”
顺势低头,长老套入。
只听得一段喃喃祷祝,仪式就这么结束了。
罗民旭被奥斯顿领出了房子,外头阳光明媚,他伸手挡了一下,一低头,就见奥斯顿的手腕上也有这么根绳子和骨头扣子。
不止他们俩,很多人手腕或脖子上都有类似的绳子,有的颜色不一样。以前没留意过,毕竟部落多多少少有各种装饰。
大门关闭,除了三个长袍长辈和长老,其他人都站到了路边。
安德鲁拧着眉,粗声粗气:“让你白捡了便宜,正好,我不用再在你身上浪费时间。”
……这人说句好话会死还是怎样。
大人不计小人过,罗民旭给奥斯顿面子,在人来人往的路上闹开不好看。
奥斯顿不疾不徐道:“罗的贡献有目共睹,甚至牺牲自己的身体为我们争取了优势。练习场那边的确可以去掉他的位置,因为罗已经独当一面。”
安德鲁语塞,嘴唇动了动,对着奥斯顿微微弯起的眼角眉梢,愣是说不出反驳的话来。其他人都在奥斯顿的话后发表想法,基本都是支持罗民旭的。
安德鲁憋红了脸,似乎是很不赞同奥斯顿的话,但被众人打过岔,他还真不晓得怎么接回去。再说,奥斯顿得出的结论和他一样,都是罗民旭不用再练习和上课了。乍一听他的目的达到了,还反驳什么?
安德鲁搡了罗民旭一把,硬是从两人中间挤过去,气鼓鼓地走了。
罗民旭忽然有点乐了,高头大马的人咋那么孩子气。
耸耸肩,他反手拍了一下奥斯顿的胸膛,“谢啦。”
“实话实说罢了。”
“走!我请大家吃好的!”罗民旭大手一挥,招呼新认识的朋友们去搓一顿。
路上奥斯顿给他解释了刚才发生的事。
三位穿长袍的是部落的三大族长。金发大叔是利齿鸵沃尔顿,大妈是源人朱迪,哑龟族的叫冈特。
罗民旭吃了一惊,这就把头头们见过了。还亲眼目睹了族长咯痰全过程……
金发大叔的外貌最打眼,其次是朱迪,她年纪更大点,身形削瘦,桃花眼沉淀了岁月的魅力,不但气场足,还有种成熟的风韵,但透出股冷意,不太亲近。
全程手语交流的一看就知道是岩壳哑龟,十分……敦厚朴素,搁现代就是白云黑土大好人的典型形象。
至于罗民旭刚得到的褐藤,不只是装饰而已,它是有意义的。
“猎手荣誉”,这么个荣誉的象征,通过考验后,第一次猎到普通食用动物就能得到。往后,随着狩猎的收获越多,荣誉就会越高,奖励不同颜色的藤绳。
“这骨头扣子呢?”
“部落荣誉,对部落有贡献的就会得到,像护卫,找到幼崽,击退入侵者……”奥斯顿耐心十足。
说白了就是两个声誉系统,一个对外一个对内,可以升级。
随着级别提高,他会得到更高的社会地位,乃至得到更多的便利和优待。
他这次一是通过了新场考验,二是地肉虫刚好是食用动物,三是为部落除了害虫,这叫什么?一箭三雕!
罗民旭挑起褐藤和扣子在阳光下打量,还没什么实感。
这就一次三关?他太知道自己的困境了,没有兽态也没有兽人的身体天赋却被当成了人类力量顶端的兽人。
按要求他应该孤身进入丛林世界,带回一头不低于三百斤可食的肉兽。全程被监督,但不会有任何一个潜伏在暗处的人会出手帮忙。
做不到?没事,还有源人级别的源场考验,比兽人级别的新场考验要求稍低,和妹子们组队出战。到这一步对兽人而言就有点丢脸了,不过好歹还派得上用场。
之后,连这个源人考验都过不去的,可就真的不太妙了——他一个外人,弱成这样怕是要书写历史上的新纪录。
会遭遇怎样的眼光,用脚趾头都想得到。
罗民旭深深吞吐了一口气,听着耳边渐渐起来的喧哗,进入集市。
他也慢慢缓了过来。事都解决了,还纠结个屁啊!
最难的门槛都跨过去了,未来再难又如何,他又不会停在起点,只要脚步是向前的,荆棘再多也能踩下。
他跟着说笑话的人大笑起来,心里无比敞亮。
奥斯顿不动声色地看着,跟着松了嘴角。
一行人有说有笑地来到南集市的一个食摊。部落中食摊数量不多不少,最大的就是这个了,做的饭菜好吃,还有酒喝。是摊主自己琢磨酿的,好喝又长年供应,住这附近的人都爱来这里吃东西。
“噢,好久不见奥斯顿。”摊主法博宁是个好爽的兽人,冲上来就要奥斯顿跟他过招。
奥斯顿没跟他客气,拳来脚往,不多时就引来了围观和欢呼喝彩。
罗民旭看了一会儿,找了张空桌招呼大伙儿坐下。上了酒水和几小碗凉菜吃起来。
忽然玛卡斯和几个年轻人凑近了脸,狡黠道:“来不来一把?”
“切,你哪一次撬得开法博宁的嘴。他不说在哪儿,怎么知道谁押赢了啊。”某少年揶揄。
罗民旭耳尖动了动,收回视线,一脸好奇地也凑了上去,“你们在说什么?”
“赌胎记。”玛卡斯热忱地为他解释,目光灼灼,“利齿鸵不是有一把漂亮的长尾巴嘛,上面有好看的纹样图案,变回人形之后这些图案会以胎记的形式留在身上,我们就爱赌那个胎记在他们身上哪个位置。”
这都有得赌?
罗民旭忍不住问:“族长沃尔顿锁骨上那个……”
“就是胎记!哎,太显眼,一眼就发现了不好玩。”玛卡斯孩子气地撇嘴。
刚才那个和玛卡斯抬杠的少年推了一下玛卡斯的手肘,“还赌不赌啊,不赌我就买吃的去了。”
“当然赌呀!”玛卡斯把头发往后扒,掏出了一枚小骨片。趁大家都拿钱的空档侧头跟罗民旭说:“我们玩很小的,你要不要来?”
罗民旭笑着摆手,“不了,我看你们玩。利齿鸵族的肯说胎记的位置?这不挺隐私的事么。”
少年啪地拍下三个小骨片,“所以要想方设法地找出来啊。法博宁嘴巴最严了,怎么问都问不出来,大家都特别想知道他的胎记在哪儿。”
“要是找不出来……”
“赌局作废啰。”玛卡斯说,“我押鸡巴!”
罗民旭刚喝进嘴里的水喷了出来,咳得脸红脖子粗。
艾玛这群熊孩子,也太敢玩了吧!你们倒是说说押这么个位置怎么求证!
不远处,比试已经结束,鼻子特别细挺的法博宁正和奥斯顿拍肩捶背地谈笑。罗民旭用眼神深切地传达了自己对他的同情……